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77期 生命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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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死,焉知生?-我對生命教育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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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南州
(玉山神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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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謂生命教育 我們台灣人是很忌諱談論死亡的民族,可是最近這十幾年來,「生死學」卻是台灣的顯學之一。很多人,很多書談論生與死,生命的品質、生命的尊嚴,甚至是死亡的尊嚴都是熱門話題。
然而,台灣教育行政單位正式推動「生命教育」不過是這幾年的事。1997年當時的教育廳長陳英豪認為學校應該教導學生認識生命、愛惜生命、尊重生命、關懷生命等。2000年教育部成立「生命教育推動委員會」,推動教育改革的人士也認為「生命教育是教改中不能遺漏的一環」,教育部更宣布2001年是「生命教育年」,期盼各級學校推動「生命教育」。不過,教育當局所謂的「生命教育」範圍涵蓋甚廣,有教師認為健康教育、生涯規劃,甚至生命倫理學,也都是「生命教育」的內涵。
其實,教育當局之所以推動「生命教育」是跟當年多起校園死亡事件(特別是自殺的個案)關連。也就是說,「生命教育」其實是跟「死亡教育」相關。在國外,「死亡教育」(death education)早在1960年代就蓬勃發展。美國死亡學(thanatology, 或studies of death and dying)的先驅之一庫柏爾-羅斯(Elizabeth Kubler-Ross)的《最後一程》(或譯「論死亡與臨終」,On Death and Dying, 1969) 對罹患絕症之病患瀕臨死亡時之心理研究,可說是現代死亡學研究的一部經典著作,而英國桑德絲(Dame Cicely Saunders)設立之聖克理斯多福安寧院(St. Christopher's Hospice, 1967),則是現代具體活用死亡研究於醫療照護的開創者。台灣留美學者傅偉勳是台灣死亡學的先鋒,但是他把美國的死亡學研究,與儒家、佛家對於心性的體認結合起來,把死亡問題擴充為生死問題,也就是根據「生死是一體的兩面」的看法,把國外的死亡學改稱為「生死學」(studies of life and death)。台灣國內學術界也普遍接納這種了解,加上國人一向忌諱談論死亡,所以國外的死亡學與死亡教育,在台灣就成了生死學與生命教育或生死教育。高雄師範大學教授張淑美在《中學「生命教育」手冊-以生死教育為取向》一書中,對生死教育做了一個不錯的定義,她說:「生死教育之基本理念與涵義在於:『探討死亡的本質以及各種和瀕死、喪慟主題和現象,促使吾人深切省思自己與他人、社會、自然,乃至宇宙的關係,從而能夠察覺生命的終極意義與價值,是面對死亡、克服對死亡的恐懼與焦慮、超越死亡、省思死亡,使吾人能體會真愛與珍惜(生命),展現人性光輝,活出生命意義的教育』」。
根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教育委員會出版之《導師》季刊(108期,2002年9-11月)的報導,以「國小生命教育教材教師本單元教學重點」為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推動的生命教育比較偏重基督教教育,亦即旨在培育基督徒的人格,活出基督的生命,這和目前台灣社會、學校一般偏重「死亡教育」的「生命教育」,走向並不相同。
※ 死亡是生命的一部份-為甚麼推動生死教育、生死學 每一個人的出生都不是自己的選擇,「生命」在本質上是「賜予的」。死亡,對絕大部分的人而言,也不是自己的選擇,它不能被排拒門外,它不隨我們的意思,強橫地臨到我們。所以,死亡是生命的一部份,是必然會發生的事。人生當中我們唯一能確定的事,就是人會死,終須一死。所以哲學家說「人是向死的存在」,修道院的修士彼此請安時說「要記得:你會死」。
