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之約的意象(1~3章) 在何西阿書1:2中,上主命令何西阿說:「去吧,去娶一個性交生活隨便的為妻,並生出隨便而不忠的孩子,因為以色列已隨便而不忠地離開了耶和華」(註釋者的譯文)。於是,他和滴拉音的女兒歌蜜成婚,並生下三名子女:長子耶斯列、長女羅路哈瑪(有不蒙愛憐之義)、小兒子羅阿米(有非我子民之義)(1:3~9)。每個子女都代表了以色列每況愈下的情勢。歌蜜的不忠使她的先生何西阿及其家族蒙羞,他們的子孫也成了荒淫無度的後嗣(2:4~5)。先知和淫婦結婚,象徵國家已叛離耶和華,人民也轉而膜拜迦南地的風雨之神巴力(2:8, 13,17),這樣一個發生在先知身上的人性考驗,正對應於耶和華和以色列的關係,何西阿運用婚約的比喻,來強調上主和以色列之間強烈而特別的契約關係。 然而,婚約的比喻有其特定的歷史文化背景,從現代女性的角度來看,卻有神學上的問題,這個問題在第二章尤其明顯。以色列古代的通姦通常只對妻子定罪,為夫者則是蒙羞的受害者,因此,先知譴責宗教多元的國家就如同不忠的歌蜜,上帝則是蒙羞的丈夫何西阿。第一章與第三章都圍繞著婚姻的比喻,第二章則是將它推向危險的邊際,耶和華對以色列違約的正當責罰被看成像是先生向妻子施暴。 第二章出現第一樁威脅事件:耶和華/何西阿命令子女向母親哀求,勸她不要再荒淫無度,「要是她不聽,我要剝光她的衣服,使她裸露,像剛出母胎的嬰兒。我要使她像曠野,像沙漠,使她口渴而死。」(2:3),之後一連串的事件中,子女也因母親無羞恥心而遭受威脅(2:4~5a),他們不只為母親犯姦淫而蒙羞,也因母親投靠情郎獲取物質供給而受辱。從信仰的角度來說,「情郎」應指迦南地祝福繁生的神明。從人的生活觀點來看,那代表了丈夫所受莫大的恥辱,因為他不僅不能滿足妻子在物質與性生活上的需求,更管不住妻子的行為。第二章讓我們清楚地看見信仰與人性。 上主用三種不同的方法來限制其「妻」的行動。它反應了父系社會以名譽、羞恥的觀念,來掌控女性的性活動。丈夫採取的第一個方式是將妻子和情郎隔開:「所以,我要用荊棘做籬笆堵住她的去路;我要用石頭築圍牆,使她找不到去跟情郎幽會的小徑。她要追逐情郎,可是追不上他們;她到處尋找,可是找不到。」(2:6~7a)。這種強勢的隔離目的是使妻子認清她該依賴的是她的丈夫(2:7b~8)。將以色列與其情郎(巴力)隔開的方式為3:3~4節中何西阿將不和歌蜜同房提供合理的模式。不過,此處是以丈夫對妻子的態度來比擬上帝的作為,而非用上帝的作為來比喻夫妻間的關係。第二種方式是丈夫對妻子施以一連串身體與心理的責罰。丈夫將衣服、食物收回(2:9),在情郎面前剝光妻子的衣服,讓她暴露下體無地自容,沒有人能使她從丈夫手中脫身(2:10),他停止她的狂歡,禁止她的年節等宗教盛會(2:11),破壞她的葡萄園和果園,讓野獸來踐踏它(2:12),從丈夫的觀點來說,當妻子向巴力燒香,用珠寶首飾打扮,跟情郎私奔而忘了丈夫時(2:13),羞辱妻子的身體和心理是為了要彌補他因名譽受損所受到的傷害。 頗受爭議的父性特質 從信仰的角度來看,西奈山的曠野乃是以色列和上帝立約之處,也是他們領受婚姻幸福的唯一地點與時期。只有再次回到曠野,以色列才能「像從前年紀輕時從埃及逃出」般地對上主有所回應(2:15),確認上主才是其丈夫,而非巴力(2:16)。上帝也要因此原諒以色列的過錯,再娶以色列為妻(2:19~20)。這對夫妻重燃愛苗,重新立下婚約,開始另一段和諧太平而繁興的盛世(2:18~22)。此外,在2:23中提及頗受爭議的父性特質:耶和華/丈夫視子民為己出,重新為他們命名,象徵新的契約關係。「耶斯列」如今象徵著其母返回原地耕種,耶和華要對「不蒙愛憐」的女兒流露憐愛之情,對「非我子民」者說「你是我的子民」。 上述宗教意象雖然優美深邃,但其中女性的地位卻非常有問題。研究顯示,許多婦女仍處於受虐的關係中,因為每次遭虐後,接下來常是一段體貼與慷慨施予的時期,而這種施暴後體貼的策略,強化了妻子對丈夫的依賴。當丈夫體貼大方時,妻子的驚懼之心暫獲撫平,便決定繼續維持夫妻關係,時而恩寵時而威虐的惡性循環也因之形成。此外,何西阿書中父親和孩子重修和好的單面形象透露了子女目睹父親虐待母親所經歷的內心創痛。 任何其他的象徵手法都無法像何西阿書一樣,以耶和華與以色列民族結婚的意象來闡述神人關係。它讓大家不得不認為以色列雖然常會犯罪,但上帝卻以慈愛、寬恕和憐憫待她。以當時重男輕女的社會結構和價值觀來使用此一象徵,藉以彰顯其神學觀點,卻無異於將古今婦孺都淪為禁臠。一旦我們忘記此段聖經中的象徵意涵,便很容易將丈夫對妻子的暴力視為如同上主報復以色列般地理所當然。 在明白解讀這些象徵法的困難度之後,我們要問,這種用婚姻意象來比擬神人關係的方式對現代讀者來說是否恰當?其恰當性的衡量標準為何?下述問題可做為評斷的參考:此意象是訴諸於誰的經驗?又將誰的經驗排除在外?此意象對哪些人的經驗持肯定的看法?又視哪些人的經驗為負面?此意象的呈現方式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很顯然地,何西阿書中所透露的男性暴力會讓男女讀者對於書中所認為毋庸置疑的婚姻意象特別注意與提防,而當人們忘記何西阿書只是將上帝意象與丈夫聯結時,問題就會產生,因為有些人會堅持說,既然經上說上帝如同丈夫,那麼,上帝一定是男性。 事實上,人類的信仰經驗是很多元的,因此,婚姻意象只是其中之一。何西阿書是否有使用其他不同的意象來處理神人關係呢?第十一章中的父子意象雖然不如婚姻意象為人所熟知,卻也是表達神人關係的另一個例子。 資料來源:〈何西阿書〉,Judith E. Sanderson,陳培真譯,收錄於《婦女聖經註釋──舊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婦女事工委員會,2003年。 問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