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代之後,長老教會基於入世的倫理觀而在台灣民主化過程扮演重要角色。長老教會的政治關懷,以呼籲政府保障人權、實行民主為主要訴求,直到1990年代開始,才正式宣稱主張台灣獨立。除了教會組織常以正式宣言、聲明來表達立場之外,在過去三十幾年的時間裡,大部分的長老教會信徒也逐漸成為台灣政治反對運動的忠實支持者,近十年長老教會更常被認為是台獨立場最堅定的團體之一。 不過,隨著解嚴、總統直選、政黨輪替一一實現之後,長老教會事實上面臨了新的政教關係,有必要檢討社會參與的層面和策略。 黨外運動時期教會的政治關懷 長老教會最著名的三個表達政治關懷的宣言:1971年「國是聲明」、1975年「我們的呼籲」、1979年「人權宣言」,公認相當具有先知性。在威權時代勇敢地主張落實民主政治、以國家主權獨立來維護人民的權益,觸犯了當權者的禁忌,遭到大眾的誤解,不過教會也因此而有了「為義受逼迫」的形象,並且與當時興起的黨外運動形成理念上的盟友。
1980年高俊明牧師因為庇護施明德而被捕,美麗島案有長老教會牧師信徒名列被告,長老教會的社會形象出現兩極化,「順民」接受政府的宣傳而視長老教會為「搞政治的教會」、「出產叛亂份子的團體」,另一方面反對運動陣營則給予極高度的推崇,而國際輿論也頗表同情。這是長老教會最困頓的時刻,也是最光榮的時刻。 1970年代台灣開始出現聚居城市的新興中產階級,成為支持政治反對運動的新力量。以民主為主要訴求的黨外運動,理論和行動策略多借自歐美經驗,而當時國民黨政府對人民看管甚嚴,出國旅行並不容易,甚至連和國外聯絡都飽受監視,只有教會人士相對地比較容易出國、也和國外有較多聯繫。教會成為當時將台灣政治議題和民主運動國際化的管道,也是聯絡海外台灣人運動的管道。 不過也因為和普世教會有所聯繫,而引起政府的緊張,不斷加強控制。1960年代中期之後,政府對長老教會使用母語一事便不斷採取壓制的手段。又政府把普世教協視為容共組織、逼迫台灣教會宣佈退出。政府欲加強控制宗教團體,而引起教會人士的憂慮。此時教會除了依據信仰而發表符合民主人權價值觀的三宣言之外,和政府最主要的角力場合出現在宗教法的爭議上。民主政治必須包括宗教自由的保障。教會力爭民主,除了出於愛台灣的心,也出於政教分離的近代社會概念,希望藉由更完善的民主政治,保障信仰團體不受政治力的干預。 台灣獨立議題的浮現 黨外民主運動一開始並沒有統獨之爭,統派和獨派、自由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形成共同陣線,反抗國民黨的威權統治。但是台灣認同被打壓,早已是民間對政府不滿的主要因素,而台灣人自日本時代的反抗運動就已經強調政權的民主化與本土性是一致的。隨著民主運動的擴展,被壓抑的鄉土感情開始流動衝發。1979年的美麗島雜誌,台灣認同浮上檯面,開啟新一波台灣文化、台灣人意識的探索,此後的黨外運動中「認同台灣」的訴求越來越明顯,台灣獨立也成為許多人的政治理想。 在1970年代的三宣言發表之後,與國民黨政府關係較親近的國語教會公開與長老教會劃清界線,並透過媒體攻勢來醜化長老教會。在國民黨政府的操弄下,台灣的基督教界孤立長老教會,但是國語教會近來的詮釋卻認為這是台灣教會的分裂,甚至認為分裂之因是長老教會搞族群主義。長老教會的組成份子的確主要是台灣本土社群,但是長老教會的「台灣意識」是在政治壓迫下逐漸發展出來的,並非與生俱來的。 長老教會1977年發表的人權宣言:「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看來似乎是長老教會第一次公開主張台灣獨立。