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截至2020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PCT)婦女事工委員會已經翻譯、出版美國長老教會的9本婦女查經手冊。婦女事工委員會也在每一年舉辦的全國婦女查經營使用當年度出版的查經手冊,由地方教會女性牧者搭配女性信徒帶領與會姐妹分組研讀聖經。事實上,PCT早在廿幾年前就開始推動從讀者處境出發的新眼光讀經運動,2010年啟動的「一領一‧新倍加」運動也把新眼光讀經運動列為重要事工。姑且不論其敏感度是否足夠,總會性的各種查經營,地方教會性的讀經班不乏對不同處境的讀者之強調。那麼,讀經時必須為什麼要特別強調女性視角?如何從女性的視角讀經?
女性主義、聖經與女性
從女性視角讀經與婦女神學有密切關係。一般認為,婦女神學興起於廿世紀七○年代,是隨著六○年代末期以來,以不同處境的人民經驗作為神學素材、對聖經傳統詮釋提出挑戰的第三世界神學發展出來的。而婦女神學無法脫離婦女運動的影響。婦女運動不只提高了女性的自覺和地位,也對教會傳統的神學和詮釋法帶來極大的衝擊;婦女運動不只使教會中的女性對聖經經文本身提出質疑,也使她們對教會的現狀與教會對聖經的詮釋表示不滿。
女性主義(Feminism)一詞最早是用來指十九世紀美國婦女爭取平等權利的運動,最後演變成世界婦女運動的總稱。婦女運動的濫觴是由英國婦女Mary Wollstonecraft於1792年出版的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所引起的迴響。作者在書中分析了女性的處境,要求改善壓迫女性的教育、經濟、法律和政治制度。爾後,婦女運動的主要目標是爭取婦女在社會上的平等和權利。對聖經與聖經詮釋的批判,則是出自對女性因著聖經本身及其詮釋、運用在社會、教會中受壓迫的經驗之反省。聖經塑造了西方人的生活、社群、文化以及價值觀,甚而也型塑了受西方文明價值影響的地區及基督徒社團的生活、社群、文化以及價值觀。對基督徒與猶太教徒而言,聖經是經典,是上帝的啟示、信徒行為的準則、信仰的規範、真理的判準。然而在這些信仰團體當中,聖經的權威常常是既明確卻又充滿歧義的,尤其對女性而言更是如此。
為女性爭取平等地位的Declaration of Sentiments起草人E. C. Stanton針對聖經中有關女性的經文以歷史批判法加以研究,發現聖經受制於歷史、文化和語言,聖經及其詮釋常被用來作為壓迫女性的工具,例如女性次於男性的階級制度及禁止女性封牧;Katherine Bliss針對女性在教會的事奉與地位之調查呈現出女性在教會中只擔任輔助的角色;William Douglas主張基督教對女性的看法反映出猶太父權文化的觀點。這些研究鼓勵教會內的女性對教會裡男女不平等的狀況提出她們的質疑與不滿,要求教會提供女性擔任教會當中領導角色的機會。在神學的討論上,Valerie S. Goldstein強調,神學的討論不應該以男性的觀點為唯一的依據,而忽視了女性的經驗。因此,傳統的神學必須加入女性的觀點,予以反省甚或重新建構;Mary Daly的The Church and the Second Sex,反對教會以上帝之名對女性施行壓迫,建議凡是與女性主義有所衝突的神學都應該加以修正。
婦女神學與聖經
婦女神學家們發現聖經是孕育於以男性為中心的文化裡面,無可避免地反映了當時父權宰制社會下男性的觀點,尤有甚者是男性對聖經的曲解,藉以合理化男性對女性的壓迫歧視。在教會的歷史中,解釋聖經的責任與權力也一向掌握在以男性為主的神職人員手中。很明顯的,女性的觀點或是生活經驗並不是聖經作者和詮釋者的主要關心,但是聖經的女性讀者卻關心女性的這些問題。在讀聖經的時候,聖經經文不但讓她們意識到這些問題,也迫使她們思考聖經經文與她們的處境的關聯。出自男性觀點寫作而成、加以詮釋的聖經是否仍應被女性奉為信仰與生活的權威,對以信徒自居,以聖經為經典的女性而言,是一個亟需正視解答的問題。
Mary Ann Tolbert認為婦女神學對聖經的反應至少可分為很明顯的三種。第一種立場是堅持聖經信息的先知性解放傳統的立場(prophetic-liberating tradition)。這種傳統始自出埃及到先知的信息,乃至於耶穌的信息,可以作為判斷其他聖經經文是否可以被視為規範、是否可以被尊為權威的「中心傳統」,即視其為「正典中的正」。對女性而言,必須特別強調女性解放的議題,並且將女性的議題與其它受壓迫群體作聯結,故主張聖經的信息應當是從被奴役與壓迫中得釋放的信息。第二種立場,Tolbert稱之為「餘民立場」(remnant standpoint)。這種立場致力於揭發、恢復被父權的詮釋方法所忽視或扭曲的經文,因此,它大多數是強調女性的角色,並以不帶父權預設立場的角度探究這些女性角色,重新詮釋這些廣為人知的經文,或不被傳講、教導的經文(如他瑪的故事、有關男女奴隸的條例等經文),或例如Phyllis Trible 的Text of Terror〔註1〕就是很好的例子。這種重新詮釋、恢復的立場凸顯出教會關於女性的傳統可能是錯誤的。第三種方式則是透過歷史的重建呈現出早期的以色列和基督宗教對女性的真實態度,以證明當時的狀況是允許女性在信仰的團體中扮演比聖經中所記載的更重要的角色,例如Elizabeth Schusseler Fiorenza的In Memory of Her〔註2〕試圖重建初代教會早期歷史中的女性面貌。K. D. Sakenfeld則指出第四種方式,就是從在父權主義的環境中寫出的經文,與生活在當時的父權主義之下的女性有所學習。因為聖經記載了當時的婦女受壓迫的情形,並且為讀者提出不同的生活景況的願景與盼望,讓今天的女性可以在聖經記載的當時女性身上看到自己的縮影並為自己的解放而奮鬥。〔註3〕
如何用女性的視角讀經
以上女性聖經學者對聖經的反應為如何從女性的視角讀經提出一些建議。
‧選擇使用女性為主要角色的經文,並且檢視經文當中對女性不公平的段落(例如保羅在林前11:1-16有關女性的教導,或啟示錄17:1-18對於淫婦巴比倫的描述是否合理化對女性的束縛與偏見),或是指出支持女性的平等地位的經文(例如加3:28在基督裡不分男人女人,或是羅16特別提起初代教會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女性)。
‧對聖經的整體解釋如何影響對女性角色和地位的理解保持警覺。例如從創1創造故事和創3伊甸園故事的傳統解釋,主張按創造的順序,女人應臣服於男人、而犯罪的始作俑者是女性所以女性對罪的抵抗力較軟弱,不應擔負教導的責任。
‧探索權力等議題的相關經文和經文的解釋,如何影響女性,以及女性在社會的地位。例如大衛和拔示芭的故事,拔示芭被視為誘惑者,擁有君王權力的大衛如何運用他的權柄卻往往被忽略。
對於出自男性觀點寫作與詮釋的經文,用女性的視角讀經時,我們可以,也應當這麼做,讓女人說話來為女人發聲。
註1:中文翻譯版《駭人經文的救贖挑戰》由台灣神學院出版。
註2:中文版譯名為《記念她》。
註3:K. D. Sakenfeld, “Feminist Uses of Biblical Materials”, Feminist Interpretation of the Bible, 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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