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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137期 我愛表演,誰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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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
我愛表演,誰是主角?——從當代表演文化說起
「我愛表演,誰是主角?」這個問題的重點或許不在答案,而在於過程中的體會。
關鍵字:
作者/林淑芬 (國立政治大學哲學系兼任講師)

 

記得小時候愛看歌仔戲,每次老爸看到我在看歌仔戲,就會說:「讀冊人,是跟人看甚麼歌仔戲?」對於勞動階層出身的他而言,歌仔戲、布袋戲專屬於他們這些中下階層的甘苦人,並不屬於介高尚的讀冊人。跨越了一個世代,同樣的場景出現在先生老家的客廳,阿公對著正陶醉於跨年歌唱節目的孫子說:「這些都是沒路用人,沒路用人才會去唱歌、演戲……」,孫子翻了個白眼,不想搭理。老爸、阿公所反映的是某一個屬於菁英的、階層的、界域分明的世代。然而,隨著運輸工具的精進、大眾傳媒的高度擴張,人與人之間的空間距離拉近,社會階層、界域之間日益模糊(博士可以賣雞排、務農,麵包師傅可以到大學教課),過去的思考方式與文化、價值觀是否還適用於當代的社會呢?

 

※表演文化崛起

 

從「超級星光大道」、「超級偶像」到「超級模王大道」的成功,網路藝人竄起、Youtube上傳的各種自製影片,「表演」就算不是全民運動,也重新改寫了過去對於「表演」的定義。過去談到「表演」,通常專指在某特定的時空條件下,專業表演者在舞台上的表現,隨著傳播媒介的日新月異,「表演」的定義被廣義化。當代傳播學者Abercrombie and Longhurst1998)將閱聽人(觀眾或聽眾)視為相應於表演(performance)而存在的群體,不同的表演形式會產生不同形態與本質的閱聽人。因此﹐依照表演形式的不同,閱聽人可區分為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直接參與表演過程的直接閱聽人((the simple audiences),例如公開演講、廟宇慶典或劇場戲劇演出等,此種類型的訊息生產者經常屬於專業表演者,而消費者則是懷著高度注意力與涉入感進行觀看,並且對表演者感到陌生與崇拜。隨著大眾傳播媒體的發展,表演形式開始發生轉變,也因而造成第二種閱聽人類型—大眾閱聽人(the mass audiences)的產生。於此種類型的表演過程中,表演者透過大眾傳播媒體例如廣播、電影或電視進行表演,傳播科技的形式(例如剪接、混音與電腦技術等)介入表演的實質內容,表演者開始面對看不見、不知名的消費者進行表演,而消費者則不再具有高慶典感,而是在日常生活的私人空間中觀看表演,例如收聽音樂、閱讀報紙或觀看電視等,媒介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背景。

 

21世紀的今日,人們不一定得直接面對表演(不管是直接形式或是大眾傳播媒體中介形式)才得以成為閱聽人的角色。一方面,當代的媒介影像是跨越不同媒介類型、重複出現,閱聽人即使沒有親身接觸媒介訊息內容,但是經由與他人的對談或其他媒介的輾轉流通,他們終究會間接接觸主流媒介訊息傳遞的意象,如同沒有看過電影《藍波》、卻了解「藍波」意指的形象。因此,Abercrombie and Longhurst稱當代社會的人們為「擴散閱聽人」,因為媒介影像的大量滲透、入侵日常生活﹐使得無人可以逃脫閱聽人的位置,人人都直接或間接地成為閱聽人。擴散閱聽人的現象,是由觀展(spectacle)與顧影自憐(narcissism)共同形塑而成。

 

spectacle包含「看∕被看」與「觀看凝視∕公開展示」意涵,通常譯為「觀展」,涵括「作為主體的觀看」與「作為被展示觀看的客體」,也就是看與被看,而「顧影自憐」則是指在看與被看中,形塑自我認同。觀展的社會,是指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被特別注意,人們、物品與事件都不只是理所當然的存在,而是透過被注意、凝看、詮釋而存在,也就是說,世界成為一種表演或展示(performance)的舞台。此外,相較於1980 年代比較關注「嚴肅、硬性」的媒介閱聽行為,例如收看新聞或公共性事務節目,「輕鬆、軟性」的媒介閱聽行為,如觀賞連續劇或娛樂性節目,已經成為媒介閱聽行為的主流,人們不再如同過往一樣、汲汲從媒體訊息蒐集公共知識或資訊來面對外在世界的變動,相對於此,他們試圖從媒介影像的消費行為中獲取愉悅、找尋失落的自我主體位置。

