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屋簷下若是有兩個女人(婆媳)就難以安寧,自古婆媳關係令人覺得難以處理,但聖經中卻有一對令人稱羨的婆媳:拿俄米與路得。基督徒在讀這卷書冊時,常會將眼光聚焦在路得的賢淑與孝順;當我們檢視拿俄米和路得這兩位苦命的婆媳時,妳有沒有想過路得為什麼會說出:「…妳到那裡去,我也到那裡;妳住那裡,我也住那裡;妳的民族就是我的民族;妳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得1:16)?
聖經上無意將拿俄米的為人美化到「完人」境界,甚至還忠實記載她用了「美人計」(叫路得盛裝打扮,再趁夜摸到大吃大喝後心情愉悅的波阿斯腳邊躺下),但是從這一對婆媳的相處之中,可以看到的是她們盡力為對方著想,而不是要求對方必須如何配合自己的習性生活,更重要的是她們在心中放大「神的愛」,並盡可能縮小並淡化她們中間互不欣賞的差異。換句話說,就是婆媳一起在神的愛中「尊神為大」,並且凡事「看別人比自己高明」(腓2:3)!以下我們來看看針對難解的婆媳問題,從聖經裡可以得到哪些啟示。
身教重於言教
每當教會中的信徒娶了未信主的媳婦進門時,或是女兒嫁給未信主的家庭時,大部分的婆婆或媽媽都會自我解嘲地說:「這是倍加運動的實踐。」遺憾的是過不了多久,我們經常會發現原來固定上教會的兒子,漸漸地來教會的次數愈來愈少,甚至會用各種理由不再踏入教會,更別說引領媳婦來信主了。嫁出去的女兒也漸漸地不再到教會了,也談不上引領夫家的人來信主。原來是想「倍加」,卻變成「跛腳」(台語)。
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落差?我先生的一位同事,父母是某教會人人稱讚的長老,常常對人講說恨不得能有更多的時間為主做工,引領別人信主,家族中的許多人也都是教會所謂「重量級」的長老,但是同事的兄弟和太太卻都離開教會了。我先生問他原因,他說:「他們的言行不一,出門一個樣,回到家又是另一個樣,所謂出門像天使,回到家像魔鬼,叫我如何相信他們所傳的信仰?」
是的,所謂身教重於言教就是這個道理,有什麼比一同生活在一起的家人更了解彼此的為人?當一個不同信仰的媳婦嫁入你家,婆婆的一言一行,媳婦都看在眼裡,世人對基督徒的標準與期望本來就是高標準,如果做婆婆的在外熱心地引領別人信主,回到家卻沒有落實基督徒本身應有的行為,沒有活出基督的樣式,如何叫未信主的媳婦認同婆婆的信仰呢?正如馬太福音11:29:「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彼得前書2:21:「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我相信路得之所以說出如此堅定信任拿俄米的話,是因為在拿俄米身上看見了婆婆所信仰的上帝之形像,所以路得願意遠離家鄉,跟著拿俄米去到完全不同的新環境。這是不是值得陷在婆媳信仰不同困擾的人深思呢?
媳婦不是女兒
在結婚典禮常會聽到男方主婚人致詞時,對著女方家長說:「親家,請放心,我們對待媳婦會像女兒一樣!」我常想這下糟糕了,因為媳婦不是女兒,女兒可以罵,現在的媳婦非但不能罵,連講話都得再三斟酌才能和睦相處。來自不同成長環境的人要生活在一起,本來就要互相磨合、適應與尊重。有個笑話說有位婆婆對朋友訴苦:「我媳婦非常不孝,賺錢都拿回娘家,不像我女兒這麼孝順,賺錢都拿回來給我。」一般婆婆的觀念大多是:媳婦不想煮飯是懶惰,女兒偶而煮個一餐是貼心;媳婦沒事不要常回娘家,女兒沒事要常回來娘家才行;媳婦說經濟情況不好,回她:「誰叫妳不知節約!」女兒說經濟情況不好,回的話卻是:「可憐喔,女婿能力這麼差!」我覺得最經典的則是這一句:「媳婦的老公惜某是某奴才,女兒的老公惜某是大丈夫!」同樣的情境發生在媳婦和女兒身上,卻是不同的評價,怪不得現代的年輕女孩要跟未來的丈夫強調:「我可不是嫁入你家當媳婦,我只是跟你結婚!」
