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與女:死的刑罰(11章) 除了迦勒以女兒作為獎賞嫁給先攻下城的英雄俄陀聶之外,〈士師記〉第11章還記述了另一個為了戰勝而把女兒做為獎賞的父親。但迦勒和押撒的故事雖受到父權價值觀的主導,卻還尊重人的價值,而耶弗他和他的女兒就不是如此活在這樣的世界裡。 耶弗他帶領以色列人對抗亞捫人,當他回到家鄉米斯巴召集軍隊時,上帝的靈臨到他,這是他一定會得到上帝幫助的記號。但是,或許因為不知道是聖靈的臨在,或許是對聖靈的力量感到不滿足,又或許是受到了聖靈的驅使,耶弗他竟然和上帝做起交易。他向上帝許願,如果上帝讓他打勝仗,他一定把第一個從家門出來迎接他的人獻給上帝。我們不清楚耶弗他是公開或私下許下這個願望,或是他心裡早有既定的人選,但當他打勝仗回到家時,出來迎接他的竟是他的女兒,也是他唯一的孩子,這令他感到驚訝和心痛。大多數人讀這處經文時,都認為她是不經意地陷入父親的許願裡,因此都將父親對她的責怪視作責備犧牲者的典型例子,他說:「我的女兒啊,你使我的心傷痛!為甚麼竟是你呢?我已經鄭重向上主許願,不能收回了!」雖不經意地陷入父親的許願,但這位女兒為了達成父權的最高價值,卻表現了淒涼的英勇,就是身為女人,願屈身致死。她這種自我犧牲的行為,得到不少男性聖經評論家的讚美,有位聖經註釋家對於以色列年輕女子每年離家為耶弗他女兒追悼四天之事這樣評註說:「(這些年輕女子)回來後比她們未離家前變為更好的女兒,心中變成更溫柔、純潔、莊嚴,並準備好願為他們的父親、兄弟、丈夫和上帝而赴義。」 但我們不該把「一位不知名者在別無選擇的情形下,唯有屈身就義」視為此段經文唯一的解讀方式。因為耶弗他的許願極可能不是在私下許的,所以,他的女兒可能知道她父親與上帝所作交易的內容。因為當她回答父親時,似乎已經知道父親許了甚麼願。因此,她的回答與其說是無辜地順服,反倒像是在嘲諷:「你已經向上主許了願,就照你許的願待我好了,因為上主使你在仇敵亞捫人身上報了仇。」如果耶弗他的許願是公開的,那麼,他女兒有可能是故意先出來迎接他的,因為她可能希望藉此來批判父親為了自己的榮耀而許願犧牲他人生命的做法。某些聖經註釋者可能會認為這位年輕的女子不可能採取如此主動的做法,但從她回答父親的話中,我們確實感受到她是這樣的女子。接下來整件事情變成是她而不是她的父親在安排,她先要求並獲許離家二個月,和同伴們退隱到山上去,為她仍是個年輕處女就去世而哀傷。她雖然決定要由自己來承擔父親所許的願,但卻沒有選擇父親做為人生最後階段的陪伴者,而是選擇了那些對她真正了解的同伴。她們了解身為女人處在一個暴力的社會是何種滋味,而她的這些同伴,也必永遠不會忘記她最後所做的。 當我們想起〈創世記〉22章,上帝在亞伯拉罕拿刀要殺兒子以撒時挽救了他,可能不禁會問:當耶弗他要獻他的女兒時,上帝究竟在哪裡?或者想到掃羅為了要守自己所發的誓而下令殺約拿單時,民眾都為他求情(撒上14章)時,也可能要問,在耶弗他要殺女兒時,民眾在哪裡?同樣都是父親要下手殺孩子,難道在上帝和社會的眼光中,男孩子的性命比女孩子貴重而得以倖免於死嗎?這或許只是敘事者的偏見,但女兒的死、上帝的沈默,以及沒有民眾求情,或許全都只是要顯出當時整個以色列社會的腐敗。因為上帝已一再被以色列人遺棄,人們只有在受到重大威脅時才想起上帝,到了耶弗他時,甚至上帝也對以色列人遇到困難才又來求告他感到心裡難受(10:16)。耶和華就像耶弗他曾被驅離,只有在遇到戰事時才被記起,上帝只是被用來討價還價,當獲勝後,上帝就像女兒一樣可以被除去了。 ※ 男人中的婦女:應許、威脅和賄絡(13~16章) 接下來的故事發展由父親與女兒轉向母親與兒子。上主的天使向但支族瑪挪亞的妻子顯現,告訴這位不能生育而名字也未被記載的婦女,她將懷孕,生一個兒子。天使告訴她不可飲酒和吃不潔淨的東西,且在兒子出生後,不可剃他的頭髮。因為這孩子一出生就要獻給上帝做離俗人,他要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壓迫。這婦人告訴丈夫瑪挪亞有關陌生神人的來訪,他既沒說自己的名字也沒說是從哪裡來。她對丈夫重述關於他所應許做離俗人的孩子和有關飲食該注意的事,但她並沒有提到不可剃頭和孩子將來要做的事(13:7;比照13:5)。 雖然這婦人從上帝那裡領受了話,但她的丈夫就如同巴拉對底波拉一樣,質疑婦女的權威。縱使這位婦女已被告知該如何做,但瑪挪亞還是向上帝禱告,求主讓那位神人回來:「告訴我們該怎樣待將要出生的孩子。」天使再次顯現,但仍迴避瑪挪亞,向獨自坐著的婦人顯現。她跑去找她丈夫,雖然她告訴他來訪的就是先前曾來過的,但瑪挪亞還是要自己問個清楚。當那人肯定自己就是那人,瑪挪亞就向他問了多餘的問題,說:「我們該怎樣教養這孩子?他要過怎樣的生活?」天使可能是故意要讓瑪挪亞失望,因為他告訴瑪挪亞的比他告訴婦人的還少,只說了在飲食上該注意的事,然後又神秘地說:「我告訴她的一切,她都要遵守。」