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農」一詞是由布農族語bunun音譯而來,但我們不能按著字意來解釋、論述布農族Bunun(布農)是布農族對自己的稱呼。Bunun之意為「人」,在布農族的觀念裡,bunun沒有自我中心的含意,不是指只有自己才是人,其他族群乃非人也。正確的說,bunun一詞指的是布農族人(狹義),而非對所有世上之人的稱呼(廣義)。在布農族的社會裡,bunun一詞是打招呼及証明身份的用語。
布農族是臺灣島上的原住民族之一,屬於南島玻里尼亞語系,民族體型是歸屬於原馬來群眾(Poto Maiayo)。在布農耆老的口述中,布農族最早的居住地是在臺灣的西部平原──台南。後因異族入台而被迫向北遷移,遷往鹿鹿港、林杞埔(後來的竹山)、斗六以及南投等地方。布農族自平地入居山岳後,並沒有長期地固定在一個地區住下來,他們仍然不斷地移動著。布農族人之所以不斷地移動,根據耆老的說法,是為了尋求新的耕地(耕地的短缺及農作物的歉收)和獵場;而漢人的入侵,平埔族的流入,及自然的天災,都直接及間接地推擠了布農族的移動。十七世紀初,布農族就已住在臺灣島上一千至二千四百公尺高的山區,是東南亞土著族群中,居住海拔最高的族群。布農族蟠踞北自「能高越」(今台中霧社和初音間之中央山脈橫斷道路)起,南至「知本山主幹」(今屏東霧臺和台東知本中間中央山脈橫斷道路)之高山地帶,西與賽夏族及阿里山鄒族為鄰,東至中央山脈的東麓及太麻里的東海岸部份地區,昔日獲得日人稱許為「高山的縱橫者」之美名。
1914年,日本人對臺灣全島原住民執行「理蕃政策」,將原住民由舊社移往新社。布農族在那個時期被遷移至現在的聚落,是布農族移動末期所形成的新村落。官方統計,現之布農族計有四萬餘人,分佈於南投的仁愛、信義;花蓮的萬榮、瑞穗、卓溪、富里;台東的海端、延平、豐濱;高雄的三民、桃源、茂林。行政區域計有四縣十一鄉。一九三五年臺北帝國大學人類學系依語言的聲調及祭典儀式的差異將布農族分類為六大社群:即Taki banuaz「巒社群」、Taki vatan「丹社群」、Taki bakah「卡社群」、Taki tudu「卓社群」、Taki pulan「塔科布蘭群」、Isi bubukun「郡社群」。但於實況中,Taki pulan「塔科布蘭群」已被他族所同化,因此在布農族群中,無人稱自己為Taki pulan「塔科布蘭群」。
布農族為使生活起居正常運作,製作了「年事曆」,這是其他民族所沒有的。族人用雕刻的方式在石板上或木板上詳細地記錄一年該做什麼事,清楚地用符號、圖形記錄布農族人什麼時候耕種、狩獵及舉行祭典儀式。布農族在傳統生活中是以月亮盈虧來訂定每個月的祭儀,一年到頭都沉浸於祭儀的生活裏,每個月幾乎都有祭儀活動。對布農族而言,祭儀就是生活,生活就是祭儀,因為舉凡生命禮俗之懷孕、生育、命名、驅疫祭(祓除祭)、打耳祭(射耳祭)、嬰兒祭(童子慶典)、小孩成禮、成年禮、婚俗、喪葬及歲時祭儀的開墾祭、拋石祭、小米播種祭(撒種祭)、播種終了祭、甘藷祭(蕃藷祭)、封鋤祭、除草祭(拔草祭)、驅草祭、小米收穫祭(小米收割祭)、小米進倉祭(小米貯藏祭),新年祭和經常性的狩獵及突發性的makavas(抗爭;出草;獵首),都有其一定的祭儀。所有祭儀中,除打耳祭及makavas(抗爭;出草;獵首)會邀請其他家族參與外,其餘皆由自己的家族參與、成就。
布農族是以男性為主的社會體系,山田燒墾和狩獵為其生活方式。山田燒墾的面積廣大,造成了散居的形式,農作與狩獵又需要較多的勞力,所以大家庭的制度因此產生;一個家庭(家族)住在一起,少則二、三十人,多者五、六十人以上。布農族沒有「頭目」的制度,領袖的產生通常由耆老開會、討論後「推舉能人」擔任。領袖如果無法帶領家族復興,下次就換由別人作領袖。布農是沒有舞蹈的民族,但在歌唱上卻有其獨特性,就是用合音方式表現。日人黑澤降朝於一九五二年將布農族音樂展現在國際民族音樂學會上,布農族音樂因而大放異彩,自此深受民族音樂學界之重視。其中「祈禱小米豐收歌」是以多聲部合音唱法,從低音漸高,一直唱到最高音域和諧音,娛樂dihanin天神,依此判斷當年小米之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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