重點提要
一、耶穌在二章4節回答母親:「請別勉強我做什麼,我的時刻還沒有到呢。」所表明的是,耶穌的行事不為其他人的時間或意志所支配。
二、耶穌不受習俗所限制,他與撒馬利亞婦人交談,打破了男女之間的界線,也打破了「選民」和「棄民」之間的界線,證明上帝的恩典是普及眾人的。
迦拿的婚禮(2:1~11)
二章1~11節是耶穌傳道事工的第一個事件。一章35~51節記載耶穌召集他的第一批門徒,然後二章1~11節記載他和他們出席一場婚禮,耶穌的母親也在場,這是《約翰福音》第一次提到耶穌的母親。二章2節指出,耶穌是「被請去」婚禮的。他不是婚禮的主人,和其他人一樣都是客人。因此,耶穌的傳道事工是以一個受款待者的身分開始的;是在一個親密的、私人的、家庭的場合中展開的。耶穌的母親是引發神蹟的觸媒。當婚宴的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就告訴他缺酒的事。耶穌和他母親之間的對話很重要。耶穌的母親在二章3節跟他說話時,並未對他做明確的要求,但是由第4節耶穌的回答可以看出她的話隱含著請求,她認為她的兒子可以處理這件事。耶穌在二章4節回答母親的話,現代人聽了會覺得有點刺耳:「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他的話並不是對母親無禮,而是一段表明耶穌的自由不受任何人限制的嚴正聲明(編寫者註: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譯為:「母親,請別勉強我做什麼,我的時刻還沒有到呢。」)
第4節所表明的是,耶穌的行事不為其他人的時間或意志所支配,即使是耶穌的母親都不能控制要他做什麼,或成為什麼樣的人。耶穌的母親隨後滿懷信心地吩咐僕人,她相信耶穌將會處理。她不但相信耶穌會有所行動,也讓他自由行事。耶穌所行的神蹟很適合婚禮這種私人的場合,變水為酒是一種將缺乏變為豐富、回報他起初所受
到的款待的行為。耶穌在《約翰福音》的第一個神蹟是行在朋友和家人的面前,而不是行在有權有勢者面前。由此,從這個耶穌傳道事工的開頭可知,上帝賞賜生命的神奇能力,甚至(或許特別是)運行在人類日常生活中的親密場合。這個婚禮場景的畫面在三章25~30節再度被提起,施洗約翰用新婦和新郎的比喻描述耶穌來臨的喜樂。這意味著,信仰是相當親密和個人化的。
耶穌和撒馬利亞婦人
(4:4~42)
在耶穌造訪撒馬利亞的故事之前,耶穌的活動多是集中在猶太教當局的人、事、時、地、物上(例如2:13~25;3:1~21)。耶穌到撒馬利亞,意味著他離開猶太教當局,因為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勢不兩立。敵對的原因是雙方對正確的禮拜場所各執一詞,撒馬利亞婦人也當面質問耶穌這個問題。雖然猶太人和撒馬利亞婦人之間的裂痕最早記載於《列王記下》十七章,但是最尖銳的敵對始於主前300年左右。撒馬利亞人在基利心山上建了一座與耶路撒冷聖殿對抗的祭壇,並且在此禮拜,後來這座祭壇於主前128年被猶太軍隊摧毀。
因此,當耶穌和撒馬利亞婦人在井邊相遇,這位婦人的背景與耶穌過去所遇到的人完全不同。耶穌在《約翰福音》三章與尼哥德慕交談,他是一位猶太宗教體制內的男性成員,相較之下,在此與耶穌交談的對象則是敵對團體的女性成員。尼哥德慕有名字,但是這位婦人沒有名字;我們只知道她是個外族婦人。耶穌和這位婦人交談會引人非議,連婦人自己也意識到。
耶穌跟她要水喝,她回答:「你是猶太人,而我是撒馬利亞女人,你為什麼向我要水喝呢?」婦人曉得一個猶太男子不應該和一個撒馬利亞婦人說話,更不應該想要用撒馬利亞人的器具打水喝。耶穌的門徒回到井邊時,也注意到這件事,他們很訝異耶穌竟然會和這位婦人說話,猶太拉比在公共場所是不和婦女說話的。門徒想問耶穌為何與她說話,但是沒有說出口。他們的抗議反映出傳統文化與社會習俗的期待;然而耶穌不為這種習俗所限制。他與撒馬利亞婦人交談,打破了男女之間的界線,也打破了「選民」和「棄民」之間的界線。耶穌來到撒馬利亞,與這位婦人交談,證明了上帝的恩典是普及眾人的。耶穌及其傳道事工並不受社會習俗的限制,這段交談藉著提供生命之水給撒馬利亞婦人來挑戰現狀。
