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提要
一、馬太用與新郎在一起的喜樂來比喻與耶穌會遇的歡慶。
二、女人是耶穌來到人世所要服事的對象之一,耶穌不會因為她們在禮儀習俗上被視為不潔淨就放棄她們。
三、男女加入教會雖可以得到醫治和教導,但是也會面對家庭的紛爭。馬太強調,耶穌的新教導對家庭所帶來的衝擊,然而,人類的關係都忠於耶穌之下。
四、智慧一詞雖是陰性,但我們無須特別強調女性在團體中的領導權。耶穌做為上帝在世上新的彰顯,他雖是男人,卻同樣可以表現智慧。
五、南方女王長途跋涉到所羅門的宮廷求智慧,耶穌做為智慧的彰顯,人卻不認識祂,就這一點來看,南方女王與尼尼微人在面對審判時,將獲得比猶太人更好的待遇。
新郎(九章14~17節;二十二章1~14節)
上一期我們提到,馬太拿實踐「更高的義」的人,和對自己的宗教虔誠自滿者,來做一對照。在第九章中,馬太提到,當耶穌的門徒和施洗約翰的門徒相互爭論時,耶穌用新郎的形象,來說明門徒會有些行為超出人們的期待。與法利賽人和施洗約翰的門徒不同,耶穌的跟隨者並不禁食。當新郎還在的時候無須禁食,不應該被理解為對婚姻的神聖化,因為經文也提到,新郎將會被帶走;關於新郎的比喻也無須被類比為:男人應扮演照顧妻子或教會的角色,因為這種類比很容易被用來合理化不平等的婚姻,或限制女人擔任聖職。關於新郎的比喻,重點應該放在和新郎在一起的喜樂,為了與耶穌的會遇而歡慶(參太二十五章1-13節)。
管會堂的女兒和群眾中的女人(九章18~26節)
這個事件擷取自〈馬可福音〉五章21-43節(參路八章40-56節),點出福音書作者探討女性身分和地位的意圖,本事件藉著一個快接近經期的十二歲女孩,以及一個罹患十二年血漏的適婚女人,形成強烈的對比。在〈馬太福音〉中,女人是耶穌來到人世所要服事的對象之一,耶穌不會因為她們在禮儀習俗上被視為不潔淨就放棄她們。〈馬太福音〉八章5-13節中,耶穌治好外邦千夫長的痲瘋僕人;十五章21-28節中,他應迦南母親的要求,治好她那被鬼附身的女兒。同樣地,在〈馬可福音〉中,管會堂的父親希望女兒得到醫治;得血漏的女人的表現和彼得的岳母一樣,用行動彰顯出她的信心,她一靠近耶穌,主就醫治她(九章20-21節提到,她摸了耶穌的衣裳邊緣,展現了具有信心的行動,參十四章36節)。他們的懇求和行動都反映了自己的社會處境:管猶太會堂的人膽敢公開求耶穌醫治他的女兒,而患血漏的女人,不只因為她的性別,也因為在禮儀上,她是不潔淨的女人(利十五章25-33節),所以她只能偷偷地跟在耶穌的身後,觸摸他的衣角。這位婦人本來因為性別和血漏的緣故,被社會雙重邊緣化,但因為她的信心和行動,她配得神蹟,並被耶穌公開稱許。
家庭紛爭(十章34~39節;十二章46-50節;十九章29~30節)
耶穌的使命是來服事、醫治和教導,馬太又另加了一項:對那些要參與事奉者的指導(太十章1-42節),這些討論看似針對十二使徒,其實也是針對馬太教會的宣教者所設計,無論這些宣教者是否有配偶陪伴,或者女性是否也在傳道的行列之中(參羅十六章3節、7節提及百基拉和亞居拉、猶尼亞和安多尼古)。無論如何,這段章節要表達的是,男女加入教會可以得到醫治和教導,但是也會面對家庭的紛爭:「兒子反對他的父親,女兒反對她的母親,媳婦反對她的婆婆。」(十章35節)馬太注意到耶穌的新教導對家庭所帶來的衝擊,然而,對馬太而言,人類的關係都忠於耶穌之下(十章38-39節)。
在十二章46-50節中,馬太繼續討論什麼樣的家庭才是真實的家庭?相較於馬可和路加,馬太更堅持生理上的血緣關係,必須以新的母親、兄弟和姊妹來取代(十二章46-50節),即那些遵行父上帝旨意的人。唯一的「父親」就是天上那一位,地上的父親在新的社群經驗中並未被提及。這些教導不是要我們輕視地上的家,〈馬太福音〉十五章4-9節和十九章19節指明,人應該榮耀且孝敬父母。
智慧的言語(十一章16~30節)
十一章19節提到,「上帝的智慧是從他智慧的果子彰顯出來的。」(參路七章35節)智慧的希臘文是sophia,這個詞是陰性,雖然如此,我們無須特別強調女性在團體中的領導權。這段經文比較像是在強調,耶穌做為上帝在世上新的彰顯,和傳統上做為上帝臨在世上擬人化的關聯。在十一章25-30節中,耶穌所扮演智慧的角色為:媒介知識、證明與上帝之間的親密性、提供安慰。但是耶穌並不因此轉變為女性,他以一個男人的樣式,同樣可以表現智慧。
南方女王(十二章42節)
這一句關於女人的諺語與另一句關於男人的諺語(尼尼微城的居民)可以做一比較。一般認為,示巴女王—南方女王是外邦女子,她也像尼尼微城一樣,在最後審判時會得到比猶太人更好的待遇。在法院中,女性能以證人的身分出現是出乎意料之外的,這顯示馬太高舉那些不濫用權力的人,斥責那些志得意滿的人。對馬太而言,南方女王做為皇室成員,認識了更大的「智慧」,造訪了智慧之地—所羅門的宮廷。
資料來源:Amy-Jill Levine, 林毓芬譯,收錄於《婦女聖經註釋—新約》,Caral A. Newsom & Sharon H. Ringe編著,朱麗娟、林千俐等翻譯,周宏毅、林晚生等校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婦女事工委員會出版,2001年。
問題思考
1.你曾否與耶穌會遇,試分享之。
2.如果耶穌今日臨到台灣社會,受暴婦女、離婚婦女、單親媽媽、性工作者、外傭、外籍配偶……會不會是耶穌服事的對象?有哪些教會或福音機構在服事這些婦女?你還知道哪些處於社會邊緣的女性族群?
3.為什麼信耶穌會產生家庭紛爭?你身邊是否有類似的例子?當家庭發生信仰衝突時,你有何建議?
4.「智慧」為陰性語詞,有學者以此來強調女性的領導權,你認為有必要強調女性的領導權嗎?耶穌做為上帝的智慧在世上新的彰顯,如果智慧與領導有關,你認為耶穌所彰顯的智慧蘊含著什麼樣的領導觀?現今社會很流行「僕人領導」,你如何理解僕人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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