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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126期 主日學過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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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脈動
他的罪、他的罰、他的痛、他的傷: 死刑制度裡的人
民主社會裡的現代公民,對於司法權抱持適當的戒心的話,應該反對國家濫用權力,也應該重新思考死刑的問題。
關鍵字:
口述者/張娟芬 (作家,《殺戮的艱難》作者)
記錄者/余心玫 ()

 去年春天,死刑議題突然變得很熱門。原本已經停止執行死刑好幾年,理應一步步走向廢除死刑,但去年開始政府卻在輿論的壓力下,再度恢復死刑的執行。對青少年有強大影響力的網路作家、名嘴,將恢復死刑執行炒作成偉大的正義事業,長久推動司法改革的「廢除死刑聯盟」反而遭到部份人士的嘲弄批判,社會上瀰漫受害者情緒和殺伐之氣。

面對死刑,絕不簡單。如果認真面對生命的價值、追求公義,不管選擇支持或反對死刑,都不是輕易自然的選擇。《新使者》119期(2010年8月)便以「廢死不可?」為主題,邀請不同意見學者撰文討論死刑議題,引起不少回響。

在主流媒體一片支持死刑的聲浪中,長期參與廢除死刑運動的作家張娟芬,於2010年底出版《殺戮的艱難》一書,短短時間內已經三刷。她不以出書為滿足,隨即展開巡迴演講,邀請更多人一起思考死刑議題。今年5月6日,新使者雜誌社和台南神學院合辦了其中一場演講。在此刊出演講內容的整理。張娟芬演講完,會後的討論亦甚精彩,與會的神學院老師從「恢復式正義」、「公民參與」等角度,提供廢死運動深化、廣化的建議,也有法界人士提出不同意見、曾有過監獄經驗者對當前刑罰制度的檢討等等,惜限於篇幅,未能在此刊出。

「張娟芬以縝密的心思解析死刑下的生命議題,在死刑的非黑即白之間,走出一條更寬廣的路。」(《殺戮的艱難》封底)

沒有簡單答案。社會要進步,人命要看顧,需要更多人一起真誠面對「殺戮的艱難」。請一起來聽故事、找出路。

取了這麼長的一個題目,是希望提醒大家,當制度不對勁的時候,受害的還是活生生的人。我希望帶一點人性的關懷,來看死刑的制度。

去年我們看到媒體上有關死刑的討論很多,感覺上好像兩方壁壘分明,有贊成者,有反對者,好像將兩方放在一起,他們就會打架。可是我看到的現象並不是這樣。我覺得,支持和反對者雙方,有一些共同的想法和情感。

※支持與反對死刑的共同點

第一個共同點是正義感。支持死刑的朋友,認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我們對社會正義的一種期待。我很同意;這也是我的正義觀。我跟支持死刑的朋友不同的地方可能在於:我覺得這個「報」,必須要符合比例原則,必須要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所以我在《殺戮的艱難》封面上放了一句話:「死刑是一種誘惑,凡是有正義感的人,或多或少都曾經把死刑當作是實現正義的一種方式。」我會這樣講,是因為我也曾經受到這樣的誘惑。不管支持或反對死刑的人,心裡頭想的,都是想要追求一個正義的社會。

第二個共同點是對於被害人或者家屬的同情和關懷。當我看談話性節目,看到被害者家屬談他失去親人的痛苦,談訴訟程序對他們的折磨,我跟所有人一樣覺得憤怒、難受,很想替他們做點什麼事情。這時候支持死刑的朋友會說:「所以我們要有死刑,因為我們就是用死刑來安慰被害者家屬。」這個我不同意。被害者和家屬的權益,應該受到保障,可是死刑不是答案,因為他所需要的東西不是死刑所能給與的。

