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想過要再婚。如果你之前有過那麼慘痛的經驗,你怎麼可能再跳進另一個框!」育有三個孩子的柯姐這麼說。
不僅沒有想過再婚,其實離婚這件事情,一開始柯姐連想都沒想過。柯姐的父母是虔誠的天主教徒,是一對很模範的夫妻,他們互信互愛成為柯姐的榜樣,柯姐認為夫妻就該如此。所以,碰到問題時,柯姐開始總是委屈求全,不想結束這段關係。但其實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柯姐處於一個極度緊張的環境,不能放鬆。有陣子他們住在小閣樓裡,閣樓很小,牆壁很薄,吵架打架的聲音都會外傳。夫妻不合了好幾年,柯姐一直忍到小兒子要升小學三年級時,決定暫時搬出去,給自己一個呼吸的機會。
「再不離開這個人,我絕對是『死』!」柯姐用了「死」這樣強烈的字眼,來形容當時決定離開家獨立生活的心情。這樣的決定,可以想見婚姻狀況的惡劣。因為,這代表著柯姐的出走必須面對極大的挑戰──家人的眼光,實際生活上的困難,尤其,對一個剛搬到台北就結婚的女人來說,她長時間在家帶小孩整理家務,世界早就不是她所能想像。
光是要住哪裡,找什麼工作這類基本生活條件,對她來說都是個考驗,更不要說她必須與三個親愛的孩子分開,必須忍受那思親之痛,但對柯姐來說,這是必要的,因為她如果沒有讓自己變好,她便沒有能力去愛、去帶那三個孩子。
在這樣困難的情況下,「我怎麼可能再去找一個,再去想感情的問題?」
柯姐回想那個年代,社會風氣是保守的,她家人對婚姻的觀念也很保守。她有九個姊妹,但沒有人支持她的做法。她們總告訴她──你要是沒有能力一個人生活,那就要忍耐呀!要不就是不要孩子,再另外找一個男人嫁了……。儘管姊妹不支持她,但還好有天主眷顧,柯姐說,感謝一路上有貴人幫忙。
身旁有好朋友幫忙,柯姐租了個小房間住下來,住的地方穩定後,找了個出版社的工作。一開始當然有很多要適應、要學習的,不過,女性的韌性就在這時候出現。之後,柯姐到了小牛頓才藝教室,不到一年就升上班主任,跟老師、家長都相處得很好。這寫起來好像沒幾行字,可是──
「從沒有到有,真的是咬緊牙關的過!」柯姐這麼說。
柯姐在外生活的這段時間,也沒有疏於對孩子的照顧。只要婆婆打來說小孩在學校有什麼事,柯姐一定趕去學校了解處理。
過了兩年,柯姐的先生回頭找她,表示希望再住一起。柯姐心裡燃起了一些希望,想著,過了這些年,他應該也改變了,這個家,應該還是有希望的。
但是,不到半年,柯姐的先生又故態復萌──開始不回家,或者給錢用甩的;在家不是不講話,就是惡言相向。柯姐覺得不太對勁。但她也不想跟他吵,因為她現在自己有能力了,可以獨自生活,她不用像以前一樣忍氣吞聲。如果真要離婚,她自己也養得起孩子。然後在某一天,孩子跟柯姐說:「爸爸把衣服都帶走了……。」
就這樣又拖了一段時間,在柯姐的二女兒考上大學的那一年,有一天晚上,柯姐打電話給先生,說:
「既然我們都這樣了,離婚協議書我簽好了,我明天拿過去給你,你也簽一簽……。」柯姐沒想到他居然說好,因為之前跟他提離婚他怎麼都談不攏。隔天,離婚協議書簽好後,柯姐和先生就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離婚,她希望當天就把手續都辦好。柯姐含著眼淚在該簽的單子上簽名,分居這麼長一段時間,但總維持著夫妻的身分,但這手續一辦完,這個家也就真的了完了。
心中絕對有不捨跟難過,柯姐說,絕對會有的。而離婚對孩子來說,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小兒子那時候讀國一,有點逃學的現象。柯姐與導師談過後,決定好好跟兒子談爸爸媽媽離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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