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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82期 瑪門或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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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
基督徒=品質保證?——兼談教會人際關係之異化
關鍵字:
作者/林淑芬 (新竹聖經學院兼任講師)
跋一
  自從淑美姐和張哥結婚後,小梅已經有好長一段沒有見到他們了,昨晚突然接到淑美姐的電話:「小梅,好久不見了,最近好嗎?明天晚上有空到我家坐坐嘛!」聽到淑美姐親切的聲音,小梅回想自從因為工作離開原來的教會到現在,確實好久沒有聚在一起了,想想反正明晚沒事,就答應了。懷著一顆敘舊的心,小梅期待著今晚的聚會,然而就在簡短的寒喧過後,隨著淑美姐高亢的語調,小梅的心卻逐漸往下沉,「我本來也不太相信,後來自己用過才知道真的很好用,我介紹同事用,她們也覺得很好用……」,整個晚上淑美姐不斷重複著×麗系列的產品,從保養品、營養品到廚房用品,可說是應有盡有,這場「產品說明會」直到近十點還有著方興未艾之勢,小梅為求盡快脫身,只好花了五百元買了一條牙膏,然後倉皇而逃,草草告退。

跋二
  禮拜結束後,阿惠正想回家卻在經過教會辦公室旁的交誼廳時,看見姐妹們聚在一起,不知在討論些什麼,探詢之下才知道是某位做保養品直銷的姐妹正在為其他姐妹做產品介紹,年輕的阿惠雖然平常也注重保養,但此刻卻有種時空錯置的感覺,看到牧師娘正在招呼姐妹們入座,阿惠只得帶著滿肚子的問號回家,究竟聖俗之間的界線在哪裡呢?耶穌潔淨聖殿的圖像突然浮現在她的腦海……。

跋三
  建國最近搬新家,需要請人裝潢整修,和團契弟兄阿德談起此事,想要找某教會的弟兄承接裝潢設計,沒想到阿德竟以「過來人」的身分,警告建國最好不要找「會內的」,因為「熟識吃厝內」,寧願找「會外的」,比較好出價,有不滿意的地方也比較可以直說……。

  熟悉教會生態與文化的人對上述情形應該不至於太陌生,小梅和阿惠的例子在直銷業滲入教會後,並不稀奇,至於建國的例子,我們要思考的是:基督徒是否就是「品質保證」(專業優、價錢公道、童叟無欺)?過去金融產業較不活絡的時候,「互助會」曾是會友之間金錢往來的常見管道,金融產業日益活絡之後,傳統的互助會型態因為與人際網絡相連結,雖較式微仍不乏見,其中甚至有人以此大行集資之實,這種集資行為一旦主其事者蓄意倒閉、週轉不靈或投資失利,經常會出現骨牌效應,拖垮「一拖拉庫」會友或牧師,許多人甚至賠上畢生的積蓄,到頭來只能無語問上帝,以「苦難」與「試煉」自況,有人甚至從此離開教會,對基督徒敬而遠之。除了借貸及集資的金錢交易行為經常成為挫傷教會的利刃外,不論是大行其道多年的直銷業、保險業,抑或是新興的信貸、融資、信用卡等,無不以業績為目的導向,以人際關係的經營與人際網絡的「使用」(為避免主觀負面義,不說「利用」)為其必要手段,於是,教會團契間便開始頻繁出現彼者身影,許多人基於對弟兄姐妹的信任或圖一時利益被說動加入,但大多數人則是礙於情面,又怕被說成沒愛心,只好在忍受疲勞轟炸後婉言相拒,或是花錢敷衍了事。

正視教會人際關係異化
  基本上,這些現象所呈現的共同問題不外乎:一、意圖或不自覺地習慣使用教會人際關係或場所從事商業性的推廣;二、對基督徒群體的信任感,讓許多人在毫無戒心的情形下,購買教會兄姐所銷售的商品或進行投資;或者相信基督徒更甚於「外邦人」,認為和基督徒做生意或找基督徒做事比較有保障;三、唯恐直接拒絕,會傷感情,或是被認為對弟兄姐妹「沒愛心」,會傷害自己在教會的形象和人際關係。而這三個問題又可還原為:我們到底為什麼來到教會?教會的人際關係和社會的人際關係有何不同?基督徒真的比外邦人值得信任嗎?什麼叫做「有愛心」?

  每個基督徒都知道來教會是為了要親近上帝,而我們之所以必須來到上帝面前是因為我們都是罪人,教會或團契在本質上是由罪人所組成的群體,因此團契中的肢體互動關係,與社會上為獲得親密感與被肯定感的人際關係最大的差異在於,藉著認識上帝的愛,了解彼此的有限與軟弱,進而互相接納、幫補,在軟弱的人身上見證出上帝的榮耀,因此,我們可以說教會人際關係建立的基礎是上帝的愛,目的則是在於讓這個由罪人所組成的群體或個人生命逐漸邁向滿全。然而,當彼此幫補、成就的教會肢體關係在商業大旗的籠罩下,原本為了成就個人生命滿全的人際關係很難免於不遭到「異化」
(alienation),在這異化關係中,每個個人不再是關係建立的目的,反倒成為達致目的(業績)的工具,正落入康德所言「應當把人當成是目的,而非手段」的背反中。

