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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新使者雜誌 > 第58期 認識真理或販賣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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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淺說 |
談永生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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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昌發
(現為台南神學院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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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去年921大地震,瞬間奪去許多寶貴的生命,令人震驚、傷痛。而災後的慘狀透過媒體的報導,深入每個家庭,也深入許多人的生活與心靈。生命的無常促使人深思:「生命的意義是什麼?」死後的世界存在嗎?有沒有永生?還是人死如燈滅?特別是許多好人受苦,死亡會是終結嗎?若是如此,上帝的公義何在? 撇開震災不談,死亡是人類共同面對的問題,有人之處必有墓,這事實不斷告訴人:總有一天等到你。更切身的說:總有一天輪到我。有生必有死的現實逼著我們的老祖宗深思,企圖尋找破解之道,連孔老夫子的學生也忍不住的問身後之事。孔老夫子的回答:「不知生,焉知死?」似乎處理了生前的定位,卻留下更大的困惑。
※ 本文 一、何謂死? 生既與死相對,欲探索生就可先處理死。成大醫學院院長曾談到給大一醫學院學生的問題:何謂死亡?結果回答清一色的:呼吸、心臟停止,腦波消失。他對此很失望,因為學生只把人看作是生物性的存在,這種學生只能當「醫匠」,不會是有人文素養的「好醫生」。他進一步問學生:死後的情緒、記憶、生前的德行哪裡去了?死亡的意義並沒有想像中的單純,也不是那麼容易界定。個人給死亡最粗糙的分法是:(1)生物學或醫學上的死亡——腦波停止,(2)倫理學或道德上的死亡——行屍走肉,(3)神學上的死亡——背逆、異化和隔絕。項(1)和(2)不難理解,神學上的死亡則需要進一步解釋。創世記二章16-17節記載:「他命令那人:『園子裏任何果樹的果子你都可以吃,只有那棵能使人辨別善惡的樹所結的果子你絕對不可吃;你吃了,當天一定死亡。』」後來的發展記載在創世記三章1-19節中,亞當、夏娃都吃辨別善惡樹的果子,卻沒看到亞當、夏娃當天倒斃。生物學上的死亡並沒有臨到,但神學上的死亡卻在一長串的記載中顯明,如:眼睛開了、害怕、推諉、彼此仇視、生育之苦、夏娃對亞當的慾望、亞當對夏娃的管轄、土地受詛咒等。 簡言之,當人想以自己的善惡,而不是以上帝的至善為標準時,根本上的背逆已經確立,而其惡果是:人與上帝、人與人、人與己、人與大地,各種正確關係的全然破壞和疏離,這就是神學上的死。
二、台灣人有永生觀嗎? 徹底的無神論在台灣並不多見,台灣人普遍認為:人有靈魂,也接受:死後的世界是存在的。但,永生觀,特別是對基督教的永生觀卻是淡薄的。本文不擬深論這個有趣的主題,只想略略的談台灣人模糊又混合了儒、釋、道三家觀點的祭祖。道家主張人有三魂七魄,死後每七日消失一魂,終至全無。三魂有一魂在墓地,一魂往陰間,之後加了佛教輪迴觀點投胎轉世,一魂在祖先排位上。儒家所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不能視為生物學上基因物種的傳續,而人存在的價值向前輩而言就是光宗耀祖(呂秀蓮女士當選台灣史上第一位女副總統,她回桃園祭祖,其意涵不言而喻),向後輩則有「垂範」之功,這就是「不朽」了。嚴格的說,這是現世性的,輪迴觀也是現世迴向的,換言之,來世的期盼就是更美好的現世生活,欠缺純然他世的觀點。
三、聖經的永生觀 詩篇一一五篇17-18節:「死人不能頌讚上主;下冥府的人也不能讚美他。但我們活著的人要感謝他,從現在直到永遠。」舊約中不是沒有永生觀,但詩篇一一五篇所表達的上帝是活人的上帝,而不是死人的上帝,這是舊約很根本、普遍的觀念。被擄後,亡國的民族悲痛,加上義人受苦,卻看不見行義蒙福的申命記神學的實現,以及現世邪惡無從改善的悲觀形成了期待來世的終末觀:「有許多已故的人將復活。有的要享受永恆的生命;有的要受永遠的羞辱。」(但以理十二:2)因此,聖經的永生觀主要來自新約。
