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和新約書信的共同主題是初代教會的生活與奮鬥,四福音書的內容並未包括教會的故事,新約中的其他書信亦非以故事的形式來呈現發生在教會的種種,《使徒行傳》是新約中唯一述說教會故事的一卷經文。《使徒行傳》一開始有一段文字說明《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有上下冊的關係:「提阿非羅閣下:在我所寫的第一部書裏,我已經把耶穌的一切事蹟和教導,從他開始工作到他被接升天那日,都敘述過了。」因此,我們習慣上稱《使徒行傳》的作者為路加,並且將兩書合稱為「路加—行傳」,以強調其一體性,其成書日期理應在主後90年左右。
《使徒行傳》通常被視為基督教史的第一份文獻,然而,儘管它包含了史實,卻非一份客觀的初代教會編年史。在許多重要的事件上,《使徒行傳》的版本都和保羅書信的版本不同(比較徒9:3~30和加1:13~17;徒15和加2:1~10),這是因為《使徒行傳》由路加敘述,受路加個人興趣及神學立場的影響。我們可以從1章8節去了解《使徒行傳》故事的進展與結構:「可是聖靈臨到你們的時候,你們會充滿著能力,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和撒馬利亞全境,甚至到天涯海角,為我作見證。」第1章至第7章敘述基督教(在聖靈的引導下)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的擴展,第8至12章,著重於撒馬利亞和鄰近地區;而第13至28章則敘述福音傳至「地極」—羅馬。所以,《使徒行傳》是敘述教會從耶路撒冷拓展至更廣大世界的故事,負責拓展的兩位主角是彼得和保羅,保羅尤其是焦點。使福音拓展的兩個重要事件是第9章掃羅(保羅)的信主,以及第10章彼得為外邦人哥尼流施洗。這些事件在《使徒行傳》中不只一次被提及。哥尼流的故事於11章1~8節再次被提到,保羅亦在22及26章中複述他信主的故事。
藉著把耶穌和教會的故事連貫成一個故事的上下集,路加將神學意義賦予教會。教會時期—自耶穌升天到他再臨(1:11)的這段期間並非只是等待期,而是豐收期。路加寫《使徒行傳》的目的不是回憶教會的過去,而是要用教會的故事,表達教會是宣揚福音的基礎,也見證了福音一直向前推廣。這個見證是藉著聖靈在教會中的同在與運行而成就的,當馬利亞懷耶穌時,降臨在她身上的聖靈,以及在拿撒勒膏抹耶穌的聖靈,如今也降在教會(徒2:1~4),引導使徒與門徒,路加以凸顯聖靈的方式來述說耶穌和教會的故事。路加在《使徒行傳》要表達的主旨是對外邦人宣教,也就是讓教會掙脫巴勒斯坦的束縛,向羅馬帝國開展。保羅在羅馬官員腓力斯總督、非斯都和亞基帕王面前陳述,是為了表明「這些事是人人都知道的」,甚至有個天使告訴保羅,他還會站在羅馬皇帝面前述說福音。《使徒行傳》以保羅在羅馬被監禁結尾,然而《使徒行傳》的最後一節是勝利與希望的,它描述保羅「大膽地宣揚上帝國的信息,教導有關主耶穌基督的事,沒有受到甚麼阻礙」。雖然保羅在羅馬殉教,但路加讓大家對保羅和《使徒行傳》的結局有想像的空間,為要強調福音見證的永續生命,而非傳福音者的命運。
初代教會中的女性
在羅馬帝國中,婦女是次等公民,公眾領袖全是男性,在《使徒行傳》中,路加對婦女的描繪就是為了符合這個羅馬模式。路加以兩種不同的方式來涵蓋《使徒行傳》中的女性。一、故事中包括婦女群體的零星報導,顯示出作者心目中初代教會婦女的一般角色與功能;二、《使徒行傳》敘述五則個別婦女的故事,這些故事讓人得以具體一窺初代教會某些婦女的生活。
耶穌升天之後,一群信徒聚集在耶路撒冷一座樓房上禱告。這群信徒中有男有女,男性都有名字:他們是剩餘的十一位門徒。然而,在樓房上聚集的女性,只有一位有名字,那就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對路加而言,提及馬利亞是具神學目的的,因為它搭起了耶穌的出生與教會的形成之間的連貫性。樓房上的其它婦女皆無名字,顯示在此聚會中,女性並未擁有與男性平等的地位。男女的不平等在《使徒行傳》1章21至26節中更為明顯:只有男性能被選來替代猶大,成為第12位使徒。路加賦予「十二」和「使徒」一詞象徵性的意義。第一,路加想將教會描述成新以色列,而十二使徒就代表雅各的十二個兒子—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為了與舊約故事對稱,十二使徒必須是男性,為了符合羅馬領袖的模式,十二使徒也必須是男性。第二,路加的「使徒」乃專有名詞,幾乎專指十二使徒,而非教會領袖的通稱(徒14:14是唯一的例外 )這比新約中其他地方的定義更狹窄。在《使徒行傳》中,「使徒」一詞指出現在描繪耶路撒冷教會時。一旦《使徒行傳》的重心轉移到對外邦人宣教,「使徒」就不再出現。因此,「使徒」專指那些將耶穌的使命帶到建立中的教會的人。它所描述的是相當侷限的宣教事工,將《使徒行傳》中所有女性及大部分的男性排除在外。
除了門徒初次重要的聚會之外,路加還提到其它婦女團體的教會成員。《使徒行傳》2章1~4節的情境似乎暗示了五旬節當聖靈降臨在教會時,婦女也在場。在描述猶太人和外邦人歸主的結論中,路加提到女性。在耶路撒冷的使徒行了神蹟之後,提到「當時信主的人越來越多,男女都有」(徒5:14)。當保羅旅行至希臘時,在帖撒羅尼迦、庇哩亞,以及雅典跟隨保羅的人當中也有婦女。這些希臘婦女的社會地位對路加十分重要,他們是「上流社會的婦女」。除了大馬哩的婦人之外,這些女信徒都沒有名字,因此身分不突出。
《使徒行傳》21章5節紀錄了婦女也是基督教團體全職的參與者,但是NRSV的譯文掩蓋了這個事實。NRSV的21章5節譯為:「信徒和他們的妻子兒女都送我們到城外。」希臘文的「婦女」和「妻子」是同一個字gyne,在此並無語言學或上下文的理由足以支持將這節譯成「妻子」比「婦女」好,較正確的翻譯是「他們眾人同婦女孩子……」。NRSV把gyne譯為「妻子」,有歧視之嫌,因為它使婦女退居第二線而成為只是因伴隨丈夫才在場。事實上,《使徒行傳》21章5節很有包容力地描繪在泰爾的基督徒團體的成員,指出男人、女人、小孩與保羅一同禱告,然後與他道別。(編按: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與新標點和合本都譯為「妻子」)
資料來源:Gail R. O’Day,朱麗娟譯,收錄於《婦女聖經註釋—新約》。
1.《使徒行傳》又被稱為聖靈行傳,妳是否曾經歷聖靈的作為?試分享之。
2.本文作者認為NRSV將希臘文gyne譯為「妻子」,而非「婦女」,有使婦女退居第二線的嫌疑,在教會生活中,妳是否也曾經遇過這種情形?妳對作者的詮釋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