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提要
一、「十個少女」的比喻說明了女性必須為自己的救贖負起責任,即:做好自己的工作,將生命獻給耶穌,為末世做準備。
二、耶穌的受膏被視為埋葬的禮儀,並由女性來執行,在此,女性除了扮演傳統哀悼的角色外,同時也扮演了她們在傳統上不被允許的角色,即祭司或先知,因為膏抹頭部亦是皇室任命的記號。
三、在受難的故事中,女人真正了解耶穌的命運,馬太對女性自覺、善解、忠誠的描述與男性門徒的不警醒、背叛形成對比。
四、見證空墓的女人如實且快速地將主復活的消息傳報出去。雖然她們並不在門徒之列,也未在大使命中被提及,但她們是第一批耶穌向其顯現、招呼的人,她們也立刻轉過來敬拜他,與受託使徒中仍有人疑惑相較,這群獨立的、有活力的女性,既是第一批耶穌復活的見證人,也是教會的第一批宣教士。
審判與救贖:十個少女(二十五章1-13節)
「十個少女」的比喻只在《馬太福音》中才有,它關心最後審判中婦女的命運,這裡的焦點不是母親而是童女(可能是指適婚年齡的女性)。由於我們對第一世紀的婚姻禮俗知道得很少,童女的角色就很不清楚。這些女人可能是婚禮的客人,更可能是等待新郎回家的僕人,後者的詮釋可以跟前一段好僕人的比喻相連結(二十四章45-51節),這說明福音書作者所指的僕人,不只是男性,也包括女性。這個比喻說明了女性必須為自己的救贖負起責任,這些未婚的女性尚未將關心的重點轉移到家庭,所以更能認清自己在宗教上的責任。
這個比喻具有幾個特點:一、新娘子在早期的抄本是沒有的;二、女人不團結,那些有油的女人拒絕幫助那些沒有油的,但這些年輕而聰明的女人不願分享油是可以理解的,如果她們將油分享出去,就沒有光了;三、女人們都睡著了(二十五章5節),因此而遭到責備(二十五章13節),這個責備和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責備門徒睡著了(二十六章40-41節、45節)可以做一對照。這個比喻也和馬太所要表達的主題一致,即做好自己的工作,將生命獻給耶穌,為末世做準備。因為女人需為新郎點亮要走的路,她們不僅服事別人,也完成了「你們的光也該照在人面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的誡命(五章16節)。好行為包含了服事貧窮的、受監禁的、飢餓的(特別是指二十五章30-46節),耶穌認同這些人,並且說,服事這些人就是服事他,也就是實行了天國的旨意,男女皆要負起責任並如此行。
受難的故事(二十六章1節~二十七章66節)
福音書將耶穌的受膏置於他的死亡之前,將耶穌的受膏視為埋葬的禮儀(二十六章12節),並由女性來執行,這使得女性的角色具有兩層意義:一是傳統上女性在葬禮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然而,由於膏抹頭部亦是皇室任命的一個記號,因此,女性同時也扮演了她們在傳統上不被允許的角色,即祭司或先知。和其他福音書一樣,馬太也強調那極貴重的香膏,這個重點和二十七章57節所提,亞利馬太的約瑟是一位有錢的財主吻合,也與「承認自己靈性貧乏的人多麼有福」(五章3節)一致:財主受到教會的歡迎,只要他們的錢一直用在服務他人。和馬可一樣,馬太記載耶穌宣告女性的先知性行動,將被世人所傳頌,然而,這女人的名字從未被記載,而她出現在痲瘋病人家中的原因也未被解釋。
