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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女宣雜誌 > 第375期 全家一起做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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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輯
電影櫥窗:單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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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杜瑛秋 (勵馨基金會研究專員)

暴力行為接二連三發生

        單程票是內政部於九十六年拍攝的有關家庭暴力被害人內心世界的小品電影,其劇情內容介紹如下:婚前,女主角清美不顧家人反對,與男主角俊明結婚,婚後,清美全心投入家庭生活,很快地生了一個孩子,家庭及婚姻生活頗美滿。幸福的生活維持不久,俊明生意失利,發生財務危機,被清美發現後,俊明開始出現暴力行為。第一次的暴力行為,是俊明認為妻子到處詢問周遭生意往來友人、銀行,使其沒面子,遂於酒後對妻子施暴,酒醒後送禮物道歉請求原諒。第二次的暴力行為則是俊明認為,妻子在母親來訪時,未盡款待事宜,還被發現其經濟困難,使其在母親心裡沒地位,所以又開始毆打妻子,甚至連帶想毆打在旁想阻止暴力的年幼女兒。施暴後俊明送花再度請求原諒,清美藉此提出外出工作來抒解經濟困難,卻被俊明斥為丟人現眼,禁止其外出。第三次的暴力行為發生,是因俊明無法處理債務,喝酒後又對妻子施暴。清美擔心失去家庭,而原諒了先生;她隔天回娘家向父親借錢,嘗試協助先生時,謊稱傷勢是自己跌倒所造成的,以掩飾其被施暴事實。第四次暴力行為發生是因清美的父親至女婿公司關心,並表明可讓俊明至其公司工作。俊明此時才知道妻子回娘家借錢,酒後惱羞成怒毆打妻子,還要求妻子日後不得回娘家,與娘家人接觸。待其酒醒後又是送禮物請求原諒,清美還是選擇原諒及以沈默方式因應。隔日娘家妹妹發現姐姐的傷勢後,要求帶她到醫院驗傷,卻遭到她拒絕。第五次暴力行為發生在俊明酒後,認為妻子瞧不起他,並慫恿孩子與他保持距離,所以又對妻子施暴。此次俊明差點打死妻子,也促使清美趁先生熟睡時,慌忙帶孩子逃回娘家。娘家的家人雖然對清美當初不聽勸言,執意結婚有所怨言,但也表現出支持清美離婚的態度與作法。酒醒後俊明來到妻子娘家附近,向妻子懺悔,並表示願意改變,結束生意重新開始,然後請求妻子原諒並回家。清美在經歷一連串越來越嚴重的暴力行為,及可能懷第二胎的情形下,未馬上答應,希望有時間可以思考。電影就在清美先生談完話,下車後結束。 

     我們可從家庭暴力事件、家庭暴力受害者(清美)、施暴者(俊明)、親友支持系統及目睹暴力的兒童,這幾方面更深入地來探討這齣影片。

 家庭暴力事件 

首先,以家庭暴力事件來看,可明顯發現暴力事件的一再循環:壓力累積→暴力爆發→平靜、愛、否認→壓力累積→暴力爆發,這就是暴力循環模式,而其中平靜、愛、否認階段中,施暴者會表示懺悔、淡化其所造成的傷害,並且承諾他會改變補償受暴者。但從實務經驗發現,並不是每個暴力循環都會出現此階段,對於長期受暴的受害者來說,她們不再經歷此階段,直接來到下個階段。 

暴力事件發生,也許有人會認為是因為清美愛打電話,不懂得奉承婆婆,瞞著俊明回娘家借錢,讓俊明沒面子才會被打;或是認為俊明要養家活口,工作壓力很大,喝酒後心情不好才打清美。然而,俊明在面對其顏面盡失,有許多方式可以抒解壓力,為何單單選擇毆打妻子的方式?即使是喝酒後,理智喪失,為何只選擇毆打妻子,而不去毆打其他人呢?實務經驗發現,施暴者經常藉由各種理由來合理化其暴力行為,到最後施暴者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心情不好就以毆打家人作為抒解情緒的出口。 

家庭暴力受害者 

        再者,從家庭暴力受害者(即清美)來看,清美因婚前遭到娘家反對,及渴望一個愛與溫暖的家庭,所以遭到俊明暴力相向後都是默默忍受,不敢向娘家人訴說。加上她不斷受到限制,被禁止與親友交往,又顧慮俊明愛面子,因此即使婚姻家庭中有委屈也無處可訴說,更遑對外求助。清美面對不斷的暴力事件,不僅身心遭受重大創傷,對於未來的道路要如何選擇,想必內心更是經常陷入掙扎、猶豫不決。最後,雖然她有勇氣帶著孩子逃回娘家,但到底是選擇回去,還是離開暴力環境或關係,卻陷入了抉擇困境。 

施暴者 

        第三,從施暴者(俊明)來看,俊明在其原生家庭,似乎經常被其父母以差別待遇對待,結果造成他好大喜功的個性及自卑情結。雖然每次暴力行為後,他都想藉由送禮物、道歉取得妻子原諒,但他也用各種藉口貶抑妻子的自尊,限制妻子的人身行動自由,甚者還連帶對孩子施暴。而俊明對於妻子原諒他的暴力行為後,遂認為暴力行為是可被允許的,以致於其暴力程度越來越頻繁。實務經驗發現,對於施暴者處遇,除了戒酒教育或治療外,還需對其作心理治療,協助其面對現實,及填補其從小被忽視的內心障礙,否則暴力還是會一再持續。

親友支持 

        第四在親友支持部分,娘家對於清美提供很大的支持力量,但是娘家強烈期待她離婚的同時,也造成她的卻步。實務經驗也經常發現,家暴受害者返回娘家尋求支持時,大部分娘家人會提供支持,相對的也因不捨受害者受苦,而要求其離婚,甚至放棄監護權作為交換條件。然而,對一位受害者而言,要割捨對施暴者、孩子或家的情感並非容易之事。親友斷然要求其離婚作為交換條件,只會造成許多受害者寧願自己承受痛苦,也不願意求助親友。 

目睹暴力的兒童

同作者相關文章:
電影櫥窗:單程票 (第 375 期)

原文來自 http://women.pct.org.tw/magazine.aspx女宣雜誌 第 375 期 全家一起做家務 (16-17頁)
女宣雜誌 Lusoan Magazine  375期  2008年  5月 全家一起做家務 375
本期主題:全家一起做家務
發行日期:200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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