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中幾卷很短經卷,其中腓利門書(Philemon,這個名字也僅在此出現一次),乃使徒保羅寫信給信徒腓利門之私人書信,關於一位弟兄名叫阿尼西母(Onesimus,意思是有益的)。說來很特別,私人關係之書信,居然也成為新約聖經之一卷。裏頭並沒有關於教會、教義、信徒奮興之教導,乃著重於弟兄阿尼西母之私事。這也是保羅唯一被保留下來的私人信件,無關眾人、教會或團體。
保羅被囚在羅馬(主後59-61年),與其說保羅被囚,倒不如說軟禁。照說沒罪可以得釋放,卻他主張自己是羅馬公民不應該受誣陷,遂上訴羅馬皇帝。為此,巡撫非斯都將保羅解送羅馬。在羅馬,保羅和同行者租屋,「蒙准和一個看守他的兵,另住在一處」(使徒行傳28:16),因為上訴皇帝而被軟禁。使徒保羅有很大程度的自由(並沒有被上腳鐐鐵鍊),可以接見來訪者,並自由地向人傳道足足兩年之久(28:30-31)。腓利門書提到,聽他傳道而信主的人,當中一位名叫阿尼西母,原是從歌羅西城腓利門主人家潛逃的奴隸。因為聽了保羅的講道,阿尼西母信主成為基督徒,而保羅經阿尼西母同意(12節),決定送他回腓利門處。
保羅寫信給以弗所和歌羅西兩間教會書信,提到如何適當地處理基督徒主人和奴隸關係。此外,保羅寫信給腓利門,親自替阿尼西母向他求情(不然,照羅馬法律,逃離的奴隸抓回來,處死無疑)。這書信乃保羅親自寫信求情,單單為一位弟兄,這非常不尋常。尤其,18-19節,保羅把阿尼西母逃離之一切責任都攬在自己身上,「我必償還」。甚至,把自己曾經施恩惠給腓利門也提出來說,意思是,希望腓利門接納阿尼西母,免除一切責任及處罰。這種極度私密性的說法,不只具有強大請求,更讓腓利門有不能推辭閃躲的壓力。
主奴傳統
羅馬帝國時代,主奴絕對不平等關係乃理所當然,天經地義。逃離的奴隸若被抓到,唯一處罰就是死刑。因為奴隸不是人,只是會說話、會聽話、手巧的牲畜,沒有權利和權力。整個羅馬帝國就仰仗這慘無人道的奴隸制度,撐起無比偉大的軍事、政治、精緻拉丁建築與文明。因此,保羅信中本是沒有立場,無從要求腓利門對阿尼西母處置之任何權力。如此,我們才能明白為什麼保羅要求是這麼強、帶點強迫意味,實際上沒有任何立場和道理。
保羅為阿尼西母求情,已經信主,信仰的兒子,心上的人。不單單自己人,更是親愛的弟兄,完全地接納,絲毫沒有任何的芥蒂或主奴之別。然而,更特殊的是,若保羅是主人,阿尼西母是奴隸,那麼這事沒話說。問題在於,主人是腓利門,一位高貴富有的外邦人,也是基督徒。如何面對這個問題呢?若全然地接納阿尼西母,那麼,其它的奴隸怎麼看在眼裏?更困難的是,腓利門的社會富貴好友怎麼看他呢?讓逃走的奴隸安然重新回到家,一往如常?怎麼繼續持家呢?
世界的問題,其實不難,單單在於「我」如何決定。可是,問題往往變得很複雜,因為世界從來就是一堆雜七雜八、或劣或惡劣,甚至存心歹念極致的烏合之眾。古人說,「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今人根本「眾人群起紛擾之」,每一個都有意見,每一人都愛審判。難怪,今日的困難越來越混濁,人際關係越來越混沌。如果「我」是腓利門,怎麼辦?人言可畏,自古以來皆然。「我」難道都為別人的指指點點而活?根本不在乎。然而,現實卻又極大的社會甚至全體壓力。到這裏,我們就清楚腓利門書之所以留在聖經正典裏,它不單單私人書信,更是初代基督徒倫理的極大考驗。當保羅用自己掛保證極力請求,力保阿尼西母,主人應該如何處理呢?
親疏有別?
阿尼西母信主,成為保羅「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他是「我心上的人」,「在我為福音所受捆鎖中替你伺候我」。奴隸,成為兒子、同工、弟兄姐妹。(婦女聖經註釋—新約,p.306)這事情發生在兩千年前的中東父權至上的古老社會,有主人也有奴隸,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保羅勸勉大家「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哥林多前書7:20)很明顯地,保羅自己也感受到這問題的根本衝突:奴隸信主,得到自由,卻不意味著奴隸身分的消除!保羅只說,「仍要在上帝面前守住這身分(原本的身分)」(7:24)。「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歌羅西書3:11)當時教會仍須遵從社會的規矩,縱使在主裏不分階層、階級,單單都在基督裏,祂也住在各人的心底,卻依然無法彼此相愛與平等對待。
我們當然不能用現代廿一世紀的觀念苛責兩千年前的教會信徒。畢竟,信主的弟兄姐妹,有受割禮、未受割禮的,有希臘人、有猶太人、蠻族人、西古提人,有奴隸也有主人,各樣階層的信徒皆有。如何凝結成為基督的合一團契?當時男尊女卑,也處於極端不平等對待裏啊!
兩性同工
腓利門乃住在歌羅西城,應該是非常重要的信徒,甚至可能是教會的領袖。為什麼呢?書中告訴我們,保羅「寫信給我們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和妹子亞腓亞,並與我們同當兵的亞基布,以及『在你家的教會』。」(1-2)顯然地,腓利門是有資源的教會領袖。甚至可以推論,『在你家的教會』就是使徒保羅給歌羅西書信講的教會。照說,腓利門在當地是富翁,有能力幫助教會,更重要的是,他手下有許多的奴隸,阿尼西母是其中之一。
保羅以「我的姐妹」和「戰友」來稱呼她們,顯示這些婦女信徒,也是早期教會的支柱人,是慷慨的奉獻者。保羅肯定這些在當時被視為弱勢、附屬且次等性別的女性信徒,在信仰上同樣重視他們,這超越了當時對性別的看法,可稱為跨時代的先知灼見。對照於今天,仍然有許多基督徒,在兩性的觀念看法上,固著於男強女弱、男尊女卑、男性領導女性跟隨……,這樣陳腐的觀念,受限於上一世紀的框架。有的時候還把聖經拿出來作為,渾然不察聖經中有許許多多跨越時空、性別平等的寶貴經文。
打破主奴(職業與地位)的框架、跨越性別的藩籬,腓利門書向千餘年後的我們說:人人需要新眼光!
1.在我的教會和信仰團體中,對於不同性別可以擔任什麼樣的服事,仍然有些什麼刻板的看法?
2.保羅用屬靈的眼光來看腓利門,並非看到低下奴隸,而是看到重要同工。今日教會的信徒,如何能夠超越性別、地位、職業、社經地位……,來看到人的本真(authent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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