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牧者面對親密關係暴力
面對親密關係暴力這個議題,不論是專業或是半專業的助人者,其實都一樣是倍感挑戰的。
相較於信仰的迷惘、人生的徬徨、或各種人際關係的困擾,親密關係暴力的議題牽涉到更緊急的生命安全、危機通報,讓助人者在處理的時候有時動輒得咎。
面對兩人各說各話、版本不同,牧者也常常要在霧裡看花的狀態下,試著拼湊出一個協助的方向,有時卡在兩人之間,感到認知失調、左右為難,既不能犧牲受暴者的安危,也不能遺棄或隔絕施暴者,若他們是夫妻關係,又卡著『那要離婚嗎?』這個與信仰價值可能相衝突的難題。
最後,牧者自己本身對『愛』、『原諒』、『忍耐』等等信仰價值的觀點,以及牧者對親密關係暴力的本質是否有足夠的認識、是否有相關的迷思,也會影響牧者關懷的態度以及協助的方向,有時會造成牧者錯失了對危機的正確判斷、無形中對受暴者造成二次傷害或壓迫、或是縱容了施暴者的行為。
在這一封信中,我特別想和牧者們談一談的,是親密關係暴力的本質,以及面對親密關係暴力時常有的迷思。因為,迷思影響了我們觀看的視角,觀看的視角影響了我們的態度與偏好,態度與偏好,就決定了我們關懷時協助的方向。
施暴的權利意識
迷思一:施暴者在童年或是過去的親密關係中曾經有創傷、有破口,才會施暴。
這個邏輯,很明顯地無法解釋為什麼世界上有很多童年受創的人並不會對另一半施暴!事實上從研究數字來看,施暴者過去的創傷經驗與目前的施暴行為並沒有顯著的相關,沒有辦法準確地預測一個人在親密關係中是否會施暴,反而是一個人的權力意識,更能準確地預測是否會有施暴的行為出現。意思是說,真正會施暴的人,是因
為他們有施暴的心態,即使沒有過去的受創經驗也還是會施暴。而很多過去有受創經驗的人,因為他們沒有施暴的心態,所以他們並不會選擇用施暴的方式來處理親密關係中的問題。
所以真相是,關鍵與過去的受創無關,『施暴的心態(權力意識)』才是關鍵。
從過去經驗感同身受
那為什麼我們每次去關懷受暴者或是施暴者的時候,常常會聽到他們說:「他(施暴者)以前過得不好,所以才會影響到他現在這樣傷害另一半?」原因是,施暴者通常也了解,當關懷者或是另一半把談話的焦點放在他過去的受創時,他們往往能夠得到比較多的安慰和同情,也能夠讓大家不再把焦點放到他們的施暴行為上。
所以,每次當你面對施暴者將關懷的方向引導到過去自己的受創時,請記得不厭其煩地告訴他:「就是因為你在過去的經驗中那麼受創,你應該更能了解你的另一半有多痛苦和受傷,你也應該更有能力做到不再傷害他。」
不是失控是過度控制
迷思二:施暴的人只是一時情緒失控,因為他平常太壓抑自己的感覺了。
如果這個邏輯是正確的,那麼你怎麼解釋,為什麼大多數施暴者的暴力行為,『只』發生在他的另一半身上,他不打父母、不打主管,也不會在父母、同事、大馬路上、或是警察面前『失控』。事實上是,施暴者在施暴時說的話或是做出的行為,很少是真的失控,而是在某一刻允許自己放手去做『價值觀裡認為情況必要時他可以做的事』。
真相是,施暴者的問題不是『失去控制』,而是過度『控制』他們的伴侶或孩子。他們的暴力行為通常是為了『懲罰』妻小反抗他的控制。
不願意同理對方
另一個部分是,施暴者通常都十分關注自己的感覺,而不是壓抑自己的感覺。他們因為先有施虐的心態(權力意識),於是會認為伴侶應該要非常地在意他的感受、滿足他的需要、聽從他的意見、以他為主來運轉,而且他們的標準通常極不合理,因此伴侶很難做到讓他們滿意,他們也經常會表達自己對伴侶的不滿,即使不是用說的。
所以另一個真相是,施暴者的問題不是『不了解自己的感受』,而是他們太在意自己的感受且『不願意去同理對方的心情』。
用尊重和對的方式協商
於是,當你所關懷的對象把談話的焦點導引到失控與情緒的時候,也請要不厭其煩地告訴他:「你真正的困難不在於你沒辦法控制自己或瞭解情緒,你真正的困難在於當你們兩個對事情的看法不同的時候,你沒有尊重另一半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個體,有她自己的想法跟心情感受,你也沒有用對的方式來跟她協商。」
真實的認錯和悔悟
迷思三:施暴者如果後悔、道歉跟表示要洗心革面了,受暴者應該要給對方機會原諒對方。
施暴者經常不去看自己的行為和伴侶的感覺,相反的,他們經常在表達對方的行為是如何地愚蠢或惡劣,以至於惹得他們的情緒如此失控。因此,施暴者通常對於自己傷害伴侶的行為避重就輕,甚至經常把責任推到伴侶的身上,一副『如果不是她這樣,我也不會動手打她或出言羞辱她,一切都是她自找的。』
所以一旦他們難得地表現了後悔或歉意,對關懷者或是受暴者來講,好像是得到了很大的恩惠一樣。但在實務的經驗中,事後的道歉跟痛哭流涕,不代表事情會變好。
真正有助於暴力停止的指標,包括:施暴者如果能夠給受暴者更多空間,讓受暴者為暴力的事實表達憤怒,而不是老是告訴受暴者她氣太久、逼受暴者吞下這口氣;施暴者能傾聽受暴者的想法、不打斷也不找藉口,也不把自己的行為怪罪在受暴者的身上;以行動來彌補他所做過的事情,像是把砸爛的東西收拾好,或跟小孩澄清說是自己不應該施暴而不是受暴者的錯。
對家暴的正確認識
各位敬愛的牧者們,當我們面對這一個充滿挑戰的議題時,我們首先需要先認識親密關係暴力的本質,是控制。是一個認為自己比伴侶更優越、認為自己比伴侶更有權決定關係中的一切、以及認為自己是主體而伴侶只是用來滿足自己的物品的人,在他認為有其必要的情況下,以語言或肢體暴力,控制伴侶。
作為一個越趨專業的陪伴者和關懷者,我們要記得透過書籍和一些相關的課程,增加自己對這個議題的正確認識,將關懷的重點從『施暴者的苦衷和受暴者的原諒』移開,而專注地幫助他們正視『施暴者的施暴行為和他們關於權力的扭曲想法』,認可『受暴者的感受、暴力對受暴者自我價值的打擊、受暴者不想再受恐懼威脅的渴望』。
如此,我們才能不當一個鄉愿的關懷者,而真正地讓浪子回頭,也讓受傷的羊隻被耶穌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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