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教會出現歧異
哥林多後書第九章6至8節,論到奉獻這善事: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的樂意是上帝所喜愛的。也提醒:「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出於樂意(9:2、5)、感恩(9:15),榮耀歸於上帝!(9:13)。
卻從第十章開始,「信任與融洽的語氣不見了,反被受傷的氣氛取代。」Jouette(哥林多後書,婦女聖經註釋—新約,p225)認為,保羅對種種人身攻擊—憑血氣行事(10:2)、氣貌不揚言語粗俗(10:10)、利用不當手段賺錢(11:7-10;12:14-18)、神蹟奇事不足,不足以證明真使徒的身分(12:11-13)、異象和啟示不足(12:1-10)…展開反擊。
誰是真使徒?誰代表正統?同工之間誰該聽從誰?有了衝突如何化解?面對歧異如何化解?這些問題在每一個信仰群體之中,都無法豁免。不同的教派在歷史的傳承之中,建立了自己的方式和制度,來解決這些紛爭,期待衝突舒緩、問題解決、群體能夠向前進展。這是不得已的設計,否則會內耗太多的能量,窒礙這個信仰團體的進步。
面對歧異
有些教派以委員會、弟兄會或執事會為決策團體,來處理教會內部的事物。由傳道人和德高的長輩來決定人選,決定的過程不一定透明,以某種內部的默契來運作。女性是否能夠平等地參與在這個決策之內,決定於該教派的傳統和兩性平權程度。我長老教會,尊重每一位信徒在權力上的平等地位,以選舉的民主方式產出執事和長老,所構成的長執會來管理教會的事物。關於人之間的問題,多半由小會來處理。小會由牧師和現任長老所組成,是治理教會最基礎的代議單位。
對於傳道人屬靈的權威、信仰的教導和領導的方式,信徒能否心悅誠服,乃是憑著每位信徒在信仰上的體會,做出自己的決定。學習少數服從多數,為了教會的進步而存異求同、相互合作。有一位前輩曾經提及,他本身喜歡傳統的古典聖詩母語敬拜方式,但也知道為了因應台灣的教育現況,為要吸引年輕人,教會開設華語禮拜,敬拜讚美唱短歌,他本身雖然非常不習慣、不以為然,但是樂見年輕人參與敬拜、留在教會,他就歡喜接納予以尊重。沒有年輕人,教會就沒有明天,必須為了教會的將而揚棄個人的好惡。他也憂心下一代會失去自己的語言,所以和教會的長輩們互相鼓勵:要在家裡多和兒孫用母語交談,語言必須頻繁運用才能夠存活下來。
衝突和糾紛無法避免
即便在信仰的團體當中,期待能夠完美和諧,但在現實上,衝突幾乎無法避免。衝突往往來自對於事情的看法以及處理,角度和方式不同,再加上利益這個因素,一切就變得無比複雜。如果能夠經過協商而達到共識,是非常理想,現實上有其困難。如果能夠堅持以信仰為主軸,避免或盡量減少信徒之間信仰外目的的來往,產生其它的糾紛,可以避免許多衝突。
往往信徒之間的糾紛來自於金錢,以前經濟困難的時代,信徒相邀互助會賺取利息,也給需要金錢的人方便。但若會頭會腳落跑,還沒標到會的人求償無門而損失金錢,因為這些關係來自教會,負面影響波及教會和信仰。現今互助會式微,然而信徒之間投資、借貸、招資、推銷和仲介…時有所聞,如果產生糾紛就很棘手。許多教會運用週報呼籲,信徒之間避免進行這些可能帶來糾紛的行為,務使教會成為單純的信仰團體,不要帶著其它附屬的目的。
金錢之外可能是人際關係的糾紛,也造成信徒的困擾。家庭內的關係如果出現問題,教會當然願意協助幫忙,只是清官難斷家務事,外人實在不容易介入。如果要做決定、選邊站,那就面臨了更大的困境。如果沒有妥善處理,教會甚至因此分派分裂,傷害和影響甚為巨大。
建立有效的體制和制度
各教會之上有中/區會,再之上有總會,定期召開會議,派代表以代議的方式討論重要的議題,必要時進行表決,依照規則進行會議。傳統上這些代表以男性為主,後來與時俱進觀念調整,兩性應該互相合作貢獻智慧,於是後來規定各事工委員會,任一性別不得少於五分之一,後來又進展為三分之一,以達到包容所有性別的目的。2013年第58屆總會通常議會中,性別公義委員會的任務正式轉型為:倡導性別公義的角色,促使性別地位有實質的平等,消除一切性別歧視,建立和諧互助的夥伴關係,營造性別平等的友善環境。體制上的層層結構,為要幫助組織的良好運作。
嚴密的制度,雖然不能夠完全避免問題的產生,卻能在問題產生之後,有解決對應的方法。總會所設置的信仰與教制委員會、法規委員會,也是相關的重要組織。許多新興的教派沒有什麼嚴密的制度,處理事情的效能和機動性比較高,但是如果遇到了複雜困難的情形,在處理上可能欠缺周嚴,影響的層面又深又廣,甚至危及了教派的生存。若要長久也必須建立制度,才能夠依循辦理。
尊重包容相異的意見
對於政治和特定議題,如同志議題,常有不同的看法,可能是教會近來難免遇到的狀況。曾經有人問:「牧師,您是挺同還是反同?」我的回答是:「不知道有多少時間可以聽我分享這個大哉問?」每個人走到到現今的立場,都有極為複雜的旅程,如果不能夠理解這個過程脈絡,只把問題簡化激發為正反二方、非黑即白,其實是非常的粗糙危險。對立高漲極其敏感的此刻,講道中不宜對尖銳的議題、政治的立場,做結論性的分享,因為講台無法充分互談討論。結論固然很重要,一同去經驗尋求的歷程則更為可貴。在協商的過程當中,傾聽和理解對方,尊重相反聲音的發言權,這極為寶貴。
這也是自由台灣最為可貴的地方:我們不一定贊同對方的意見,但是我們絕對尊重對方有發表意見的權利。而長老教會所承接的改革宗新教傳統,就是不斷地反省和改革,不以為自己已經得著那最後最終的解答,因為審判在於上帝,我們凡人無法。我們要學習的是:尊重、包容相異的意見看法(如挺同或反同),積極尋求服事上的共識(如用百般智慧宣揚福音,以愛與關懷陪伴需要者),含宥時間這個參數,帶來更寬廣的思考,在我們繼續向前奔跑時!
《資料來源》婦女聖經註釋-新約The Women's Bible Commentary,Carol A. Newsom & Sharon H. Ringe編著:朱麗娟、林千俐等譯,2001年7月初版,台北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婦女事工委員會,223-229頁(哥林多後書,Jouette M. Bassler註釋,吳碧霜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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