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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女宣雜誌 > 第366期 愛心滋生,愛滋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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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輯
婦女新眼光:路得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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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改寫 /林淑芬 (新竹聖經學院講師)

& 第二章:相遇

路得在波阿斯的田裡撿麥穗,當波阿斯注意到路得並詢問:「那是誰家的年輕女子?」領班回答:「她是跟拿娥美從摩押回來的那個外國女子。」路得不是以色列社群的一份子,所以她的身分不像拿娥美一樣是透過名字來界定,而是透過種族來界定。雖然如此,波阿斯因曾聽說路得對婆婆的孝行,所以儘管伯利恆的女性是在路得生下孩子之後才認同她的價值,波阿斯卻早先一步看到路得的愛心、仁慈與忠實,為他迎娶路得提供了動機。

路得向波阿斯下拜,伏在地上,問波阿斯為何關心一個「外國人」(2:10)。這是他們對話中帶有舉動的第一個詞彙。「外國人」這個字的希伯來文並非單純指「外國人」,同時也指一個人本應該卻沒有被視為家庭的一份子。路得的表達顯然有尋求支持的意味,「我連做你的婢女也不配」雖然表明真實的狀況,卻也預示了她未來所扮演的角色不同於僕人,而是一位妻子。

波阿斯表達對路得曾被騷擾的關心(2:9);他警告年輕男子不得為難她(2:15,「為難」一詞也許譯成「詆毀」或是「蒙羞」要更加適當),波阿斯所使用的語言暗示他對路得產生了好感。路得對波阿斯而言,不再是個物品,而是一位具有價值的女性。在吃飯的時候,當波阿斯邀請路得將麥餅蘸著醋吃、且遞給她一些烤好的麥穗時,更可明顯地看出他對路得有興趣。藉著在收割工人之中給她一個位置,波阿斯實際上已將路得算在自己的家戶之內;藉著給她食物,他扮演了配偶的角色,供給她食物就好比路得供給拿娥美食物一般。在吃飽之後,路得還留了食物要給拿娥美,預告了她的未來:她將得到一個新的家庭,卻仍保有對拿娥美的忠心,在新家庭中為拿娥美保有一席之地。

拿娥美知道路得白天的遭遇之後,想起波阿斯是她們的「至親」。「至親」﹙go´el﹚除了是指確保財產在家族成員手上,且防止親族成為奴隸的男性至親外,也可指將人自罪惡、奴隸、放逐,及死亡中拯救出來的人,因此有時也被用來形容上帝的作為。在此,對拿娥美而言,將上主與男性至親混合,意味著男人是在地上的天國代表。

& 第三章:引誘

收割完畢之後,拿娥美想出一個計畫。她建議路得去洗澡、擦香水、換上最好的衣服,到禾場去。看準波阿斯吃夠喝夠,躺下的地方。路得在波阿斯躺下之後,隨即掀開「被子」(對生殖器的委婉說法),躺在他旁邊。拿娥美強調:「他會告訴妳該做甚麼」(3:4)。半夜,麥堆的旁邊,帶著些許的隱密,波阿斯驚醒,注意到有個女人睡在腳邊,縮成一團。而路得,重複之前對波阿斯說過的話(2:12),並要求波阿斯娶她。不同於拿娥美要求路得聽從波阿斯的指示,路得直接告訴波阿斯「該怎麼做」,波阿斯直接回應了路得的要求。他祝福路得並應允將回應她的要求。至此,路得所有行動中最重要便是擁有波阿斯成為庇護者,其次才是陪伴拿娥美。然而,身為一位履行義務者,波阿斯所保護的是拿娥美的未來,而非路得的未來,他所要保護的,是拿娥美的財產。波阿斯稱路得為「賢慧的女子」(chayil, 3:11),對照故事開始介紹波阿斯出場時也使用同一字詞(2:11),可見波阿斯已將路得等同於自己。因此,當他同意如果最近的近親拒絕應盡的義務,他願意扮演「履行義務的人」時,他如此做應是為了路得,而非拿娥美。

接下來,路得與拿娥美的對話再次重複了2:18~23節的模式。「怎麼樣啦?女兒﹗」拿娥美仍然以「女兒」來稱呼路得,她們的關係仍然持續,路得使用那些她帶回來的大量麥子以及波阿斯並不希望她空手而回的話,來回答她的婆婆。事實上,波阿斯並沒有說出路得所說的那些話,而路得卻技巧地以他說過的話來將拿娥美包含在他們的關係中。在此,我們可以將路得所說的話視為雙關語,她象徵性地帶回拿娥美最期待的:波阿斯的後代。藉由把穀物遞給拿娥美,路得同時期望把俄備得交給她的婆婆。經過路得的努力,拿娥美不再會是「空無一物」。當路得嘗試將拿娥美納入波阿斯家族之內後,這個活躍、暢所欲言的女性角色從此便自故事中消失,路得的未來現在交由另一個至親及聚集在城門口的長老們手上。

& 第四章:婚姻

接下來,波阿斯面臨不知名的關係並召開十位長老與會的正式集會。我們注意到拿娥美計畫出售以利米勒的土地(4:3,也許這意味著女性可以繼承和出售財產),波阿斯詢問那位至親使否願意將那塊土地買回,並使它被保留在家族裡。第一順位履行義務者同意買回土地,但不願迎娶路得以使土地保留在故人名下。接下來,波阿斯所言(4:5)有許多被採用的版本,希伯來文版本中,波阿斯表示「我得到(I am acquring)」路得為妻子,是較被接受的版本,亦即迎娶路得,產下孩子,以便繼承故人的土地。