1.對永生的誤解 a.靈魂不滅——這是希臘哲學中的觀點,把人生命的組成分為兩部分:肉體、魂和理性(nous),前者會隨生命的結束而消失,而nous則回到原處,永遠不朽。教會有時不經消化,就把希臘哲學的觀點視為聖經教義,不加思索的宣揚「靈魂不滅」。聖經雖無靈魂滅絕的觀點,但人的生存、意義和靈魂的維持,只有依靠上主才能得到,與希臘哲學中生就具有,而且不滅的靈魂方式不一樣的。 b.永生就是死後上天堂——雖然讀神學的人泰半都知道這是沒有聖經根據的說法,不過許多信徒都深信不疑。究其原因,除了在告別禮拜中牧師無意或有意的強調外,就是聖詩當中,特別在喪禮中所使用的聖詩明明指出:天堂是極好所在(詩二三七),死者將在「天堂久長居起」(詩二三四),而且信徒將與過世者「再相見在天庭」(詩二三六),而聖詩三四九—三五九的目錄標題是:天堂與永生。因此,雖然約翰明說:「親愛的朋友們,現在我們是上帝的兒女,將來會變成怎樣,還沒有顯明。可是,我們知道,基督顯現的時候,我們會像他,因為我們將看見他的真相。」(約翰一書三:2,參林前二:9)不過聖詩的神學卻遠遠超過聖經和教會的傳統。從主禱文「我們在天上的父親」,其中「天上」是指與上帝同在,超越人的所在。希伯來書四章14節、九章24節、彼得前書三章22節所指的「天上」(和合本譯為天堂)是指基督高升之處,也是使徒信經中所告白基督復活、升天之處。不過,我們不能糊裡糊塗的認為:基督高升之處就是信徒死後馬上要去的居所,這中間的差別實在太大了。得救信徒身後是往「樂園」,而「樂園」是指蒙赦義人死後的居間狀態。在樂園中有基督的同在(路加二十三:43,哥林多後書五:8,腓立比一:23),並等待最終的復活與審判,之後「新天新地」(啟示錄二十一:1)臨到,那才是上帝子民最終極的歸宿。至於「有主同在就是天堂」,這是信仰的主觀經驗用語,而不是教義,不能混淆。
2.永生是來世的福澤 這是猶太教(參以賽亞二十六:19,但以理十二:1-2,路加十:25)和共觀福音的觀點,耶穌與彼得、使徒們的一段話中指出:「必定在今世收穫更多……而在來世,他將得到永恆的生命。」(馬可十:30)馬太、路加持同樣的觀點。(參馬太二十五:46,路加十:28)
3.約翰的永生觀 對約翰而言,生命與永生是一樣的,只是永生加了個形容詞「永恆的」而已,意義完全相同。個人認為,約翰留給我們最寶貴的信仰遺產就是指出永生不是信徒在來世才領受的應許,而是在相信的那一刻就開始擁有的經驗和祝福。約翰把當日信徒遙遠的、來世的、主再來的的盼望落實在此生、此時、此地。終末的生命已經進入現世,而現今已然擁有的永生,在主再來時要完全成就。聖經學者穆斯納(Franz Mussner)有很精要的見解,他認為:「在約翰神學中,『生命』就是上帝藉耶穌基督所要賜給相信者之救恩的全部。對約翰而言,『生命』就是經由聖靈重生為上帝的兒女,就是出死入生,就是出黑暗入光明,也就是從綑綁中得釋放。而領受『生命』的同時,也就經歷了上帝的愛與上帝所賜的喜樂、平安。上帝將聖靈賜給信徒,為要堅固、教訓、引導他們,並且保證他們必能勝過世界的迫害與惡者的權勢,包括罪的赦免以及與基督和父的團契。這生命現今就存在,但要等到所有信徒與基督同在,並看見他榮耀那日,才在父神的家中得著全備的成全。」要再次強調的是:約翰永生觀的核心是在現世,是積極、入世的,並懷抱著盼望走向未來。
4.保羅的永生觀 保羅一生中最關鍵的轉變,就是在大馬士革城外,遇見復活的基督(使徒九:1-9)。這活生生的經驗與保羅的永生觀是分不開的。因此,復活的基督是人類新生命的源頭(羅馬五:12-21),是信徒得到永生的保證(哥林多前書十五:4)。對保羅而言,永生已然在相信時展開,「在基督裏」是保羅經常用來指這種新生命的狀態,為上帝、為基督、為別人而活的生命是永生的記號,最大的特徵是愛。簡言之,永生的生命是積極、無我、背負十架跟隨基督的生命,而完全的體現,還要等待未來,也就是基督顯現的時候(歌羅西書三:3-4)。
※ 結論 1945年4月9日,就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三天,一群死囚走向刑場,其中包括神學家,也是殉道者——潘霍華,他生前留下來最後的遺言是:「這是生命的結束,但在我卻是生命的開始。」他以一生的奉獻和死來見證永生的真義,也就是保羅所宣告的:「因為我確信,什麼都不能夠使我們跟上帝的愛隔絕。不管是死,是活;是天使,是靈界的掌權者;是現在,是將來……。」(羅馬書八:38)肉體的生命有結束的時候,永恆的生命卻能超越生死、權勢和時間,與基督的愛永不斷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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