一般來說,詮釋這段經文的人較能接受將福音傳給撒馬利亞人(一個受歧視的族群),但無法接受將福音傳給婦女(一個受歧視的性別),這並不讓人意外。他們採取兩個主要的模式,來表達他們抗拒耶穌想突破不能與婦女在公共場所交談的作為。首先,許多解經家質疑這位婦女的道德;其次,許多解經家懷疑這位婦人是否具有與耶穌進行嚴肅交談的能力。這兩種策略都企圖讓人以為這位婦人沒有資格與耶穌交談,因此也沒有資格接受福音。
一般人之所以把第四章這位婦人描述成一個在道德上有瑕疵、性生活亂七八糟的女子,是因為誤解了四章16~18節,在這幾節裡,撒馬利亞婦人對耶穌說她沒有丈夫,耶穌則以她生平的故事回應。事實上,經文並未如多數解經家想當然爾的看法,暗示這位婦人生活不檢。這位婦人的婚姻史可以有許多不同的解釋。也許這位婦人就像
《創世記》三十八章的他瑪一樣,受制於「兄終弟及」的婚姻習俗,而家族中最後一位男性拒絕娶她,與道德敗壞無關。有意思的是,雖然解經家對為何這位婦人有多次婚姻感興趣,但耶穌並不關心,也沒有針對她的婚姻史和婚姻的現況做道德判斷。這類批判都是解經家自己帶進經文裡的。當解經家說這位婦人是個「情場五連敗」或「蕩婦」,他們反映的是自己對婦女的偏見,而不是經文的觀點。
當我們將偏頗的理解拋開,回到經文本身閱讀四章16~18節時,我們就可以看出這段關於婦人丈夫的談話有兩個目的。首先,它說明耶穌有洞見和知悉所有事務的能力;其次,這是婦人醒悟能夠以新眼光看耶穌的時刻。當耶穌講出她的婚姻狀況時,她回答:「先生!我看出你是一位先知。」這段耶穌和撒馬利亞婦人關於她丈夫的
交談,並沒有使這位婦人因所謂的不道德而人格受損,反而顯出這位婦人信心的成長。
這位婦人認出耶穌的先知身分後,問他一個存在於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之間最迫切的神學問題:哪裡才是敬拜上帝最適合的地點?許多解經家將婦人對耶穌的問話貶抑為一種迴避,目的在轉移有關自己尷尬的道德現況的話題。解經家懷疑這位婦人能否了解耶穌話中的真義?我們再一次看到解經家對婦女的智力與興趣的成見。這段經文把婦人描寫成一個不畏懼和耶穌交談的人物,她知道先知是最佳的諮詢對象。這位婦人是《約翰福音》第一位和耶穌進行神學對話的人。有關敬拜的談話過後,這位婦人的信心又成長了,因為她想到耶穌可能是彌賽亞。
四章4~42節的結局足以扭轉任何想要貶抑這位婦人的人格和角色的企圖。耶穌的門徒從城裡回來後,這位婦人離開耶穌往城裡去,在眾人面前為耶穌做見證;因為這位婦人的見證,許多撒馬利亞人相信耶穌,並且自己去見耶穌。為耶穌做見證,就是看見耶穌,並且告訴別人這個經驗,在《約翰福音》裡,這種見證就是做門徒主要的標記。施洗約翰為耶穌做見證,並且帶領自己的門徒來到耶穌面前。耶穌最初幾位門徒為他做見證,跟隨的人也多起來。現在撒馬利亞婦人為耶穌做見證,許多人經由她的話得到信仰。當撒馬利亞人親自聽到、見到耶穌後,這位婦人的見證就被他們的見證取代了。這就是門徒訓練和信仰最恰當的模式,以自己的經驗取代那些帶領自己到耶穌面前的見證者。所以,撒馬利亞婦人和施洗約翰、安得烈、腓利同樣是見證者和門徒。
資料來源:Gail R. O’Day,林明貞譯,收錄於《婦女聖經註釋─新約》,Carol A. Newsom & Sharon H. Ringe編著,朱麗娟、林千俐等翻譯,周宏毅、林晚生等校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婦女事工委員會出版,2001年。
問題與思考
1.從耶穌與馬利亞這對母子的互動,身為母親的妳,是否有所感觸?透過對這段經文的默想,我們可以得到什麼樣的啟發?
2.從耶穌在迦拿所行的神蹟,我們得知,上帝賞賜生命的神奇能力,甚至(或許特別是)運行在人類日常生活中的親密場合,這意味著,信仰是相當親密和個人化的,對此,妳有何看法?這與長老教會強調的社會福音有何異同?
3.本文作者認為許多解經家試圖將撒馬利亞的婦人理解成道德可議、智慧不足的婦道人家,乃是一種性別的歧視或偏見,「這兩種策略都企圖讓人以為這位婦人沒有資格與耶穌交談,因此也沒有資格接受福音」,對此,妳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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