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馬太福音〉五章14-16節
台灣傳統社會中,由於受到父權思想的影響,女性常被視為附屬的角色。隨著宣教師把福音帶進台灣,自1884年(清/光緒十年)全台女子首學「淡水女學堂」的設立,漸漸破除「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迷思。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台南「新樓女學校」創校,入學首要條件是「解除纏足」,讓女性有更多機會接受教育,獲取知識,認識真理,進而投入各項領域的服事中,成為台灣教會及社會的祝福。
隨著時代的進步,性別平等觀念也漸漸被啟發,女性在社會公共領域上,有更多發揮恩賜的地方,雖然身處父權文化處境中,仍然有許多的女性勇敢地活出自己,在上帝賜予的職分上發揮她所領受的恩賜,成為光,照亮她周圍的人。
主耶穌告訴跟隨祂的人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光,是要被看見的!無論男女,都是「世上的光」,期待每一位基督徒,突破刻板的性別印象,不再因性別而對生命的展現有所限制,讓每一個人都能坦然無懼地展現自己的恩賜,在各個職場上挺身而起,見證上帝大能的作為,分享主耶穌毫無保留的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