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主,台北中會婦女事工部自1955年成立迄今已邁入第60週年,一路走來有主聖神同在,本部同工懷著感恩的心、盡職事奉,新的年度開始,新任部長陳怡如特別邀請前議長吳千住牧師,亦是本屆婦女事工部的輔導,主理2015年1月13日在艋舺教會舉行的「婦女事工研習會」。
從女宣到婦女團契
吳牧師闡明從「女宣」到「婦女團契」的歷史演進,介紹在台灣最早的婦女團體「北部女宣道會」,是在1922年11月27日,由加拿大宣教師安義理姑娘(Miss Lily Adair)提議並指導設立,而由「北部女宣道會的會則」透露出當時的女信徒願意實踐信仰賦予她們的天職,除了善盡賢妻良母之責外,同時也應善盡信仰上的責任,必須積極向外傳福音。早期婦女宣教事工的重點是「婦女宣教」,以及「宣教婦女」。
會中吳牧師講述1884年由馬偕博士創建的「婦學堂」是全台第一所女子學校,目的在培養婦女傳道人才,1922年11月27日由安義理姑娘發起,正式組織「北部女宣道
會」,1929年4月23日由高潘筱玉女士成立「南部女宣道會」。1959年南北合一正式成立「女宣道處」歸屬於總會,並在1966年改稱「女宣委員會」,1972年改稱「婦女宣道委員會」,1983年改稱為「婦女事工委員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婦女組織的名稱更迭由「女宣」、「婦仁人會」、「姊妹團契」到「婦女團契」;「女宣」是早期沿襲加拿大母會的女宣道會的簡稱,但因為「女宣」台語念起來近似「嚕酸」,一個接一個溜走,所以更改為「婦女團契」,雖然是長輩的玩笑話,但也說出當時婦女團契的現況。
分組研討、回應分享
我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法規中的婦女團契條例言明「婦女團契」成立的宗旨,是以聯絡教會婦女,宣揚基督,增進團契生活,培養個人靈性,事奉教會而服務社會。這也是本中會婦女事工部推動婦女宣教工作的異象。這次研習會的特色是將參會的兄姊分成10組研討,研討內容:從「女宣」到「婦女團契」。我們討論的重點包括:
一、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屬下婦女團契成立的宗旨為何?
二、你所屬的婦女團契一個月舉行幾次聚會?近三到五年來的聚會內容為何?從聚會內容的安排,你看到什麼?
三、當婦女聚集,成為團契,每個人都有自己適合的角色來進行與推展事工,以達成婦女團契成立的宗旨。(1)請你分享在你所屬的婦女團契中,有下列哪些職分被設立?會長、副會長、書記、會計、靈修、服務、文藝、音樂、康樂部、總務部、連絡部。(2)被給予該項職分的姊妹應進行與推展哪些事工來達到婦女團契成立的宗旨?
針對上述議題的回應分享如下:
一、讓自己和上帝、和人的關係良好;靈性成長,有能力宣傳福音,領人信主。
二、每月聚會1~4次都有;以每月2次居多,這幾年的聚會內容以婦女、幹部、長執分享或牧師帶領查經為主(少外聘講師以減少開銷)。此外,因年輕婦女要上班、帶小孩以致不能參加聚會,有的團契會調整聚會時間或採取協助照顧小孩等方式鼓勵參加聚會。每個教會都有婦女詩班,安排禮拜獻詩或發掘婦女恩賜(安排婦女理財講座、教育子女分享、聖經考試測驗等)與才藝(插花、樂器、健康操、愛餐、畫圖、黏土彩繪等),吸引老少婦女都喜歡參加聚會。
三、團契設立職務,一來可分工合作,二來每位婦女有使命感參與服事,更努力追求靈命成長,多元化的聚會內容也幫助婦女勇敢走出來,發揮自己潛能,有信心傳福音。
透過研習方式,了解各教會婦女團契聚會內容、異象、瓶頸、以及如何推動、突破難關等,而通過大家分享服事的心路歷程、討論、解決、學習,也使得姊妹彼此更加親近,教會與教會之間更加融合,以實現婦女團契成立的宗旨。此次婦女事工研習會,突破250人踴躍參與,於新春的第一次聚會,給予本部很大的支持與鼓勵。感謝主,也感謝艋舺教會提供場地,讓婦女姊妹有舒適環境一起聚會,也讓本部事工順利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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