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歌》是一本美麗的情詩或詩歌合唱曲的選集,不同於聖經中其他大多數的歷史、神學詩歌選集(例如《出埃及記》中紅海邊的詩歌、《撒母耳記》中的哈娜之歌、《詩篇》、《路加福音》的馬利亞尊主頌),《雅歌》表現出早期近東情詩的風格,也就是真誠坦率、親切、渴望,以及戀人之間大膽的性慾告白。
本書的作者經常被認為是所羅門王,並且以此暗示所羅門王如何鍾愛他的外邦妻子,或者也有人認為本書是希伯來思想家們的結晶,這些人負責的是典籍的保存,而這個傳統最有可能回溯到所羅門王朝時期。
雖說作者是所羅門王,但《雅歌》中大量的發言者卻是女性。女主角和其他耶路撒冷女子們的情緒和經驗是情詩的中心,她們的情緒和經歷是真實的,她們的言詞代表了聖經中唯一未經媒介的女性聲音,這讓許多學者懷疑是否詩人其實是女性。此外,詩歌表現出複雜與高雅的風格,詩中許多意象表現出濃厚的貴族文化(例如1:6提到她自己的葡萄園、3:6~11提到結婚隊伍,以及部份關於上好香料、水果、香水等文字),可見作者可能曾經與一群知識份子交往過,也就是說,《雅歌》的作者有可能是所羅門王眾外邦妻子中的一位。
本書包含許多不同的觀點、不同的發言者,以及不同的主題,使得如何理解《雅歌》中的社會、宗教和文本產生許多分歧的意見。本書可看作是一本宗教膜拜典禮的腳本,表現古代的豐收儀式如何將「神」和「國家」結合在一起;不過本書也可以當作一首單純的情詩。以希伯來人的觀點來說,本書作為一個寓言故事,其意義乃是來自於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愛;從基督教的觀點來看,其意義則是來自於基督對教會的愛。也因此,詮釋的意見非常多,卻沒有共識。
詩人和先知一樣仰賴隱喻,因為詩人時常談論最難懂的人類經驗——和平、希望、喜樂、集體性、死亡、信仰等。《雅歌》的詩人在嘗試形容人類經驗中最難描述的「愛」時,必須更加依賴隱喻。在本書中,詩人並沒有從客觀的第三者角度精確描述互相愛戀的兩人,和他們的戀情,而是讓兩個戀人透過各種詩意的形象(images)描述愛情,並透過彼此對對方的描述(例如水果、花朵、動物等)來呈現他們對愛情的感受。這種肉體上的感受是一種「感官喜樂」的捕捉,兩位相愛的人陶醉在對方的品味(2:3;4:11;5:1)、撫摸(7:6~9)、味道(1:12~14;4:16),以及彼此的聲音(2:8、14;5:16)。這些文字呈現出一種毋需解釋、不覺得難為情,在身體所享受到、不需感到抱歉的一種愛的體驗。本書從頭到尾,他們熱情地讚美對方的身體(4:1~7;5:10~16;6:4~10;7:1~5)、熱情地探索對方身體的每一部分(包括嘴唇、牙齒、頭髮、頸子、大腿、胸部、肚臍、陰部),以及性交過程中的縱情享樂。可惜的是,古時候的文化和現今文化之間的距離,阻隔了現代讀者去欣賞詩人的想像和其暗示上的許多小細節(例如2:15;6:13b),以至於讓如此坦白的詩,僅剩下性愛。
《雅歌》的女主角在聖經文學中挺身而出,成為一個堅持有自主權利,主動嘗試愛情,去感覺、享受和探索性愛力量的女人,對於自己與情人沉浸在對彼此的慾望中,感到美好。她對於情人的情愛和讚美是如此地急切、堅定不移和急促,以致於聽起來幾乎是辯護性的口吻。也正因為如此,在性愛的修辭之下,似乎透露出本書企圖想要表達的線索,也就是或許男女主角之所以用充滿坦白、堅持的方式來表達愛意,是因為有一段作者所假設、與以色列抗議文學相貼近的戀情?也就是說,戀人之間因熱愛對方,不顧社會規範的表現,正好暗示了以色列的歷史,尤其在以色列歷史後期,《雅歌》的歌詞經常被用來企圖反駁被倫理、階級、地理界線所強勢規範的社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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