 

透過傳播學的閱聽人研究,我們不難發現,雖然相應於表演形式的不同,有著不同類型的閱聽人,但總的來看,訊息與閱聽人或表演者與觀眾之間的距離已經日益拉近,觀眾的角色由最早期的被影響,進展到後期的參與意義建構,再到當代的主動詮釋,觀眾已經不再只是觀眾,而是具有主動性的行為者(actor),換句話說,表演者在審視觀眾的反應時,他/她同時是觀看者,而觀眾在詮釋或投射自己的視域時,他/她是在扮演著表演者的角色,透過看與被看的過程,雙方都在進行主體的建構。再者,當世界成為表演或展示的舞台時,想像力、創造力便取代崇高的理性,成為重要的能力。選秀節目所反映的正是這樣一種文化,而選秀節目的成功更足以看出「表演」已成為大眾生活的一部份。

 

我們的青少年便是成長於這樣的文化氛圍之中,他們不同於過去的那一代,認為表演是專屬於某些專業者(「戲子」代表著那個年代對於專業表演者的評價),反之,他們愛表演,彷彿透過表演的行動,能讓他們找到自己的位置。

 

但是,教會容得下這種表演文化嗎?

 

※表演文化與深刻的生命不相容?

 

在教會中,我們多以講述來傳播訊息,單向的傳述重於雙向的互動,更別談戲劇、音樂在傳述福音上的運用,老一輩的弟兄姊妹很習慣,但是年輕一點的,就未必見得,再更年輕一點的青少年,就愈向邊緣靠攏,有的甚至不參加主日禮拜(有人就會認為,應該「規定」他們來參加禮拜呀!),等他們更大些,離開教會群體,似乎也就不足為奇。

 

儘管整個社會已朝廣義的表演文化發展,台上的講者和台下的聽者之間的距離不斷在拉近,想像力、創造力逐漸取代崇高的理性,但教會傳述訊息時卻鮮有意識到台下聽眾群的質變,我們的傳述方式還是停留在上一個世代。雖然我們也看到因應著年輕族群的流失,傳統教會開始引進敬拜讚美,希望能留住教會的年輕人,或是在對外吸收新人加入時,邀請具高知名度的「明星」來助陣,但都不免受到質疑,高度表演化是原因之一。這些質疑不外乎:一、喜愛表演、喜歡追星的世俗模式,是否需要撥亂反正,而非順應潮流;二、敬拜讚美的高度表演特性與世俗模式接近,很難建構有深度的生命;三、敬拜讚美並不具有深厚的神學觀。

 

「表演」文化是否與教會生活或者深刻的生命不相容?教會每年聖誕慶祝活動不是都會演出話劇嗎?不得不說的是,這類的表演活動都還停留在虛應故事的層次,直言之,只是再述故事的內容,並不預期觀眾對於其意涵的主動詮釋(故事的結局還沒看,就知道了)。事實上,真正挑動教會神經的是,表演文化所帶來的開放性與衝撞性,而這種開放性很容易與世俗文化劃上等號。然而,世俗文化是否一定是負面的?教會面對世俗文化的態度,除了消極地策略性回應或是全面抗拒之外,還可以有何積極的想法與作為?當代的表演文化對於基督徒群體而言,是否可能有正面的意涵?

 

事實上,當代表演文化的重要意涵在於:個體的自我認同與建構。在看與被看之中,觀看者與表演者的距離拉近,界線模糊,彼此的視域被打開,在表演的過程中,不是表演者在獨白,而是雙方在相互投射或對話,於彼此的再自我認識與建構之中,開啟意義更新的可能性。「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如果我們的禮拜儀式、主日學教學、福音傳講能具有這種開放的視域,以戲劇、音樂的想像力或創造力來表現福音的信息,「生命更新的可能性」或許可以藉此被打開。「…在天地間成了一齣戲,讓天使和世人觀看。」(哥林多前書四:9),當我們引用這個經節時,通常意指向世人做見證,但見證甚麼呢?又如何見證呢?過去我們通常關注的是見證者(同時也是行動者、表演者),但別忘了,這一台戲,不僅需要演員,也需要觀眾,是觀眾的存在,才讓演員的演出有意義。德蕾莎修女的見證,透過世人(即使是非基督徒)的觀看生發意義,世人也因為觀看這個見證,在自我之內生發、建構意義。那麼,誰讓這一切得以發生?豈不是那以自己的形象造我們的上帝嗎?既超越又內在的上帝,在我們之上,也在我們之中,更在我們之內。如此,我們又何須對開放性如此恐懼呢?

