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出家庭作為聚會的場所
2004年感恩節,我參加基隆區聯禱會,李豐盛牧師在報告中說:基隆區會要開拓一間新的教會,有沒有姊妹住在深美學校附近,願意捐出家庭作為聚會的場所。散會後我就去找李豐盛牧師,告訴他我的家庭可以捐出作為聚會的場所,結果祝福就開始在我的家庭陸續顯明。我當時是七星中會婦女事工部部長,由於忙碌服事,沒有時間對統一發票,有一天剛好坐下來拿起報紙看到統一發票號碼,心血來潮就對起統一發票,赫然發現對中獎金一萬元。連我去倒垃圾也帶了一位阿嬤來信主洗禮,因為阿嬤來信主洗禮,後來全家也信主洗禮了,她們同時也在教會有很好的服事。自從我的家庭作為聚會的場所以後,讓我覺得自己是個「蒙福而有餘」的幸運兒。我所擁有令人稱羨的一切,並不是因為我有什麼好而所以配得,都是上帝所賜的白白恩典。回應神的愛,我唯一的選擇就是跟神禱告,要效法祂成為一個「給出去」的人,一生被主使用。
經歷數不完的恩典
在我家庭成為聚會的場所過程中,經歷過上帝數算不完的恩典,諸如赦罪與救贖、孩子求學過程順利、家人蒙福、經濟上豐富供應、病得醫治、建立栽培、恢復關係等,這些恩典現在仍然每天在我生命中發生。每一次當我數算上帝在我生命中的恩典與作為,心中就滿有確據,知道作為神的兒女,我們擁有豐盛的生命。「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這是上帝對我們的命令,也是我在過往信仰生活中非常真實的經歷。
有一次沈俊成牧師在講道時提到「上帝給我們的,遠比我們給祂的多太多」,他的話實在深深感動我的心,也因此更加清楚,我們奉獻並不是把我們有的給神,而是將神給我們的諸多恩典中的極小部份獻上給祂。
上帝的話語應許我要帶我進入寬闊之處。在年初的靈修時祂就賜給我應許:「好施捨的,必得豐裕;滋潤人的,必得滋潤」(箴十一25),「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神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申二7),「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民十八20)。
有份參與和神的祝福
由於上帝的帶領,給我有機會參與開拓教會的建堂奉獻,就像保羅所說:「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腓四12),感謝神給我這個操練學習的機會,願神得著祂當得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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