門徒抱怨這女人過度浪費,認為香膏可以給貧窮的人,正對照於女人真正了解耶穌的命運,而門徒只注重世上的事(雖然世上的事也很重要)。門徒對耶穌的不了解,貫穿了整個受難的故事,這正與馬太對女性自覺、善解、忠誠的描述形成對比。這個女人在痲瘋病人家中的服事,或許可以和接下來最後的晚餐(二十六章17-29節)相對照。當女人在吃飯的場合為耶穌的埋葬做預備時,耶穌也在為自己的即將離去做預備。女人膏抹耶穌和最後的晚餐超出人們的預期,耶穌是受女人的幫助而非窮人,且耶穌是被一個男性門徒所背叛。儘管在最後晚餐和客西馬尼園中,女人都沒有出現,她們仍然繼續成為門徒行動的引子。當耶穌被大祭司審判時,彼得卻在庭中拒絕認他。在彼得三次拒絕認主中,有兩次是因女人認出彼得是門徒所引發的;第三次的指控,則是由於彼得的加利利口音而被認出他是耶穌的門徒(二十六章69-75節)。由此得知,耶路撒冷的婦女認識耶穌和他的跟隨者。這種屬於女人獨有的忠誠和曉悟一直存在著,直到在彼拉多面前受審。四福音書中,只有馬太記載總督夫人在審判中為耶穌求情(二十七章19節),她在夢中被警告,耶穌是一個義人,而這也是馬太最愛用的詞。
許多婦女在十字架下和埋葬的過程中,一直陪伴耶穌(二十七章55-61節;參可十五章40-47節;路二十三章49-56節;約十九章25-27節),強烈地對照出使徒的不可靠。一如彼得的岳母,這些婦女的行為就像是門徒(跟隨者),她們服事耶穌。她們坐在墳墓外守夜,對比於守衛受賄而謊稱耶穌的身體被偷走,她們是如此地不同。正如女人藉由生產做為男人進入這個世界的媒介,且在許多的傳統中,許多男人離世前的最後階段和葬禮,也都是透過女人才得以完成的。女人刻畫了耶穌的人生,她們出現在他的族譜、降生的故事中,而且她們也是耶穌死亡和復活的主要見證人。
復活的見證(二十八章1-10節)
經歷了地震和見到天使,守衛嚇得失去知覺,而那些受到天使引領的婦女,則繼續表現她們的忠誠,天使一如耶穌,了解她們的害怕。她們見證了空墓,她們也如實且快速地將主復活的消息傳報出去。雖然她們並不在二十八章7節所提及的「他的門徒」之列,也未在二十八章16-20節的大使命中被提及,但她們聽見天使的話(二十八章7節),並見著耶穌(二十八章9-10節),已經顯示出她們在復活的事件中扮演著相當有份量的角色。事實上,她們是第一批耶穌向其顯現、招呼的人,她們也立刻轉過來敬拜他。馬太在二十八章17節記載,耶穌所託付使命的十一位使徒中,尚有人心裡疑惑,與之相較,這些婦女雖然有著合理的害怕,卻依然喜樂而相信。這群獨立的、有活力的女性,既是第一批耶穌復活的見證人,也是教會的第一批宣教士。
資料來源:Amy-Jill Levine, 林毓芬譯,收錄於《婦女聖經註釋─新約》,Caral A. Newsom & Sharon H. Ringe編著,朱麗娟、林千俐等翻譯,周宏毅、林晚生等校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婦女事工委員會出版,2001年。
問題思考
1.「十個少女」的比喻中,提到「少女們都打盹,睡著了」,和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責備門徒「睡著了」互為對照,在信仰生活中,您是否也有過「睡著了」的經驗?試分享如何在生活中保持警醒,等待新郎的到來?
2.「十個少女」的比喻暗示女性必須為自己的救贖負起責任,這意謂著耶穌視女人為獨立的個體。雖然如此,已婚女性很容易受到家庭的纏累,而忘了信仰的初衷,試從已婚長輩的角度分享,如何在家庭生活中落實「基督是我家之主」?
3.女性的自覺、善解、忠誠,使其成為第一批耶穌復活的見證人,也是教會的第一批宣教士,儘管她們並不在門徒之列。在台灣的宣教史中,同樣也有一群熱心的婦女參與其中,就您所知,分享若干婦女宣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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