 

※在看與被看間向上帝敞開

 

在看與被看的過程中,自我的開放性是很重要的,只有在開放的視域之中,想像力和創造力才得以飛翔,換成信仰的語言,就是「上帝的靈得以自由地運行」。當教會的長輩們憂心忡忡於敬拜讚美的「表演」特質時,我們不禁要問:每週主日禮拜中,引領禮拜儀式的司會、司琴、聖歌隊…,他們的一舉一動難道就不是「表演」?牧師的證道就不是一場「表演」嗎?為什麼有時證道有力?有時證道無力?敬拜讚美禮拜有充滿感動的,也有軟弱無力、徒有形式的,同樣舉手、同樣呼喊主名、同樣有投影片,同樣有樂團,該有的元素都有了,但只覺得很吵,還不如聽演唱會;傳統禮拜有行禮如儀、不冷不熱,乃至於一場儀式下來,反而讓人更空虛的,也有深沉靜謐,讓靈魂重新得力的,可見,敬拜讚美或傳統禮拜並不是重點。那麼,重點是甚麼?關鍵在於,是否捐棄我執,倒空自己,向上帝敞開,聆聽上帝的召喚。德文的「屬於」gehoeren、「順從」gehorchen,其字根都與「聽」hoeren有關,意指我們要聆聽上帝、屬於上帝、順從上帝,在表演者、觀看者的互動之間,總要倒空自我,讓他者(祂者)進入,如此,才有可能帶出超越、更新的生命力。

 

不論是敬拜讚美或是傳統的禮拜儀式都必須經歷這種更新,不過,兩者面對的挑戰不同。敬拜讚美雖然與當代文化的親緣性較近,容易吸引人,但是,除了少數有經驗的敬拜讚美團或牧者,敬拜讚美仍欠缺豐厚的神學基礎,這是事實,兼以教會一貫是以策略性的態度來看敬拜讚美,大多數教會無心也無力勝任這項挑戰,加上許多教會中負責敬拜讚美的同工,尚屬年輕,正在摸索階段,亟需有靈命基礎且具有開放心靈的長輩來提點,同時敬拜讚美在邁向成長的過程中還必須繼續維持與傳統禮拜粉絲團的對話;較諸敬拜讚美,傳統禮拜儀式雖然有其深厚的神學基礎與人才優勢,但如何增強與年輕族群的對話,讓每一場禮拜不再只是行禮如儀的「儀式」,禮拜學的精神能夠在當代活化,其挑戰不可謂不大。

至於以基督徒明星作為招攬所舉辦的大型佈道會或其他形式的活動,不管其形式為何,事實上都只能算是策略性的運用,只是吸引人進入基督徒社群的一種方式,所謂「攻城為下,攻心為上」,傳統的個別跟進關懷仍是王道。不論如何包裝,基督福音的本質永遠是阿基米德的支點,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們超凡入聖。

 

※撥亂反正還是超凡入聖?

 

「很愛演」或「很會演」反映了年輕人的品味,我們是要一昧否定,還是引導他們去看待這個世界帶給我們的影響呢?傳福音很難,難在如何傳述,因為福音的閱聽人是「活」在當下。處身於這樣的世代、這樣的社會,我們如何接合基督信仰中的解放性信息與現代社會的開放性,導向對於既超越又內在的上帝的開放,讓道成肉身的生命重新被詮釋、見證,考驗著每一個宣講、見證基督宗教信仰的基督徒。

 

「我愛表演,誰是主角?」或許你對答案有預期,但容我表達對於標準答案的抗拒:這個問題的重點或許不在答案,而在於過程中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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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 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新使者雜誌 第 137 期 我愛表演,誰是主角? (4-8頁)
新使者雜誌 The New Messenger  137期  2013年  8月 我愛表演,誰是主角? 137
本期主題:我愛表演,誰是主角?
發行日期:20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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