  或許有人會認為,這些商業運作的當事者也可能是基於「服務」弟兄姐妹的目的,業績只是附加價值,然而,在目的與手段之間,究竟要如何分辨呢?這一點除了仰賴當事者的自由心證之外,似乎很難區辨。誠然,我們無權論斷從業兄姐之行為合宜與否,但最起碼可以提醒其在心態、方式和場所上有所調整(例如仔細省察自己的動機是否以業績為訴求、不吹捧產品功效、不在教會內推廣、以兄姐實際需求為考量等);除提醒「供」方有所調整外,「需」方也有責任。

  為了防止關係質變,筆者的做法是客觀衡量自己的需要,若認定真有需求(不是為了貪圖小利或是被鼓動),則先收集各種資訊(詢價、比價、徵信等程序絕不能免),以便在面對各種勸進時有防衛能力,並仔細閱讀且逐一詳察細節,盡量不找熟識的兄姐,因為人情會影響判斷,雖不排斥基督徒,但基督徒絕非必要條件,在種種客觀條件的評估下,若適巧有兄姐符合預設條件,也不排除合作,但仍然保持監督態度,做好各種評估與監督後,如結果還不甚滿意,就無任何理由歸咎於對方、教會或甚至上帝。或者有人以為,「不找認識的基督徒」會不會太保守?但筆者認為,這是為了保護彼此之間長遠關係的必要做法,難道長遠的關係不比一時的便利來得重要嗎?當然,這種建議很難一體適用,如何選擇還是因人而異,若是確實無法迴避找認識的人合作,那麼,就得有「出狀況」的心理準備。

認信基督信仰還是基督徒「身分」?
  或許有人認為直銷、保險、金融信貸仍有其經濟層面的積極意義,並不必然會產生「惡」,但透過經驗性的歸納,我們知道大部分基督徒很難抗拒教會內的借貸、投資、直銷、保險等商業行為,多半是出自於對基督徒的認同和信任或是基於人情,對此,我們不禁要問:我們所認同、所堅信的是基督教的信仰還是基督徒的「身分」?如果是前者,很顯然基督教的信仰真義乃在於將人當成目的,教會生活是為了讓我們活出基督,更像基督,那麼,這些行為是否能幫助我們活出基督?以基督的心為心,試想當潔淨聖殿的基督、勝過試探的基督、受苦的基督,看到我們透過教會的肢體關係來創造利潤會讚許嗎?如果是後者,那麼,基督徒的身分是什麼?是「罪人」,還是「完全的人」?

  《聖經》並沒有向我們保證得救的罪人不會再犯罪,保羅尚且稱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祈克果不敢稱自己為基督徒,謙說自己只求「如何」成為一個基督徒,當我們不自覺地認為相信基督徒比相信「外邦人」來得有保障時,難道不是出自一種「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心態?同時,《聖經》也沒有告訴我們,基督徒的專業一定比外邦人好,或許這種主張的正當性來自於基督徒基於天職的觀念,「應該」會比外邦人更致力於專業素養的提升,但經驗告訴我們,這一點似乎不具必然性,那麼,我們是否還要堅持以主觀的身分認同來取代客觀的專業判斷呢?至於因人情之故不便推卻者,筆者建議還是謹慎保守為要,不妨清楚地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原則,知難而退,或是先「小人後君子」,千萬不要「不好意思」,先講清楚才不會有後話,一時當「小人」總好過抱憾終生吧!

「鄰人」是誰?該怎麼「愛」?
  「其實購買商品本是一件簡單的Yes or No(要買或不買)的問題,但是當一件單純的邏輯思考被一層人情包圍時,就顯得不再是那麼乾脆簡單就可以處理的,更何況在教會裡又得通過一關『愛心』的考驗?如果捧場購買真成了『愛心關懷』的檢測劑,而拒絕就成了人際關係的終結……。」(《女宣》第348期,頁24)對於教會內人際網絡被侵蝕的情形,姐妹們感受特別深刻,因為在教會現實情境中,姐妹們多半扮演聯絡、關懷的角色,她們因為日常接受「愛心」的教導遠超過「正義」,因此,常受「愛心」煙霧彈的困擾。誠然,「愛你的鄰人」是基督教道德的普遍法則,但「鄰人」是誰?該怎麼「愛」才算愛得恰當?當我因「愛心」的緣故購買甲的商品時,對甲而言,我是有愛心的,但對另一個業者乙,我可能愛心比較不夠,別忘了可能還有丙、丁……但要讓每個人都雨露均霑,可能嗎?跟他買東西就是「愛」他,那麼我也可以說,我是因為「愛」他的靈魂才不跟他買東西……凡此種種只在反映出:到底什麼是愛?基督徒的愛是含括公義的神聖之愛,還是「鄉愿,德之賊」的人性因循苟且之愛?

  金錢本身作為一個客體,無從產生善或惡,是人的動機使其成為善或惡,社會學家韋伯認為,喀爾文教派「預定論」之尋求上帝國的禁欲熱情成就了資本主義的精神,而原本「現世」對於歐洲人不過是件隨時可以扔掉的「斗篷」,「然而命運卻註定這斗篷將變成一只鐵的牢籠」,從此「純粹世俗的情慾」將佔據支配世界的神聖位置,今日資本主義的惡正遙遙呼應了韋伯的預言。同樣地,商業制度本身無所謂善惡,是人使其成為善或惡,當我們討論上帝或瑪門以及商業運作是否該及於教會群體時亦復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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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 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新使者雜誌 第 82 期 瑪門或上帝? (14-17頁)
新使者雜誌 The New Messenger  82期  2004年  6月 瑪門或上帝? 82
本期主題:瑪門或上帝?
發行日期:200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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