廢死聯盟在2008年辦了一個國際研討會,請了各國的專家來談,他們的國家怎麼照顧被害人。我們大致上得到三個答案。第一是金錢補償。第二是心理諮商,因為失去親人的痛,不是一筆錢能夠解決的,需要有專業的心理輔導。第三需要法律的協助,因為他可能需要上法庭,去指證加害人。各國的制度都不脫這個架構,而其中,德國做的最好。他們成立一個跨部會的專責機構,統籌管理這三個部份。如果我是被害者家屬的話,我不用去跟三個官僚系統打交道,每次都必須重新講述我的案子;每一次可能都是傷害。台灣呢?我們只有做到第一個,就是賠一筆錢;剩下的兩個都沒有。

我們都很希望能夠替被害人家屬做點什麼。我們心裡所想的社會正義的藍圖裡面,絕對有一個部分是:要讓那個受傷害的人得到安慰。把被害人保護制度建立起來,這才是答案,死刑不是答案。

我們還有第三個共同點,就是對於安全社會的需求。我們現在打開報紙,看到一個恐怖的犯罪,我們會想:「如果發生在我身上怎麼辦?」我們會從「準被害人」的角度想事情。這裡我要講一個朋友的經驗。她去英國的時候,有一天走在路上,皮包被搶了。她嚇了一大跳,趕快去報警。過了兩天以,她在家裡接到政府部門打來的電話:「我們有提供免費的心裡諮商,妳需不需要?」我聽到的時候,覺得好羨慕喔!我就希望活在那樣的一個社會裡面!

我們都知道,沒有一個社會是零犯罪的。每一個社會都犯罪,所以你我都有可能成為被害人;這個風險永遠存在。被害人保護制度其實和全民健保的概念相似,就是:把「成為犯罪被害人」的這個風險,讓大家來分擔。當這個倒楣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的時候,不是只有我一個人承擔而已;我會接到政府部門主動打電話來,提供資源;也就是說,這個社會集體的在支持我,幫助我度過這個我最脆弱的時候。

我們從媒體上得到的感覺是:死刑是我們的安全感來源。大家會說,沒有死刑,那就壞人滿街跑了。可是實際上並不是這樣。像搶奪、性侵這種罪,根本不會被判死刑。真正能讓我們有安全感的,不是死刑,而是把被害人保護制度建立起來。

即使死刑的辯論看來白熱化,我仍然希望,能夠看到這個共同點,然後在一種不是互相撕裂的狀態下,看這個議題,交換意見。

※法庭運作:不等邊的三角形

 接下來我想要談自己思考死刑的這個歷程。我在2004年的時候出了一本書叫做《無彩青春》,寫蘇建和案。我自己並不是學法律的,我是在寫這本書的過程裡面,開始看到台灣司法的理想跟現實。

我們理想中的法庭,是一個金三角。檢方代表國家追訴犯罪,他的任務是蒐集罪證,說服法官:「你看,這個人真的做了這個壞事,我要懲罰他。」檢察官是一個攻擊型的角色。辯方呢,是一個防守的角色:你說我犯了這個罪,我說我沒有,我沒有。法庭像是一個檢方跟辯方之間的球賽,有攻擊、有防守。然後呢?法官是裁判。法官要告訴我們,到底是原告有道理,還是被告有道理。可以想見,法官應該要站在一個公平的立場,跟原告、被告,等距外交,不能偏袒任何一方。這個不偏不倚的三角形,是我們對理想法庭的期待。

可是我在蘇建和案裡面看到的,法庭的現實,卻不是這樣。第一個問題,是原告缺席。蘇案發生在1991年,那個時候,檢察官是不蒞庭的。不是哪一個案子、哪一個檢察官不蒞庭,是所有的案子、所有的檢察官都不蒞庭。所以我們想像中的那個金三角,第一角就已經跑掉了。檢察官缺席以後,這個三角形會出現連動關係,就是:法官會跑下來補位。法官本來是要當裁判的。如果你是被告的話,你大概已經開始發抖了:本來你是要跟檢察官比賽,法官當裁判;現在裁判下來跟你比,你敢跟他比嗎?你比了半天以後,勝負是他在決定;那你比得贏嗎?法庭上的現實是:這個三角形嚴重地向檢察官這邊傾斜;辯方(小老百姓)面對的,是法官加上檢察官(國家的權力)。