在出生、死亡兩個「事件」之間就是我們的人生。在人生的過程中,我們常經歷「生之痛」,如天災、人禍、疾病等所帶來的痛苦-生理的、心理的、精神的痛苦。我們無法盡都明白為甚麼人會遭逢這些事,如:為甚麼有些人出生就因為帶有某種基因而罹病?為甚麼我們存活在台灣此一自然和社會環境中?我們體察人生有些「奧秘」,我們經驗到人有自主性,可以選擇、作決定;可是,我們同時經驗人生有許多限制,我們無法操控人生,對許多事,我們無能為力,無法改變。此外,我們也體察生命有社會性或群體的關聯性,我們個人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群體密切關聯。如:司機開車的態度影響乘客的安危;人的疾病也會傳染;國家涉入戰爭,人民的生命受到毀滅等。總之,我們經驗希伯來箴言和台灣俗語所說的,「謀事在人,成事在天」。人生實在「無常」,人生有苦難,不能稱心如意。而這一切之中,我們最無法掌握的就是死的臨到,也因為如此,人們畏懼死亡,不知如何面對死亡。
現代醫藥讓我們有一種錯覺,誤以為我們可以免除生理的病痛,現代人誤以為我們可以藉著日新月異的科技操控、超越肉體的死亡。也因為如此,本來是可以很平和地死亡的人生,卻因為醫藥的過渡介入,使人的死亡過程經歷太多不必要的痛苦、孤寂、惶恐。想保存生命的動機和做法都沒錯,但它一旦使死亡的過程變形破壞,使正在走向死亡的自我受到破壞變形,甚至使生命共同體扭曲變形、破壞,那麼,它不但是對瀕臨死亡者的「折磨」,對依舊存活的生者亦然,使原本「溫順的死亡」變成「狂暴的死亡」。它不但使生命的尊嚴受損,也喪失死亡的尊嚴。
我們知道我們會死,但是我們不知道死何時臨到我們。人們面對這種不確定性的態度不盡相同。這跟我們如何了解和詮釋生命與死亡有關。我們的詮釋會影響我們在人生的各種際遇中作不同的抉擇。譬如說,有人以為命運天注定,生死有命,就以平常心去接受人生的一切;有人以為生命沒有靈性,所以只關心肉體的存活;有人以為人不該只是存活,應當是在有生之年有意識地活,甚至是活出人的尊嚴與意義。也就是說,如果我們體認人的生命除了生理性的生命,還有社會性的生命,更有靈性的生命,那麼我們的生活可能會有所不同。我們認知肉體的生命會死亡,但它不是絕對的價值。人生最重要的不是持續肉體的生命,而是在有限、無法全由人掌控的人生中,如何超越有限之軀體的生命,實現生命的意義,創造生命的價值,使我們跟生命之根源-終極實體-上帝的關係合宜、結合,即成就社會性生命和靈性生命。我們應當把我們內在感受到的超越的向度,那渴望與外在超越的向度有所關聯的生命力展現出來。
很多人是從面對死的經驗-自己或別人面對死的經驗,來感受生的事實與可貴。所以,對於死亡無知,就不能真正生活,生命就缺乏意義。這樣,古人所說「未知生,焉知死」的話,或許應該改成「未知死,焉知生」更具意義。生死教育、生死學正是希望人通過認識死亡來認識生命,在有生之年活出生命的意義,創造生命的價值。當肉體的生命接近死亡時,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面對、接受。這樣,或生,或死,我們都無遺憾。或說,我們活得有尊嚴,也死得有尊嚴。
※ 綜合性或科際整合的學科 人的生命不只是生物性生命。我們探討死亡的本質,就必然會從生物性生命的層次進入社會性生命,甚至是靈性生命的層次來了解生命與死亡。因此,生死學固然涉及醫學對生命與死亡的看法,也從心理學、社會學、哲學的觀點思想生與死,特別是從宗教信仰的層面理解死亡。所以,偏重「死亡教育」的「生命教育」、生死學,是一門綜合性或跨越科際的學問,亦即是一門科際整合的學科。
生死學的課程常因教學教授的主要關心而有差異。有的教授偏重瀕臨死亡的心理研究,有的進而強調臨終關顧、安寧照護。有些生死學的書籍也討論生命倫理的議題。過去三年我也在東華大學教「生死學」,有一年選課學生高達一百零二人。第一天上課時,我總是請學生分享他們對死亡的認識與看法。有些學生坦承他們甚少想到死亡,有些學生甚至未參加過任何喪禮。在課程內容方面,我除了介紹東西方哲學對死亡的觀點,也探討不同宗教對生命與死亡的教義(主要是探討佛教、台灣民間信仰、基督教的神學觀點) ,以及他們對關連於生、死的其他議題的看法。亦即除了生與死的探討,同時也探討臨終關顧、安寧照護,以及跟生死相關的自殺、死刑、戰爭等議題。因著生物科技而帶來的與生命相關的倫理議題,如安樂死、墮胎、複製人等議題,我則將他們列於生命倫理學的研究範圍,而與生死學區分開來。
※ 結論 生死學教導我們認識死亡,卻讓我們活出真實的生命。從基督信仰的觀點而言,當人跟生命的根源-上帝建立合宜的關係時,我們體會我們被賦予之生命的意義,就是愛與關懷。愛鄰人、關懷社群的生活使生命的意義和價值長存。愛勝過死亡。當我們真實地去愛,也勇敢地被愛時,我們就是實實在在地活,有意義地活,我們活出生命的尊嚴。這樣的生命,其肉體的生命何時結束都沒有遺憾,我們可以很有尊嚴地向生者告別,尊嚴地死亡。
生命的尊嚴是藉著愛、關懷其他的生命來展現。我們以愛珍重生命,保護生命,發揮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就是過一個有尊嚴的人生。這樣,當死亡來臨時,我們不懼怕,而是坦然接受,讓我們的死亡也具有尊嚴。
最後,容許我引用印度詩人泰戈爾《漂鳥集》的一首詩來作為結語。這首詩也曾被生死學大師庫柏爾-羅斯所引用,節錄在其大作《最後一程》最後一章的開頭。
「死亡像出生一樣,都是屬於生命的。走路須要提起腳來,但也須要放下腳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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