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認識的女性當中,不乏有人為了家庭、為了養育嬰幼兒、為了照顧長者,而自願放棄穩定的工作或高薪高職位,這樣的選擇值得肯定稱讚;但是,有很多婦女卻是被迫放棄自我的追求。傳統上,女性被視為是育兒、料理家務以及家庭照顧的主要負責人,雖說大環境已逐漸改變,媒體廣告也出現男性掌廚或照顧家人和幼兒的畫面,看起來似乎很自然;但統計資料仍顯示,非老年的家庭照顧者當中,女性比例仍高達九成以上。根據美國現代家庭學會統計,過去四十年中,男性的家務工作量增加了一倍,照顧小孩的時間增加二倍;但是,花在家庭照顧的時間仍只有女性的1/3。一般國家的男性勞動參與率(勞參率)曲線都是「ㄇ」字型,進入成年後維持在高峰,中年以後逐步下降;女性則是「M」字型,多數是因結婚生子,離開職場一段時間,等小孩長大後會再回到職場。可是台灣女性結婚生子之後,除了撫育小孩,通常還要照顧老人,往往難以回流就業市場,所以,替代性照顧服務、托育政策,以及開發老年人照顧資源等方面還有待加強。
台灣女性勞參率是有穩定成長,2002年是47%,2008年是50%,與南韓差不多,略高於日本,美國有60%,目前也越來越多公司有月經假和育嬰假。
勞委會雖然希望致力於提升女性勞參率,但政府能提供的資源實在太少。目前僅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計畫等。只靠一個政策、幾個計畫,就希望大幅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的統計數字,是天方夜譚;通盤考量育嬰育兒政策及老年照顧等政策,才能有實質的幫助。
以下是正在推行的一些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一、建構完善保母托育管理制度,提昇幼兒照顧品質(自2008年1月起)。
二、擴增社區保母系統管理費用補助,培訓專業管理人力(自2008年1月起)。
三、增加中央及地方政府專案人力,確實推動本項工作(自2008年1月起)。
四、開辦部分托育費用補助,減輕家庭負擔(自2008年4月起)。
五、擴增社區保母網絡服務能量及據點,促進托育制度普及化(自2008年7月起)。
我們可參考OECD(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國家的政策及目的,作為我國建構友善工作與家庭生活政策之借鏡。
一、 提高生育率
低生育率將加速高齡社會的來臨,衝擊各國勞動力供給及社會福利體系。
二、 提升女性就業、支持經濟成長、支撐福利及年金體系。大多數的OECD國家普遍認為父母的就業能促進經濟繁榮,特別是增加女性的勞動供給有助於維持經濟成長、降低福利及年金體系之財務負擔。歐盟(EU)就業政策更具體設定在2010年前各會員國女性就業率要突破60%之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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