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不是大男人主義者,因為家裡事業的關係,每天都有一大群的人來吃飯,因此在成長的過程中,家事一直有專人代勞,自然養成了我不會煮飯的習慣。結婚後,我們夫妻與父母住在鄉下祖居,依照固有文化優良的傳統,新媳婦當然要早早起床準備早餐囉!當時鄉下用的是燒柴或稻草的「大灶」,心愛的太太雖然手藝還不錯(我老爸有中意啦),卻沒有燒柴的經驗,心疼之下我自然甘心樂意地起床幫忙起火,好讓太太專心照顧「鼎」裏的食物。小孩出生後,因為只有我們小倆口住在台中,沒有人幫忙帶小孩,太太只好等到我下班回家接過小孩後,才能去煮飯。我就這樣自然而然地分擔做起家事來,「起火」、「帶小孩」、「洗衣服(高中住校時學會)」、「拖地板」,樣樣都會,從沒有感覺委屈或有損身分地位!一直到太太被選為台中中會婦女事工部長,常常公出不在家,我只好又增加學習使用電鍋煮飯,並在太太不斷地調教、鼓勵下,學會了烹調一些簡單的菜餚,成為名符其實的「新好男人」。
孩子上學後,因為到校路途遙遠,我只好天天接送。我的辦公室又在國中小附近,因此送小孩到校後就每天提早上班,這樣的好習慣足足持續了十五年之久。其實孩子高中後應該讓他們獨立自主去通車,但是為了讓他們能多睡一會兒,又能早一點回到家,有更多的時間與體力唸書拼聯考,所以我告訴孩子們:「爸爸定型了,我用我的時間繼續接送,以換取你們的時間,免得你們正在成長、可塑造的生命浪費在通車的時間上。」孩子們感受到父母的用心與辛苦,所以在學業上也都很盡本分。有十五年的時間,不論刮風下雨或天寒地凍,我都陪著孩子早起上學。這段歲月確實很漫長,但是在車上的時間也是親子溝通、培養感情很自然的機會。如今回想起那段歲月,真可說是今日親子關係能如此溫馨甜蜜的搖籃;即使現在孩子們都已結婚,他們也還非常願意與我們一起出外旅遊。
兩年前答應總經理的請託,到台北總公司上班,開始了與太太分居的生活。總經理說:「房租二萬元左右由公司負擔。」沒想到台北的房價那麼貴,這樣的租金我在公司附近只能租到套房!太太上台北就像鳥籠裡的小鳥一樣,即使身處繁華多姿的台北,喜歡窩居的她仍整天呆在家裡看書看電視,從一早等到晚上8~9點,我才能夠回來陪她。如此寂寞狹隘的生活,打消了我們考慮遷居台北的計畫。兩年來太太都是利用星期三、四兩天空檔北上台北陪我,無意間在寒冷的冬天早上,我洗完臉趁熱水還熱,就順手擰個熱毛巾遞給她;「好幸福的感覺喔!」從她的口中而出。一直到現在每當我快洗好臉,她就會趕快跑進浴室?:「我也要」。雖是一個小小的動作,但看她陶醉幸福的模樣,我每次都很樂意地滿足她,真的「我願意」。太太是個體貼、細心的人,相形之下我就不及格了,因此她也常會有所抱怨;我想大部分的男人都和我的情況相同,常常忽略家人的需要與感覺而不知所措。但,實際上只要能力所及,事無大小我們都會很願意去做。
因為愛與疼惜,所以樂意幫忙、給予滿足,因為與心愛的人在一起,即使是工作也很快樂!事實上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家事分工觀念,在現今的社會裡已逐漸消失,也有更多有興趣且喜歡煮飯做菜的男人!勇敢的善用溝通技巧,說出妳的感覺與需要,夫妻、親子之間的家庭生活會更幸福圓滿、快樂。因為婚禮時在上帝與眾人面前所立的誓約「我願意」仍迴盪在耳邊,「我願意」將它落實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直到永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