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7年10月31日,德國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威登堡教堂門前,釘上明列他反對天主教會的九十五條(Ninety-five Theses)罪狀,此舉引爆了歐洲宗教改革的一連串行動,使得基督宗教產生前所未有的改變,許多有別於天主教的基督宗派紛紛產生,從此基督教會遍地開花般的展現多元樣貌。
改革的行動常伴隨著衝突而展開,在教會中我們都希望避免衝突情境的發生,因為衝突常帶來人與人之間情感的撕裂;但是,沒有衝突就代表團體內有真正的和諧嗎?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回顧歷史,我們不難發現,宗教改革的促成,不只是教會內部人性罪惡的屯積、權力帶來結構性的腐化,也有著外在國家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社會環境等因素錯綜複雜的交織而成,因此,如何看待一個衝突,或是一個改革行動,都考驗著我們有限的智慧與能力。
改革的力量衝擊著過去對事物及信仰的理解,但我們確信,上主是在歷史中掌權的主,祂必從我們的懷疑與害怕中,引領出永不改變的愛與盼望。時間就是事物鋪陳最好的軌道,經過500年的歲月,我們看見上主的恩手繼續牽引著我們,祂的愛與公義透過各種形式的表達,依舊持續牧養及看顧著祂所創造、心所深愛的人們及萬物。
不要被這世界同化,要讓上帝改造你們,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好明察什麼是祂的旨意,知道什麼是良善、完全,可蒙悅納的。(羅馬書十二章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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