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父權制度的道德世界 讀者習慣把約伯想像成平凡人,雖然可因此了解人的平常狀況,但更重要的是,我們要知道約伯是位族長,他受苦是位族長在受苦。他可能沒有覺察此點,但他對自己的認知,對世界的期待,和他在此世界中的地位,甚至他對上帝形像的認識,都被他所處的社會和道德秩序所形塑。當苦難動搖他的世界時,他可能發現這個世界的一些限制。 人們在很多不同的情境下,為了許多不同的目的使用「父權制度」,這不僅牽涉兩性之間的關係,而是一整套社會和道德的安排,基本上是指中老年男性擁有權威。在以色列,基本的社會單位是家庭,年老的男性對家庭成員具有相當大的權威。聖經裡父權制度的社會價值可稱為家長式的社會價值。在鄉村或大的社區中,富有的男性對那些無法自給自足的人負有責任,對遭受剝削的人負有責任,例如流浪的陌生人、貧窮的男女,尤其是沒有男性供養的婦女和兒童。他們對這種保護的回報就是對族長表示忠誠和尊敬,更重要的是,使族長獲得榮譽。年長的男性的責任之一就是維持社會秩序。他們不僅要維持家庭中的公義,而且當社區發生問題時,年長的男性也會在城門口聚集,互相討論,然後裁決爭執(參閱〈路得記〉第8章、〈耶利米書〉第26章)。一般認為,這些人的興旺,表示上帝喜悅他們恰當地履行社會責任。事實上,聖經中的上帝形像很多都取自這些族長的模樣。 約伯的三個朋友來安慰他,他們是一群社會上最有地位的人,來找約伯是為了要了解這件令人困惑、瓦解他們世界的事情。他們試圖尋求一個解釋,三個朋友試著說明興旺和損失,好運和壞運。雖然這三個朋友意識到約伯的不幸與他的行為有衝突,但因他們對社會秩序感到滿意,所以他們確信約伯是罪有應得。他們會持有這樣的看法,是因他們擁有極高的地位,結果看不到社會上的不公義。另一方面,約伯卻因他不應有的苦難而失去曾有的滿足。慢慢地,他從另一個觀點來看事情,他從受苦者的觀點來看事情。〈約伯記〉第24章1-17節是個有力的演講,約伯形容沒有食物、屋子和衣服的人,被雇主和債主剝削的人,以及生活在暴力下的人的悲慘狀況;約伯特別留意寡婦和孤兒的悽慘遭遇,因為寡婦和孤兒是窮人中最窮困的人。約伯開始與世上遭遇不幸的人站在一起。 被24:1-17感動的人會對他在29-31章的談話感到迷惑。他總結自己的經驗,然後挑戰上帝,此時約伯不再關心窮 人的苦難;相反地,他像個驕傲的族長在講話。然而,對希望了解以色列族長制度的人而言,這個談話很有價值。約伯在29章回想過去順遂的日子,在30章,約伯將過去與現在悲慘的狀況做一對比。他在31章藉著一系列的誓言挑戰上帝,他發誓如果他有犯任何他所列出的罪惡的話,他願意接受可怕的詛咒。 約伯最美好的回憶是他從同儕中得到榮譽和尊敬。當他到了城門口,不僅少年人從他面前退下,長老也會起立站著,每個人都安靜地等候約伯發言(29:7~10,21~25)。約伯說他們尊敬他的理由和財富與權力無關,而是他減輕弱勢者的痛苦:「窮人求援,我總樂意幫助;孤兒求助,我就伸出援手。…我也使寡婦的心欣慰。…我作盲人的眼睛;我作跛子的腿。我作窮人的父親…」(29:12~16)。然而,約伯的談話也指出為何約伯不可能真正站在受壓迫者這一邊。古代族長制度的道德世界,主要是家長式和階級制的道德世界。這個世界認為減輕窮人和弱勢者的困苦極有價值,但它無法想像在社會結構上做出根本的改變,來防止沒有權力、生活困苦的寡婦和孤兒受到壓迫。這不是要指控約伯在道德上失敗,而是要認識他所處的道德世界的限制。 接下來的章節尤其表現出族長制度的道德世界。29章所形容的家長式的階級社會關係是慈善的社會關係。但所謂的慈善階級仍然會陷入社會不滿之中,如約伯所經歷的;當昔日的上層社會人士陷入苦難時,這些不滿便發洩出來:「但如今,比我年輕的人嘲笑我;他們的父親本是我瞧不起的人;我甚至不讓他們混在替我看羊的狗群中…」(30:1)。約伯對社會階級低的人的藐視,以嘲弄他們的貧窮的方式表現出來:「他們窮困飢餓,憔悴不堪,夜間在荒郊偏僻之地挖掘草根充飢。…大家呼喊追逐他們,好像追逐盜賊一樣。他們只得住在深谷裏,住在地洞和巖穴中。」(30:3;5~6)。約伯曾站在窮人這邊,當他領悟自己的榮譽(在他的道德世界裡,一個男人所能擁有的最寶貴的財產)被那些沒有榮譽的人踐踏後,他就不再支持窮人。 同樣地,約伯在31章的偉大誓言,實質上是古代以色列族長社會的價值。約伯發誓他從未為了貪心而欺騙人,他沒有高估財富(31:24~25)。他尊敬其他男人的女兒和妻子(31:1~4;9~12)。他在自己家中主持公道(31:13~15),從沒有在法律上佔無權勢者的便宜(31:21~23)。他對窮人很慷慨(31:16~20),接待陌生人(31:32),對他的土地盡責(31:38~40)。