瑪挪亞未能察覺訪客的確實身分,卻又不願他離去,堅持要他留下來吃飯。天使便告訴他,就用那食物做燒化祭獻給上帝吧!瑪挪亞到這時還是未能開竅,繼續要問這人的名字,但天使不告訴他,只對他說:「那是神奇的名」。直到天使在火焰中升天,瑪挪亞才知道那陌生人原來是誰,而對妻子說:「我們一定會死,因為我們看見了上帝。」顯然,二人中妻子較聰明,對他說:「如果上主要殺我們,他不會接受我們的燒化祭和素祭,不會向我們顯示這些事,也不會在這時候告訴我們這一切話。」婦人後來生了個男孩,取名叫參孫。 參孫長大後,不但喜歡上非利士的外邦女子、在製酒的村子遊走,甚至碰觸屍體、吃不潔淨的食物,他的行為除了違背離俗人該守的規例外,也破壞了一般士師故事的格式——領導以色列人對抗外邦人。因為此時的以色列人已經沒有反抗壓迫者的意願,也不想要拯救者,他們甚至責怪參孫給他們惹來麻煩:「難道你不曉得非利士人是我們的統治者嗎?你把我們害慘了!」所以,上帝有個麻煩:如何去拯救一群不想被拯救的人民?這個問題的答案竟是一位不遵守規例的離俗人、喜歡敵人的以色列人、不是領導者的鬥士,同時也是一位不知道要拯救什麼的拯救者。 參孫的故事就由他一再破壞規定的事件所串連,婚宴上的謎語為無辜的新娘帶來生命的危險,三十個陪伴參孫的非利士人,為了要得到袍子,竟威脅要放火燒新娘和她的家人。這新娘子,被夾在一個外邦人和三十個自己的同胞之間,最後,她屈服在那三十個人的威脅之下,她以甜言蜜語從參孫那裡得到答案,然後告訴那三十個人。為了給付所應允的袍子,他在盛怒之下取了三十個陌生人的性命。而當參孫發現新娘改嫁時,又是一場大怒,放火燒了非利士人的麥田、葡萄園、橄欖園,而當非利士人發現是誰為了什麼緣故這樣做時,他們不是去向參孫追討,反而是放火燒了他的妻子和她父親。在一個男人互相以暴力競爭的世界裡,婦女毫無出頭天的日子,她只不過是男人競爭下的犧牲品。 另一個女人是常被釋經者視為天下第一妖姬的黛利拉(16:4),她的權益很少被關注,當參孫被視為英雄時,她被認為是把上帝所揀選的人帶向毀滅的人。在她和參孫的故事裡,她絕不只是配角,因為整個故事都是由她在主導,而在與參孫有關的女人裡也唯有她的名字被提到。經文並沒有提到她是那個男人的甚麼人,她是一個自己照顧自己的女人,她與參孫的愛情事件及她與非利士首領們的商場交易,都不是父親、兄長或丈夫替她安排的。經文說參孫愛她,但沒有提及她對參孫的感情,既然她同意非利士人的要求,誘惑參孫說出他力氣的來源,她可能對參孫是既愛又不愛。只要能引誘參孫說出他力氣的來源,就能從每個首領那裡得到一千一百個銀子,這對一個必須倚靠自己的女人來說,當然比愛一個被人追討的人要來得安穩重要得多。 經文在記述有關參孫的新娘和黛利拉的故事之間,還穿插一個參孫和非利士妓女相遇的故事(16:1~3)。關於這個婦女,經文只提到她的職業,但這個婦女的職業正可讓我們了解另外那二位與參孫有交往的婦女的行為。妓女是女生意人,以自己的肉體來獲得食物和衣服,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生存下去。那位新娘和黛利拉也是如此,那位新娘試圖讓自己和家人免於死亡,但未成功;而黛利拉,一位沒有父親、兄長,或丈夫可以依靠的女人,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尋求經濟的安定。從這個角度來看,這幾位婦女和雅億及《約書亞記》裡的喇合沒什麼不同,不同的是,敘事者以不同的角度在看她們。因為雅億和喇合忠於以色列人,而與參孫交往的婦女則是與她們的同胞非利士人相結合,所以,即使這些婦女的個人動機都相同,但雅億和喇合卻受到讚揚。如果這是一本非利士人的文本,無疑地,與參孫交往的婦女們都會被當成英雄來紀念。 [資料來源] 〈士師記〉,Danna Nolan Fewell,林晚生譯,收錄於《婦女聖經註釋—舊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婦女事工委員會出版,二○○三年一月初版。 [問題思考] 1.在《士師記》11章耶弗他女兒的故事中,你認為耶弗他的許願是私下許的,他的女兒並不知情,以致無意間落入父親的許願中,成為實現父權價值的犧牲者,或者耶弗他的許願是公開的,他的女兒應該知道父親的許願內容,但為了對父親看重自己榮耀而輕看人命的做法表示抗議才出來迎接呢?你覺得為何上帝不像阻止亞伯拉罕獻以撒一樣阻止耶弗他呢? 2.上主的使者向瑪挪亞的妻子顯現,但瑪挪亞並不相信妻子所轉述的內容,反而要求上主的使者再向他顯現,你是否曾經面對過這類質疑婦女經驗與見識的態度,你會如何面對或回應? 3.從參孫的新娘、黛利拉到非利士的妓女,都是以自己的身體來獲取經濟的獨立,想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