但是在當時的情勢下,宣言發表後,總會還選派代表撰寫了一封信給內政部澄清,強調:「實際上完全與台獨無關。」這封信說明長老教會支持的是中華民國政府的獨立自主,要求的是民主改革。事實上三宣言也一直沒有逾越這樣的立場。 當時已出現「本土文化復興」,在政治的黨外運動之外,文化界也從更為根本的層面展開革命。台灣的歷史、族群、文化,逐漸融入政治訴求當中。本土文化論述影響到長老教會的神學,1980年代教會內已有豐富的鄉土神學討論。同時,關懷政治也已經不是教會高層的事,從政治運動到草根社會運動,都有牧師和信徒投入。那是風起雲湧的社會運動時代,充滿行動力的時代,也是台灣主體意識浮現的時代。教會在此時加強了鄉土認同感及對台灣的使命感。 1985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制定信仰告白,強調教會認同所有的住民,要「通過愛與受苦,來成為希望的記號」。 「喊台獨」之外 認同鄉土和主張台獨,並不能畫等號。 解嚴後,台灣獨立議題仍然是禁忌,直到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諸多事件的衝撞,台灣獨立的言論才獲得自由。當許多人為爭取主張台灣獨立的言論自由而坐牢、甚至付出生命代價之後,1991年長老教會才發表「台灣主權獨立宣言」,字句鏗鏘依舊,卻失去以往走在時代尖端的敏銳先知性,成為眾聲喧嘩中的一聲。這個聲明似乎遠不如1970年代的「三宣言」有影響力。 「台灣主權獨立宣言」呼應當時民主運動的重要訴求,而提出三主張:制定台灣新憲法、以台灣之名加入聯合國、確立台灣和中國的新關係。往後長老教會也成為這些訴求的政治活動中常見的主辦或協辦者。長老教會從此在一般社會大眾的了解中,就是街頭運動的常客,台灣獨立的忠實支持者。雖然教會也涉入不少弱勢關懷、環保等議題的社會運動,但是予人最深刻印象的仍然是「很會喊台獨」。這意味著教會的政治關懷開始流於口號化、空洞化、僵化,缺乏開展力,更無法擴大影響力。 隨著總統直選、李登輝「獨台」路線的公開化、民進黨執政,威權政治宣告結束,民主改革逐步實現。過去的政治壓迫解除了,長老教會在對抗威權時所展現的正義光輝也消失了。在新的政治結構中,教會如何安放自己?其實不是簡單的問題。教會能夠不利用過去的盟友來獲得一些行事上的方便嗎?教會能夠繼續堅持過去一貫對人權和民主的高標準主張嗎? 當年教會提出一個美麗的詞:「新而獨立」。政黨輪替後的台灣,其實有許多現象是一點也不新的。在野者成為在朝者,在權力運作的種種面貌上並沒有太大的改變。教會是否能保持先知性,提醒包括自己在內的前受壓迫者不要腐化?是否在政治關懷上能保持足夠的信仰敏感度和潔癖? 至今教會仍相當熱心於堅持台灣獨立的立場。雖然爭取台灣的國際地位、台灣的獨立國格仍然是重要問題,但是只有「喊」是不夠的。教會有認真討論過什麼是「台灣獨立」嗎?「台灣獨立」是已經成為信仰教條的一部份、還是可以客觀討論的政治主張?一個教會需要有一個確定的政治立場嗎?在這個議題上,教會和政治團體又如何做區分?如果教會要以推動台灣獨立為己任,到底實質的內涵是什麼?具體的藍圖是什麼?怎樣的行動才有累積性? 是否只有「喊台獨」才是關懷台灣的表現?在目前政治局勢的演變下,到底什麼才是我們所期待而且做得到的選擇?如果教會對所宣稱最關心的議題都無法提出合於實況的論述、規劃出具體行動,那一切都只是「鳴的鑼」、「響的鈸」。 只有教會自我更新,才可能帶給台灣社會希望。只有教會有新的政治關懷視野,才可能協助建立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