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只想跟你談生命」系列查經目標
前玉山神學院院長、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楊啟壽牧師不止一次宣告:人權就是宗教議題。他說,人權是關心人性尊嚴、自由及做人該有的權益,當然是宗教所應該關心的議題。因為基督宗教認為每一個人都有「上帝的形象」,在這種認知之下,人的尊嚴當然不應受到殘害,人的自由及權益應得到維護。基督教是入世的在地的信仰,「不愛看得見的人,怎能愛看不見的上帝?」所以宗教不僅是關心人的心靈,更需關心社會,關心人與人之間應有的關係。
「我只想跟你談生命」查經系列,是一個從信仰定義的「我是誰」,去反省台灣當代基督徒如何去回應,「我是誰-人是誰」的普世查經系列手冊,如同「環境、土地、貧窮……」等等,回應當下的議題。
期待以歷史脈絡的娓娓道來,帶領閱讀者從心宣告尊重神,並順服神創造的心意之前提下,理解基督教教育就是生命教育。唯有能更深地理解「是人神都愛」的信仰核心,才能認識生命的價值與意義,這樣我們才有可能「單單看一個人是人」不帶任何條件,像耶穌的典範一樣,愛世人。
從這樣的脈絡,以現今的性別處境現況,對照聖經裡的實例,再次宣告並實踐「神愛世人」的基督教信仰原則。藉由這樣的信仰與生命議題的信仰造就過程,筆者盼望主內姊妹弟兄們皆能因著性別知能提升,培育基督徒單純接納、愛每一份生命,養成對生命一視同仁的態度。更盼望,基督信仰能對台灣社會打結的性別處境,提供一道開解的路徑,促使每一份生命都得到善待。將審判權還給神,將一切的榮耀歸給神。
貳、查經步驟(50分鐘為限)
每講五十分鐘為限(或是,請自行增減題目與討論,以便配合小組或團契聚會時間),供為期一個月來使用。若有必要也提供基礎閱讀書目,以期待藉由這樣的培育,幫助每一位承認從神而來的生命,都受到祝福,並同享恩典。
本章為此五講查經系列的第三講:扮戲,看聖經裡的性別議題。
(一)(30分鐘)主題經文與處境舉例:
一、主題經文:
哥林多前書四章9節「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傳道書一章9節「已有的事後必再有;已行的事後必再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二、舊約聖經裡的性別議題舉例:
請從以下經文裡,辨識性別議題。譬如:以「婚姻」為題。從創世記亞伯拉罕的婚姻,請在理解當時的時空背景之下,來討論「婚姻的本質」是什麼?是愛情還是契約,還是其他?再者,這聖經例子,若發生在今日,今日基督徒與教會當局,該如何面對與因應,且做出信仰告白?
1.亞伯拉罕的婚姻:創世記十二章11節~十三章2節/十三章2-6節
2.外族女性:夏甲(創世記十六章1-16節、二十一章9-21節)被生殖、傷害又被拒絕的埃及女僕。
3.千年以來,近親通婚非亂倫:
(1)創世記十一章:親伯伯和姪女結婚(11:27他拉生亞伯蘭、拿鶴、哈蘭;11:29拿鶴的妻子名叫密迦,是哈蘭的女兒。)
(2)創世記三十八章:猶大與他瑪的故事。
4.家內強暴:塔瑪(撒母耳記下十三章1-22節):當時近親不算亂倫,但是強暴是無庸置疑的。身為猶大公主、大衛的女兒、押沙龍妹,被同父異母兄長暗嫩(長子王儲)強暴後拋棄。一樁表哥慫恿表弟強暴自己同父異母的妹妹。塔瑪親哥哥為報仇,後來皇室死傷慘重。(備註:若是塔瑪嫁給別人時,沒有告知對方自己已經不再是處女,那娶她的人就可以控告女方欺騙,並且可以休掉她。若此,塔瑪可能要面臨被判死刑的惡果。參考申命記二十二章20-21節)
5.舊約時代的女性,沒有生命權:
(1)士師記十一章29-34節:一個被以非人性的方式處死,並獻作祭物的處女。創世記十九章8節/利未記十九章29節,父親為何會對女兒做如此之事?
(2)士師記十九章1-30節:無名字的女子,出身伯利恆的妾,身體被集體強暴、謀殺並分屍。
6.舊約時代的女性,沒有性自主權:
(1)出埃及記二十二章16節:「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她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她為妻。」當時法律,加害者只要附上等值金錢,根本沒有誘姦罪強暴罪。(2)申命記二十一章11節:「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他,要娶他為妻。」
(3)申命記二十二章13-17節:驗處女。
(4)申命記二十二章28-29節:強姦處女,罰錢了事,沒有罪責,還可以娶了她!
(二)(10分鐘)腦力激盪:
一、信仰反思與提醒:如果基督徒同意且堅守每一個人都有「上帝的形象」,那麼在這種認知之下,「女性」的人身安全、尊嚴、自由甚至權益當然不應受到殘害,應得到維護。如果我們無法善待一半人口的女性,不愛看得見的女人,要怎能愛,看不見的上帝呢?而且,基督宗教的生命關懷不僅僅只是關心人的心靈(神),關心人與人之間(人)與更關心社會(世界)。盼望對上帝有信、對人有愛、對世界有情。
二、想想:當一個個活生生的人即將死亡,你想,耶穌會怎麼做?耶穌不會跟他/她討論對錯,耶穌不會跟他/她討論教義,耶穌不會在這個時候跟他/她說什麼,即使耶穌認為他/她是罪人,即使該人是自己縱身跳下深淵而死,我都深信此刻的耶穌會千方百計以救他/她為第一要務,只為了要讓他/她活著。
三、聖經裡,數千年的性別經驗與價值觀,對照今日實況、處境和在地化,請簡述差異?或者提出你的看法和疑問?
(三)(10分鐘)討論並做自己的信仰告白。進一步地,提出能實踐的本課實作:
一、至少,我願意「做些什麼?」
二、2017年台灣社會發生的許多生命重大議題、性別議題,我們有沒有深度討論,並提出我們的信仰告白,甚至是解決之道呢?
三、「我只想跟你談生命」查經系列,邀請每一位基督徒來回答且告白:從信仰的定義,我怎麼看「人是誰」?和「我是誰」?
四、身體自主。對一個人,身體的自由與自主,是對神的尊重。當有人把神所創造的人,「不視為人」的時候,就是對神的不尊重。身體自主、性/別自主是身體解放,不被摧殘蹂躪,不是性淫亂。
(四)附註或書目:
一、基督徒怎麼看「陰蒂割禮」,這至今仍存的禮俗被稱之「女童割禮」,約主前2500年開始,比挪亞方舟年代還早,源起於埃及的禮俗。
二、「黑色維納斯」的故事:莎提‧巴特曼這位非洲少女,因為被認為具有「性」特徵的怪胎,被賣到英法兩國如動物般四處展示,死後還被剝皮製成標本,在法國人類博物館展示一百多年,直到21世紀才魂歸南非,以國葬入土。當2002年8月,她的遺體以國葬儀式從法國移靈南非時,全世界幾億人都在注視著這個可憐少女的故事。她的悲慘身世,不是別人的故事,「黑色維納斯」說的正是女人集體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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