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是同個部落且是一起在教會長大的青年,在祈禱中和神帶領之下我們互許終身共組家庭,婚後我們與公婆同住約一年之後就生下了我們的女兒,由於我從小是由我的外公帶大,總認為在父母的關懷上無法得到滿足,所以我期待自己會是讓孩子感受到滿滿的愛的母親,但又不希望讓自己的孩子被寵溺,因此在教育上我是該鼓勵就鼓勵,該嚴厲我也會非常嚴厲。
因家庭經濟需要我和先生早上都在外工作,換言之在工作時間就需要由婆婆或先生的外祖母來照顧孩子。我了解長輩愛護孫子的心態,但也常會因為長輩們的袒護而造成我與孩子之間的教育困擾,比方說我常勸誡孩子在用餐時間之前不可再吃零食或餅乾,以免孩子不吃正餐造成營養不良,但長輩們會因為禁不住孫子們的要求便會讓孩子吃下零食,造成孩子無法吃下一碗飯或蔬菜,讓我感到生氣和煩躁,轉而對先生多次抒發情緒,以及懲罰孩子。
愛的真諦
幾次下來之後我感覺到非常疲憊,也感覺自己似乎成為了一個愛生氣的太太和媽媽,看著孩子我心裡想我到底愛在哪裡?為什麼為了一件事情我好像成為了一個魔鬼讓家庭失去和諧,「暴怒的人挑啟爭端;忍怒的人止息紛爭。」(箴15:18)這段經文提醒了我,也讓我看見我對公婆的沉默、對先生的發洩以及和小孩的距離。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林前13:13)這是保羅告訴我們的,而愛又是什麼?「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林前13:4-8)一個和諧的家庭應該是由愛為出發點,我口口聲聲說愛我的家人、愛我的小孩,但是行出來的卻只有憤恨,我求神幫助我、改變我。
祈禱帶來改變
因此當小孩再次因為吃零食而拒絕吃飯我選擇順著她,並告訴她晚上如果餓了就沒有飯給她吃,一次兩次下來,長輩們也發覺小孩吃太多零食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小孩也感受到沒有吃飯會在入睡時開始肚子餓卻沒有飯可以吃,就這樣慢慢地小孩改變了自己的壞習慣,長輩們也漸漸不因寵溺而給予零食,我也不會因此感到生氣,尤其是夫妻和公婆關係也漸漸融洽。
我要為此感謝神,因為從小我由外公帶大我感受到從他而來的寵溺和滿足,以致我的個性有些嬌縱,結婚之後先生也是非常疼惜我,不會要求我扮演一個賢妻良母,更加感謝神的是我的婆婆沒有因為我的個性而挑剔或指責我的先生,反而是包容我疼愛我有如自己的女兒一般,雖然我常因為孩子的教育觀念跟她不同,而藉由沉默來代替我的怒氣,婆婆仍常以笑臉對我。我的公婆每天早上都會為著我們祈禱,若不是因為我們同是神的兒女,我相信我們無法解決生活中的衝突,若不是因為我們的祈禱,我相信我還是原來的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