2003年,刑事訴訟法有一波很大的修正,現在,檢察官會到庭了。可是問題並沒有解決。因為關鍵在於「審檢一家」。大家知道,法律系的學生畢業以後,去參加「司法官特考」。考上了呢,就去司法官訓練所受訓兩年。訓練快要結束的時候,才決定誰當法官、誰當檢察官。分發以後,還可以「審檢互調」。換句話說,法官和檢察官通過同一個考試、具備同樣的資格、受同樣的訓練,然後角色還可以互相調換。走進法院大樓則會發現,右邊是法官辦公的地方,左邊就是檢察官辦公的地方。從被告的角度看,你會發現並不公平:你要見到裁判只有在比賽場上,但你的對手平常就跟裁判一起辦公。

※媒體和司法冤大頭

今年大家一定都在媒體上讀到了關於江國慶案的報導。每一次我談死刑的時候,都會有人說:「不要誤判就好了啊!」說的很容易啊。我們事後聰明去看冤案,會覺得:「怎麼這麼離譜?」但事實上,我們每一天看到的報紙,都對嫌疑犯有罪推定,而我們也常常沒有深究。

我們去年辦了一個座談會叫做「司法冤大頭」,談五個冤案。除了蘇建和案之外,還有江國慶、盧正、徐自強及邱和順。這些冤案,每個人長得不一樣、名字不一樣,但是冤案的結構都一樣;因為我們的冤案是有SOP的,有「標準處理程序」。

首先,是警察宣布破案,檢方偵查大公開。媒體因為痛恨犯罪、同情被害人,所以對那個被告有罪推定。這時候如果人權團體出面替他們喊冤,只有兩種下場:一種是沒人理會、沒人相信,另外一種,就是一起被打成被告的幫兇,「你們都幫壞人講話!」直到多年過去了,激情平息了,真相大白,可是太遲了。江國慶跟盧正已經槍決了,徐自強跟邱和順還在羈押中,蘇建和案也還在審。蘇建和他們三個,十九歲的時候被捕,現在四十歲了,官司還沒結束。他們的青春就整個攪和在司法裡頭。更不要說那些已經送命的人。

冤案發生的時候,媒體會對於相關的人士提出譴責,「恐龍法官」啦、「國防部的狗官」……;指責別人都很容易。可是呢,接下來跟以前完全一樣:繼續因為痛恨犯罪、因為同情被害人,對下一個被告有罪推定。大家記不記得媒體都怎麼報導江國慶案?媒體都說「真凶」抓到了,而且把那個人的名字寫出來;檢警再一次的偵查大公開,再一次的對下一個嫌疑人有罪推定。這就是冤案的無間輪迴。

在談冤案的時候,我們常常很輕易的指責審判者、指責執法者,都是他們判錯!但我想強調的是:你我都有責任。當媒體在做這些有罪推定的報導的時候,我們如果沒有保持戒心,沒有看出它的有罪推定的話,那我們很容易就誤用了正義感。如果當年你看到江國慶案的報導,想到被害人是一個年僅五歲的小女生,心裡的怒火就已經熊熊的燃燒。如果那時有臉書的話,會不會有人設一個粉絲網頁說:「應該把江國慶趕快判死刑、趕快執行」?那你會不會去按「讚」呢?

在冤案的無間輪迴裡面,輿論扮演了一個很重要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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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 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新使者雜誌 第 126 期 主日學過後 (44-50頁)
新使者雜誌 The New Messenger  126期  2011年  10月 主日學過後 126
本期主題:主日學過後
發行日期: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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