既然路得可以自由地嫁給她所選擇的人選,為何波阿斯必須公開地處理這些問題而不只是單純地迎娶路得,這個問題依然存有爭議。也許,藉由獲得社群對婚姻的認可,波阿斯可以合理化他與一個摩押人之間有爭議的關係。如果真是這樣,路得以稱他為「履行義務的人」來證明這個合理化藉口。然後,波阿斯可以在娶自己兄弟未亡人的婚姻傳統中完成他的願望。

那個至親把他的鞋子交給波阿斯,波阿斯獲得「所有屬於以利米勒的東西」(4:9),包含路得在內。之前那個活躍的路得,現在被描述成為被獲取的物品。因為波阿斯的計畫並沒有符合迎娶自己兄弟未亡人的婚姻規定,他發表了關於土地和路得之間關聯的看法,然後主張路得與他所生的第一個小孩將是瑪倫的後代(4:5、10)。此一表白再度強化了拿娥美對於女人存在價值的看法:即生下孩子,繼承家產。在長老們面前,波阿斯宣布他的婚姻將奠基在路得「維持所有產業在已故之人的名下」的能力(4:10),而不是他對她的愛或是尊敬。

城裡的人第一個祝福的不是波阿斯,而是路得。他們祝她生養眾多以便能夠擴大波阿斯的家庭,就好像蕾潔與麗亞為雅各生很多子女一樣。這裡,摩押人路得,將實現兩個女家長(蕾潔、麗亞)所成就的角色。他們同時祝福波阿斯的家庭如同「猶大跟塔瑪生的兒子—法勒斯的家一樣昌盛」(4:11~12)。因為寡婦塔瑪(創世記38)如同妓女一樣,當她的公公無法執行迎娶自己兄弟未亡人為妻的風俗要依然存活的兒子迎娶她時,引誘自己的公公。故事敘述者也許暗示著城民早已知道路得與波阿斯先前的關係。

〈路得記〉與〈創世記〉38章之間有許多相似之處,同樣有著遷移至異鄉、嫁給外國人,以及兩個兒子和配偶死亡之主題。對於女英雄,他們也都有令人關注的對待。當路得與塔瑪都拒絕在成為寡婦之後,留在自己父母的家,並同時產下小孩以便延續家族血脈時,她們的命運甚至動機一樣未曾被記錄下來。猶大至少終於承認自己媳婦的正義行為,而拿娥美從來沒有明確地有這樣的瞭悟:她不曾對路得表示過任何感謝。可是,就如同《路得記》重新宣揚塔瑪一樣(4:12、18),城裡的婦女們在拿娥美的沈默中重新宣揚路得(4:15)。結婚了,並且很快地懷孕了(4:13)。在這裡,波阿斯同時也從故事中消失,焦點轉回到不再空無一物的拿娥美身上。婦女們祝福那提供履行義務者給拿娥美的上主,並祝福可以安慰拿娥美的那個小孩。最後,她們宣揚這個有著特殊價值的小孩是路得所生,而路得對拿娥美而言價值超過「七個兒子」。可是,這也只在婦女們看到小孩出生之後,才意會到路得的價值,甚至到此時才承認她的存在。

最後,諷刺的是,路得,這個在語言與行動中將拿娥美接納到自己家庭中的人,從聖經中被抹消掉。她的婆婆養育小孩、當地的婦女為他取名字、她們甚至宣稱說:「拿娥美得了一個兒子」(4:17)。這個消除舉動把小孩從各種摩押污名中移開,這本書的結束方式是確認血統的純正。家譜由法勒斯開始,接著由俄備得到耶西,然後到大衛。儘管波阿斯曾經發誓「保留已故之人之名」,瑪倫,這個死於摩押的丈夫,從家譜中缺席。而路得,這個故事中的女英雄,則成了一個謎。之後她與拿娥美之間的關係,她對自己小孩和丈夫的感受,以及她從屬於以色列的感覺,則從未被提及。

[資料來源]
〈路得記〉,Amy-Jill Levine,盧悅文譯,收錄於《婦女聖經注釋—舊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婦女事工委員會出版。

[問題思考]
1.閱讀完《路得記》,你認為波阿斯為何對路得有好感?他答應買回以利米勒的土地,成為拿俄米的庇護者,是出於近親的義務,還是出於對路得的愛意呢?從哪些經文可以看出呢?

2.你認為,在禾場的麥堆旁,波阿斯和路得是否曾經發生婚外性行為?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是否會影響你對路得和波阿斯的觀感呢?

3.本文對於《路得記》的詮釋方式,與你以前所接觸過的詮釋方式是否不同?不同之處為何?你認同這種詮釋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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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 http://women.pct.org.tw/magazine.aspx女宣雜誌 第 366 期 愛心滋生,愛滋不在 (1-16頁)
女宣雜誌 Lusoan Magazine  366期  2006年  11月 愛心滋生,愛滋不在 366
本期主題:愛心滋生,愛滋不在
發行日期:20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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