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不只是時間,它還影響了每個時代人類的步調、作息。然而,從古至今,計算時間的方式因隨著計時技術發展的更迭,呈現出不同的風貌。現在,讓我們將沙漏倒反過來吧。
遠在巴比倫、馬雅、阿茲特克等偉大的古文明,都有各自的曆法,計算播種與收穫的時間,並將時間分割成年、月、日。接著是五千五百年前「日晷」的發明,最原始的一種不過是用一根棍子插在有光的地方,依據陽光與陰影的相互作用,將「白天」分割成更細部的時間區位。再往下五個世紀,「水鐘」被發明出來,原理為先讓水流滴過小洞,再依滴量計算時間,它的出現也解決了日晷無法在夜晚計時的缺點。這種「消耗事物」的設計邏輯在當時還可見於「燃燒油脂或蠟燭」、「沙漏」、中國的「香鐘」。
進入十三、十四世紀,開始有機械計時器問世,但一直要到十六世紀末伽俐略發明鐘擺原理,一七OO年荷蘭數學家惠斯基製造第一個鐘擺之後,才有了比較大的突破。人類辛苦了數千年的時間計算工程,到了最近的三百年,尤其一八八四年「格林威治時間」的設立,更象徵著全體人類終於掌握了「時間」(但仍無法駕馭「時間」)的功業。
值得注意地是,當時鐘轉變為「腕錶」、「手錶」更個人化的形式極度貼近人類的肌膚之時,有人曾發出「腕錶是我們這時代的手銬」的警語。而人們的好奇心顯然勝過了被制約的警覺,鐘錶大量地被生產,被配戴,以至於現在的人們根本無從想像從前的人連「現在是幾點」都答不出來。
另一個轉捩點發生在西方工業時代的職場。先是一八七六年「發條鬧鐘」誕生,幾年後工廠陸續設置打卡鐘,勞工必須「準時」上下班。於是,資本家藉著「打卡鐘」再次馴服了勞工,樹立自己的權力地位。
第一批可以顯示「小時」(尚未精準到「分」跟「秒」)的機械時鐘問世之際,「速度(speed)」一詞首次出現在英文辭彙裡,「準時(punctual)」則於十七世紀後半期出現。這些都是有關於「時間」的語詞,更精確地說,都是有關於「時鐘被發明之後的時間」。人們逐漸克服時間計算的同時,也慢慢地受到更為細微的時間觀念的影響,「時間就是金錢」就是一個最好的例證。
如果要說的話,時間並不等於一天二十四小時、速度並非只有快速一種、準時不一定只是指外在秩序的,也可以指向內在的身心規律。手錶(更多人直接用手機代替了)、打卡鐘、二十四小時全天播放的新聞,絕對無法包含時間的一切。如果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那每個人的「時間」也可以是各有定義的。
在提起手看看現在的時間之前,或許我們可以先花點時間想想「時間」是什麼。
參考資料
1.羅勃‧勒范恩(Robert Levine),《時間地圖》,臺灣商務印書館,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