他沒有拜偶像(31:26~28),沒有對敵人的不幸感到幸災樂禍(31:29~31),也沒有隱藏自己的過失(31:33~34)。這些道德價值雖然高貴,但現代婦女可能會對約伯為自己的性行為是正直的所發的誓言感到訝異:「如果我對鄰居的妻子起淫念,在她門口窺伺機會,就讓我的妻子去替別人燒飯吧;就讓別的男人跟她睡覺吧。」(31:9~10)。約伯的話符合了族長制度的觀點,認為婦女的性是她丈夫的財產,妄用它就是傷害了丈夫,而不是傷害婦女本身。 上帝的形像 約伯向上帝悲嘆他的不幸,這個悲嘆是出自他對上帝的期許,他期許上帝對待他會像他對待自己的下屬。約伯依照自己的模樣想像上帝是個神聖的族長,這是近東文化中所能想像的最高和最好的上帝形像。約伯期待上帝是慈悲的,像個大家長一樣,他更期待上帝是公正的,直接介入判定義的行為為義,並懲罰邪惡。當他想像自己來到上帝的面前(9-10章;13;16;19;23),他的語言重複地訴諸於法律的隱喻。約伯曉得如何在審判席上做好自己當作的事(29:12~17),當他聽到家中有抱怨聲時,他知道該如何處理(31:13~15)。儘管他遇到難以解釋的經驗,但他抓住這個信仰,就是如果他請求上帝來審判,上帝會判定他為義。 〈約伯記〉的徹底性在於它拒絕約伯的上帝形像,認為此形像不充分。在38-41章和約伯對遇的上帝,不是約伯所期待的大家長。此書對現代讀者仍然是個困難的挑戰,表示至今仍然盛行上帝是大家長的觀念。 約伯的談話集中在公義與不義的主題,他認為上帝應該彰顯公義,但上帝談到創造的秩序,例如大地的根基、海的誕生、日夜的秩序;水有許多形式的奧秘,如雪、冰雹、雨、霜和露水。在本段中,已有跡象顯示,上帝試著重新引導約伯。雖然傳統認為賜下雨水和使雨不降在地面是對人的行為的回應(如〈阿摩司書〉4:7~8),但這裡上帝提到雨水要降在沒有人居住的沙漠上(38:25~27)。 約伯太狹窄了,他對上帝的概念以人為中心,也就是約伯和他的朋友認為,上帝基本上會對人的行為做出回應,這個世界觀將個人放在中心。當上帝談到他所供養的動物時(38:39~39:30),他繼續教育約伯,這些動物不是家畜,而是野生動物,如獅子、烏鴉、山羊、野牛和鴕鳥等。上帝喜歡牠們活在野外,有不受人使用的自由。另一個對約伯以人為中心之觀點的含蓄批評在於,牠們有豐富的誕生、養育,和生命力的形像。 約伯看待對與錯的方式,以及他以放大的自己來成為他對上帝的概念,無法充分地包含上帝向他展現的觀念。在上帝描述傳奇動物、巨獸、河馬和海怪(40-41章)的結語中,凸顯約伯的看法非常以自我為中心;上帝提醒約伯,巨獸、河馬與約伯一樣,都是上帝的創造物,而海怪也是個傲人、無懼、高雅的創造物(如同約伯在31章說到自己)。 雖然這些上帝的談話無比優美,但很多讀者卻對上帝沒有直接回答約伯的問題感到困惑。的確,上帝沒有告訴約伯如何了解苦難和壓迫,這仍是人類的工作。上帝所做的是忽略約伯提出問題的方式,而凸顯約伯的出發點、他的對與錯的模型,以及他將上帝的形像設定為大家長是有欠缺的。由約伯的觀點來看,無辜的苦難凸顯出上帝的不公義,但上帝的談話卻表明另一種觀點。〈約伯記〉38-41章後的道德和神學思想,藉由這些談話展開一個關於上帝與世界的新形像。這個新形象的上帝是生命的能力,在所有生物的需要之間維持平衡,而不是只看重人類的需要;注重自由,對每樣東西都充滿愛意與喜悅,不計較它的用途;承認生與死的深層聯繫。這個對上帝和世界的描述與近代的女性主義有很強的接觸點。 約伯對上帝的談話所發出的回應,雖然難以了解,但他撤回他先前的控訴,並接受這個新形像的上帝(42:1-6)。當這個早先孤立和疏離的受難者與上帝重建關係時,他具體地表達了對於實在的新了解。他不僅與上帝復和,也為他的朋友禱告,接納他的兄弟姊妹,成為十個孩子的父親(42:7-17)。婦女可能會婉惜書中沒有明確地提到約伯的妻子,但是她真誠地直言不諱,如同她的丈夫那樣真誠,是追求真理者的典範。 資料來源: Carol A. Newsom,林明貞譯,收錄於《婦女聖經註釋——舊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婦女事工委員會,2003年。 問題思考 1. 讀完〈約伯記〉後,妳認為約伯和他的妻子表現出什麼樣的特質?這個特質也曾經同樣表現在拿但業(約1:45~49)和多馬(約20:25~28)的身上嗎?妳認為這種特質是否為上帝所喜悅?它對信仰而言,扮演著正面的還是負面的角色? 2. 本文作者認為,〈約伯記〉提供一個如何不同於約伯原來所認知的上帝與世界的新形像?妳如何理解這個新形像? 3. 身為女性,本文作者以新的上帝形像(上帝與約伯的對話)來取代聖經父權制度下對上帝形像的解釋(約伯的觀點),對妳有什麼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