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世紀宗教改革之前的西方教會,聖經一律只能以所謂神聖文字(拉丁文)出版,而只有神職人員會學習拉丁文,故聖經的詮釋和應用完全由教會掌控。尤其天主教教宗的諭令和對聖經的解釋,在當時「教宗無誤論」的護持下,更成了不可違逆的真理。
宗教改革之後,各新教教派高舉諸多信念,如「信徒皆祭司」、「聖經為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權威」(唯獨聖經)、「因信稱義」(唯獨信心)等,還有我們長老會非常獨特的「一切榮耀歸於上帝」。其中,一個最關鍵推動宗教改革的樞紐,就是「唯獨聖經」。正是因為能夠回到聖經,視聖經為上帝特別啟示的唯一來源,才會有改教家們其他信念發展的可能。
新教(基督教)拒絕對聖經一言堂式的理解,堅持所有人都可以自己閱讀上帝的話。所以大規模、大量翻譯各種不同文字的聖經,務求讓每一個識字的人都有機會自己親近上帝的話,並以聖經的教導為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權威,不再奉行所謂「教宗無誤論」。
各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
然而,當我們強調每個人都可以自己領受上帝的話,而且並沒有一個能夠讓眾人服膺的權威時,往往會面臨 “One mean-One meaning, several significances ”的情況,即相同的一本聖經,卻會讀出許多不同的意義。這時候誰說的算數?誰的解釋才是對的?這種沒有「無誤的教宗」提供標準答案的情況,的確會帶給基督徒面對聖經解釋時,不穩定、沒平安的感覺。
為了避免或減少這種情況發生,基督徒比較保守、安全的讀經方式,就是「聖經怎麼說,我就怎麼做」,因為白紙黑字最有保障,最不容易出錯。然而「聖經怎麼說,我就怎麼做」真的是基督徒遵行聖經教導的方式嗎?這種對聖經字面教導意義的奉行,對基督徒乃至於整個信仰群體是有益處的嗎?
聖經新舊約的內容橫跨數千年,這漫長年日中,聖經作者所處的生活文化、思考模式、社會結構框架及所欲處理的問題等,都和我們現在二十一世紀的情形有極大的不同。當我們閱讀聖經時,我們真的那麼有把握,我們所讀字面的意思就是原本經文要表達的意思嗎?
尋索耶穌的調號
耶穌在兩千年前自己就做了如何解經的示範!他說經上所記載著的是「不可殺人」;然而,他告訴跟隨的人,「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馬太福音五章21-26節)這是非常令人震撼的詮釋!耶穌認為「凡向弟兄動怒的」也算是殺人嗎?耶穌這標準也太高了吧?!
然而,耶穌不是提高標準,而是抓出經文的意義和精神。亦即,耶穌認為「不可殺人」的意義,在於人心中不可存「仇恨」之心,要尋求和好。當我們心存仇恨,而且並不以為意,認為反正又沒有真的去殺他,只是心裡這樣想而已。耶穌強調,接受這樣的心思意念和已經將對方殺了無異!因為我們現在沒有行動,只是沒有機會或害怕付出代價而已。這代表當我們有機會而不害怕的時候,就會去實踐出來。
當法利賽人質疑耶穌的門徒,做了違反安息日規定的事情;耶穌以大衛和其跟隨者在聖殿吃了陳設餅一事回應,揭櫫了「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概念。耶穌抓住了經文規條的精神和原則,帶出了「人的需要」其實大過「經文的規條」。上帝的話語不是要挾制人,而是要幫助人。
耶穌拒絕「聖經怎麼說,我就怎麼做」這種看似簡單而安全的模式,他深入人心,帶出經文精神,藉此成全律法。
來磨我們的劍
聖經公會學者彭國瑋老師在教導〈使徒行傳〉課程時提到,〈使徒行傳〉所記錄的「救贖歷史」是獨特且不可重複的,亦即,經文中記述著使徒和門徒們的經歷,是有其歷史特定意義的;例如,主耶穌的升天、五旬節聖靈的降臨、使徒被主耶穌委任為教會的根基……,這些都是後世所無法模仿或重現的。我們不可僅僅讀表面的敘述,就要「照著去做」。
為了防止基督徒讀聖經時常常會「看到影子就開槍」,彭國瑋老師對福音書、新約書信、使徒行傳三類經文的解經與應用原則,有精闢而簡要的闡述:
福音書
•理解尋思經文的精神和一般性的原則
•思考現代處境中的應用
新約書信
•分辨經文的教導,是否受限於時空、文化的教導
•理解尋思經文的精神和一般性的原則
•思考現代處境中的應用
使徒行傳
•找出事件背後的動機與原因
•分別受限時空文化的教導與不受限時空文化的教導
•理解尋思經文的精神和一般性的原則
•思考現代處境中的應用
彭國瑋老師表示,福音書中主耶穌的教導不採細則化,而多是原則性;故我們相對比較容易能整理出普遍性原則,然後再思考這些原則在現代處境中的應用。新約書信因為是解決特定地方教會的疑問和事件,故要先釐清時空文化的限制。使徒行傳因以事件記載為主,研讀時要能探知作者如此記載事件的動機和原因,方能不迷失於表象的學習。
另外,讀者在面對敘事性經文時,要知道往往敘事者只是將事件陳述出來,並沒有明確賦予是非對錯的價值。我們不可以直接以「聖經怎麼說,我就怎麼做」的想法去實踐。例如,雅各從二妻二妾得了十二個兒子的記載,就完全沒有暗示我們現在也要模仿其多妻妾兒女的模式。
總而言之,當我們要遵守聖經的教導、要將經文理念運用到我們當代的生活;我們要能夠定焦於原則、掌握其精神;切莫迷惑於表象,迷失在枝微末節、淪為僅僅模仿表象。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二章9-12節的教導,讓他博得歧視女性的「美名」。影響基督教信仰群體至深,至今有些教派仍然負面看待女人教導聖經,不為女性封牧。然而,保羅真的是因為「性別差異」而拒絕女人講道或持有高過男人的權柄嗎?如果我們能了解,兩千年前的猶太婦女是不可接受教育,尤其是宗教經典,我們就不會質疑保羅為什麼不准女人在聚會中教導了。
這不是單純的性別歧視,這是因為當時的婦女無法受教育(這是歧視),故不適宜宣講上帝的話。這樣的精神應用到當代二十一世紀,我相信不應該是計較性別,而是去檢視宣講者是否有足夠的神學訓練。
多元,所以要互相尊重
如果我們願意接受,讀經不可以停留在「字面主義」的解釋,而能進入經文的精神去尋求一般性原則,則我們必須知道,經文精神和原則的擷取和歸納,是不會有所謂標準答案的。亦即,字面意義當然是容易確定;但原則和精神就可能存在多種卻一樣優質的理解。此時基督徒不可以絕對化或尊崇某一個特定的解釋,要學習能謙卑自己,尊重不同的看法。
聖經不該是傳統、教義、教會或任何神職人員的工具;透過聖靈的幫助,上帝的話對每一個人都能產生意義。基督徒面對上帝的話,不可欠缺對信仰理性的反省,一定要培養讀經的能力,並藉助神學方法省思。在此全世界新教都在準備慶祝紀念「宗教改革500週年」之際,如果基督徒唯獨聖經唯獨了500年,還繼續再以聖經字面意義在定罪別人,尤其是壓迫弱勢者,這對「宗教改革500週年」真是個悲傷的諷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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