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婦女宗教活動的預言:8:14~15;13:17~23 當以西結被帶到耶路撒冷時,他在猶大最神聖的聖殿中或附近看到四件可憎的事。他在聖殿朝北的內院門口看見「忌邪的像,就是惹動忌邪的」,有註釋者認為這是女神亞舍拉的像(參代下33:7, 15)。他目睹由70位成員組成的國會暗地裡在不潔淨的動物偶像面前燒香。在第四件,也就是最糟糕的罪行—25個人背向耶和華的祭壇拜日頭—以前,以西結看見有個婦女坐在聖殿的北門口「為塔模斯哭泣」。 美索不達米亞神明塔模斯(Tammuz 或 Dumuzi,意思可能是「母親腹中」小孩的喚醒者,意指該神明專司保佑生出健康、優秀的下一代)的宗教,基本上是個婦女宗教,這個源自美索不達米亞的信仰,除了慶祝大自然周而復始的生命孕育力之外,也哀悼大自然的凋零。現存文獻清楚顯示,他相當受到信徒愛戴,信徒將他想像成擁有部分人性,是個娶了女神伊拿娜的年輕迷人小夥子。每年的第四個月(為了紀念他,稱為塔模斯月),當春天的新生命逐漸被夏日的酷熱所吞噬,她們為了他的死哀傷。她們哀悼的詩篇凸顯了發自內心的悲痛,表達了愛塔模斯如同姊妹愛弟兄、新娘愛新郎,或母親愛赤子者的傷痛。 以西結大發雷霆是因為他認為替塔模斯哭泣是褻瀆的,和其他三件可憎的事一樣,都是將權柄和尊崇歸給以色列的上帝以外的神明。可是當時其他的猶大人並不認為塔模斯的崇拜與耶和華的崇拜有所衝突。學者雅各森(Therkild Jacobsen)在〈關於塔模斯的形象〉一文中提及,該宗教「受到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婦女特殊的心理視野所主導」,「雖然塔模斯是個男性神祇,但是我們在早期史詩文獻中所推崇和歌頌的男性特點,例如勇氣、才華洋溢、堅定踏實等,在他身上幾乎找不到」。這個神明之所以受到喜愛,反而是因為他的年輕、不負責任,以及極端依賴與脆弱。他的崇拜者對他的愛也不是無私、成熟的感情,而是心繫他人實則卻愛自己的一種形式。雖然她們表現得很火熱,雅各森還是認為婦女對塔模斯的嚮往事實上是一種耽溺,意指幼稚、需索無度,以及不願意放手。雅各森的看法必須受到挑戰,因為他似乎將所謂的「男性優點」(諸如勇氣、才華洋溢、堅定踏實等)與女性表面上的「情緒化」相對立,這種看法很容易導致兩極化的偏見。另外,他在強調女性的心理視野時,忽略了女性的生理視野,事實上,女性的生理視野讓她們更容易切身體驗塔模斯神明所彰顯的大能,就是喚醒生命、生育和哺乳。 以西結在13:17~23中譴責「本民中從己心發預言的女子」,表現了他對這群婦女最主要的抱怨:無論她們做什麼,都是自己在做,不是耶和華在做。以西結譴責這些婦女所進行的活動欺騙了她們的追隨者,導致無辜者必須為性命擔憂,而有罪的人卻得到「安啦」的保證。以西結斷言,這些婦女的命運已經註定。上帝在釋放被她們所害的人之後,就要針對她們的謊言和預言做個了斷。這些婦女所擁有的靠枕、靠墊、頭巾或帽子,顯然是預測未來的輔助工具。或許3:19提到的大麥和餅也是用來占卜的工具,而不是她們服務的酬勞。若這些婦女在巴比倫很活躍的話,那她們很可能是受到巴比倫占卜者的影響。雖然聖經對占卜持負面的態度,它卻是古代以色列社會的一部分。我們可以合理假設,猶大人會運用各種可能的手法,想多少知道一些未來的事情,多少能掌握一點自己的命運(另參撒母耳記上28章掃羅和隱多珥交鬼者的故事),尤其是在危機的時刻。 譴責耶路撒冷的預言:16章和23章 有兩段很長的預言將耶路撒冷(16和23章)和撒瑪利亞(23章)描寫成耶和華淫亂的妻子。以西結書16章論到耶路撒冷這個被上帝拯救的棄嬰的故事。當她亭亭玉立之時,耶和華娶了她,大方供應她華服美食,但是耶路撒冷卻背叛她的丈夫,用他的金銀鑄造陽具般的偶像,將上帝的兒女當成祭物獻給這些偶像,並在各個十字路口將她的肉體獻給陌生人—亞述人、巴比倫人和埃及人。因此,耶和華威脅說,她的情人將聚集無賴用石頭打她,用刀劍刺她,並且用火焚燒她的房屋。但是在她的肢解與謀害之上的卻是復興,耶路撒冷將充滿羞辱,但耶和華會在一個永遠的約之中與她破鏡重圓。 在23章中,放蕩的耶路撒冷有她的姐姐撒瑪利亞(北以色列國的首都,主前721年為亞述國所滅)為伴。耶和華告訴以西結一段阿荷拉(撒瑪利亞)和阿荷利巴(耶路撒冷)的故事。從她們在埃及的少女時代,兩個女人就有淫亂的性行為,將本應保留給她們未來丈夫的親密行為任意地獻給她們的情人,最後耶和華娶了這對姐妹,她們也生下兒女,可是阿荷拉被亞述人的英俊和活力所吸引,回復放蕩的生活。耶和華將她交在她的亞述情夫手中,他們剝光她的衣服凌辱她,擄掠她的兒女,用刀殺了她。雖然她的姐姐下場如此,阿荷利巴仍執意犯姦淫。事實上,她的淫蕩尤甚阿荷拉,上帝因此這樣宣判,她的情人將攻擊她,擄去她的兒女,將她剩餘的東西一概燒盡。 加諸在這兩個婦女身上的暴力引發令人困擾的問題:我們應該接受憤怒的丈夫對他的妻子何以該死所提出的解釋嗎?對以西結而言,耶路撒冷的毀滅非同小可,他因此必須將百姓的罪行描寫成極端可憎,否則上帝的公義會被質疑。就算如此,他使用女性意象的手法仍不無疑問,因為他將女性的性當成男人擁有和控制的東西,將身體的凌辱當成收回這種控制權的一種方式,然後暗示暴力是可以達到醫治一種破碎關係的手段。事實上,在16章和23章中,這兩個女人是代表城內所有的居民,不分性別,但是這種涵蓋性很快就被遺忘。試以23:46~48為例:「這樣,我必使淫行從境內止息,好叫一切婦人都受警戒,不效法妳們的淫行」,在這段話中,我們可以看出後世編輯者勸導婦女(不是男人)遠離非法性行為的努力,原本意象中的涵蓋性已經瓦解成一則只針對婦女的威脅。最後,我們懷疑女性意象和經常伴隨而來的暴力,所反映的不只是對女性的性慾感到不自在,同時也藉此將之置於男性的掌握之中。〈以西結書〉23:28顯示這種態度對聖經時代的女性生活影響很大,並且透過聖經文學對我們的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資料來源:〈以西結書〉,Katheryn Pfisterer Darr,周宏毅譯,收錄於《婦女聖經註釋──舊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婦女事工委員會,2003年。 問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