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聽到的就是,人有靈魂體,動物只有魂與體;因此,奴役動物、殺動物、吃動物、把它的皮弄成皮帶、皮鞋、皮包、或皮衣,就沒有什麼罪惡感了。彷彿它不會是人認罪應包含的部分,也不可能是上帝拯救的目標之一。所以,教會事工可以不包括動物關懷,保護動物措施就留給政府俗世或他宗教去做吧!豈料天父世界天父心,仍不懈去領這些恩約夥伴,繼續向著得救重生與整體健康之新天新地邁進。
一、動物無靈:這是誤讀與誤傳
人有靈魂體,動物只有魂與體。真的嗎?記載在哪裡?喔!沒看到聖經記載動物有靈!反而讀到和合中文譯本傳道書3:21記載「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所以,動物不但沒有靈,並且死後只能下地去。那人類目前對待動物的態度與方式,就沒什麼不對。
和合本這樣的翻譯,事實上是誤導了中文讀者,也害慘了動物。我們看希伯來文聖經,是這樣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