路加福音6:41~42:「你為什麼只看見弟兄眼中的刺,卻不管自己眼中的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弟兄說『弟兄!讓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偽善的人,先把自己眼中的樑木移去,才能看得清楚,去把弟兄眼中的刺挑出來。」因此,認清楚媳婦是別人的女兒,彼此尊重,家庭才能和睦。
跨國婚姻的婆媳相處
創世記26:34~35記載以掃娶了兩個赫人的妻子,而這兩名女子使以撒和利百加的生活不勝愁煩。我們想像這兩位外族媳婦為什麼會讓公公、婆婆「不勝愁煩」?或許是以掃一下子娶了兩個妻子擺不平;再加上這兩名外族女子因文化背景、飲食、生活起居習慣的差異產生種種摩擦,漸漸地在這個家庭裡累積出更多的不滿,於是我們就在這一小段經文中隱約聞到婆媳不和的煙硝味。而身為公公的以撒也不得不被牽扯進去,誰叫以掃是以撒所偏愛的兒子呢!以掃惹出的麻煩,放任他的以撒自然也得負起部分責任。
我們又可以發現,或許也是因為婆媳之間的問題,使一向偏愛雅各的利百加更為偏袒小兒子,所以當她知道年老眼瞎的以撒要在他未死之前祝福以掃時,利百加不擇手段要為雅各騙取長子應得的祝福。被占了便宜的以掃氣到下定決心,等他父親一死後就要殺害手足雅各。利百加得知後馬上安排雅各回她娘家投靠母舅拉班,臨走前還再三交代雅各,將來娶妻一定要娶個同文同種的女子,千萬不要像以掃娶了兩個外族人,把家裡搞得烏煙瘴氣、雞犬不寧,結果以掃在雅各遠走後才後知後覺地發現原來他的父親以撒不喜歡他的迦南妻子們。這故事也讓我們想到在台灣約有44萬名外籍配偶,等於有44萬個跨國聯姻的家庭。
跨國婚姻其實比起一般婚姻更為辛苦與複雜,因為除了生活習慣的不同,外配還得承受文化背景、語言隔閡的壓力。初到台灣的外籍新娘們,人生地不熟又沒有娘家的支援,很難想像她們是如何撐過長期孤立無援,甚至是被歧視、惡待的生活。如果她又沒有建立起自己的支援系統,在身心壓力無處發洩的情況下,發生悲劇在所難免,台中龍井發生菲籍媳婦對公婆下毒案可謂其中一例。聖經上教導我們要好好款待出外人,對於離鄉遠嫁台灣的外配,婆婆若能以體貼耐心的教導幫助她們適應家庭、融入社會,這不是將福音傳到遠方外配家族的良機嗎?
婆婆是家人不是外人
黃越綏教授在《婆婆,是家人不是外人》(春光出版社,2010年)一書中提到,應以同理心看待婆婆是母親的立場,為人媳婦者常常也是為母者,只是在媳婦尚未熬成婆前,無法領會身為婆婆的心境,這也正是為何為人妻者未必會為丈夫辯護,卻永遠袒護兒子的原因。同樣的,多數女人也可能願意承認自己嫁錯人,卻不會承認自己生了歹子,就算承認也有但書或理由:不是坦承自己教子無方,反而責怪遇人不淑、生錯時代或命運機遇不好等,總之,一切都是別人的錯。
當媳婦在婆婆面前數落丈夫的不是時,最常聽到婆婆的官方說法:「奇怪!他婚前不是這樣子的,誰曉得怎麼現在全變了樣?」言下之意好像兒子會犯錯都是被媳婦帶壞的,令媳婦想頂嘴也不是,吞忍下去更是氣結。我先生說他姐姐婚前常說要嫁一個在家裡不乖的兒子,婚後才不會被婆婆說兒子是被妻子帶壞了。果然她嫁給了原本年輕時被爸媽認為叛逆不乖的兒子,婚後變得顧家又孝順,婆婆常對會友與親戚稱讚兒子娶妻後非常懂事又孝順,偶爾夫妻倆買個小禮物,或帶婆婆去吃個飯,婆婆常感激地對媳婦說:「幸好我兒子跟妳結婚,讓他婚後變得孝順又體貼。」然後就接著說:「不像大兒子本來很乖巧,結婚後變某的子(台語)。」
婆媳相處的大原則是站在婆婆也是母親的立場,不要過分強勢地為難或脅迫婆婆表態,要設法讓婆婆成為妳的戰友。聖經上記載路得並沒有被人情、婆婆、社會壓力逼迫,她自己選擇留下來照顧先生的媽媽,把她當成自己的媽媽,這是一種愛與選擇的問題(路得有機會選擇離開,拿俄米也要求她離開)。根據路得記1:7~15;20的記載,拿俄米的言語中充滿了失望甚至是絕望!但是路得對拿俄米的愛卻是帶來了希望,這個希望不但改變了以利米勒家族的命運,也完成了上帝拯救的計畫,耶西家族由此開始,大衛族系也因此產生!總之,婆婆是家人不是外人,婆媳之間能敞開心懷彼此接納對方,家庭就能和睦,也就真正能活出基督的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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