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再怎麼不情願,有些戀情似乎就是無法長久;尤其是那種順著感覺走的戀情,短命夭折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宿命。所以我們千萬不可誤以為「一見鍾情」就得要「一生相守」。尤其是在教會內,很容易認定「交往了就一定會結婚」,一旦有一對弟兄姊妹居然分手了,宛若晴天霹靂不可置信,這種氛圍為交往中的情侶帶來很大的壓力。
大部分的人都會同意,情侶交往是以結婚為前提;但是這並不意謂著兩人一旦交往了,就一定得非君莫嫁非卿不娶。在步上紅毯許下誓約之前,分手是可能且恰當的,應該被理性接受。
我們很害怕經歷分手的人自怨自艾,陷入自我毀滅的消極狀態;但也別漠視分手的傷害,一味地告訴自己「沒關係…沒事…」,逕自大唱分手快樂。情感上的挫折從來就不是件小事;「否定自己」和「欺騙自己沒事」,都不是健康的面對方式。我們要承認「分手」是痛、是傷,一定要給自己一些時間、空間,正視分手帶給我們的影響。本文礙於篇幅,不討論「為何分手?」或「如何分手?」,僅僅定焦在分手以後該如何自處?尤其是被告知分手的人。
莫沉湎在「回憶」裡
生命中任何令我們不悅的事件,都不該被擦消抹去;因為這些記憶或回憶,可以幫助我們記取教訓,免於重蹈覆轍。但記取教訓和沉湎不同;沉湎於逝去戀情的回憶中,是對自己一次次的戕害;回去愈深,醒過來就愈痛。
因為回憶是一種擴大器,在回憶中「美則愈美,惡則愈惡」;美好回憶在腦海中會隨著時間消逝而益加純淨、美善;相反的,痛苦的回憶則會愈來愈顯得面目猙獰。失戀的人若老是沉浸在回憶中,不但身心都無法健康,對下一段戀情也會有致命的威脅!把上一段戀情的傷感留在記憶裡,並且,就讓它僅僅是「傷感的記憶」;切不可讓自己沉溺在回憶中,甚至因此錯失掌握幸福的機會。
自苦境中抽離
既然不要消極地沉湎在回憶中,那反過來就要積極地抽離苦境。然而,失戀的人要如何自淒苦的情境中抽離?男人常常是借酒澆愁,女人則比較有創意:狂吃、狂shopping,或是變成工作狂……。其實上述各種做法都無法使人抽離苦境,不過是暫時麻痺而已。有人以為「時間」是最好的療藥,其實時間只能淡化傷痛,卻不能化解傷痛;因為,仍然身處苦境不曾須臾抽離。
醉酒、狂吃、狂工作等做法,之所以僅具麻醉效果,是因其有限的本質;亦即,受苦者如果注目、委身在有限的事物上,是註定永遠陷在苦境中的。唯有與「無限」會遇,才有可能抽離苦境。
注目無限,是人脫離苦難的不二法門。當我們的眼目注視著趨近於無限的事物,譬如說藝術、助人、恩慈活動,這些都會幫助受苦的人,不再注目自己的受傷。然若要講有什麼是「無限」的存在,當然就是上帝了!當我們與上帝會遇,我們就會從自身的痛苦、委屈、疑惑……中抽離出來;或許我們的難題並沒有解決,疑問亦仍無答案,但是苦境卻不復存在。約伯和哈巴谷先知在這方面,有很深刻的經驗,值得我們參考借鏡。
感謝取代恨怨
對失戀的人(尤其是被告知者)提出這樣的建議,似乎過於高調;然而,這卻是必須嘗試的思惟。
生命的成長,乃靠「他者」的成全;世界上不存在什麼「自我修行」的生命。我們在過程中成長,故理應對每一樁發生在我們生命中的事件心存謝意,也對我們生命中每一個相遇懷抱感恩之心。
在生命中與我們擦身而逝的過客,其實並不會留下太大的影響;是那些愈與我們緊密相連的生命,愈是影響我們至深。而當這類的關係破裂,對我們生命衝擊之劇可想而知。如果失戀者只定睛在「這段戀情」,將永遠不得釋懷,始終停滯在那段戀情中的錯、對、得、失。但失戀者若定睛的是「整體生命的凝塑」,則這一樁樁的傷痛,帶給我們的卻是生命的禮讚;甚至在別人遇到相同苦境時,我們還可以拉人一把。
走過、顛過、哭過卻沒有學過;那是一種生命的浪費。當我們起身,撢去塵埃、輕撫傷口,回首抿嘴一笑,那句謝,縱難啟口,留在心中也真箇通體舒暢啊!
釐清情人、朋友的界線
「分手」雖不意謂著反目成仇,但很帥氣地以為「當不成情人,總可以做朋友」,則很容易自陷於藕斷絲連的痛苦情愫中。因為情侶關係雖不能與夫妻關係相提並論,但仍還是有「相屬」的成分。情侶分手卻仍然維持朋友的關係,這種「相屬」的認知和感覺一定要徹底撇棄,否則將陷在無止境的麻煩中。
況且,魯益師(C. S. Lewis)在其著作《四種愛》中,對友情和愛情在本質上的分辨,有鞭辟入裡的提醒。魯益師認為,朋友是肩並肩的兩個人,其眼目被「共同的旨趣」所吸引。而情人則是面對面的兩個人,其眼目被「彼此」(對方)所吸引。友情和愛情的本質和兩人所在位置是不同的。亦即,當一對情侶分手以後,其實還不見得有資格成為朋友呢!
不要太快進入另一段感情
空虛的心境使人盲目,脆弱的心靈使人瞎眼;失戀的人真的會像落水者一樣,急著抓住任何暫時可以讓自己不沉下去的「浮木」。只是,失戀的人並沒有意識到,自己本來就不會沉下去,只要他的腳伸直站穩,會發現根本就是身處一灘淺水。
先給自己一些空間、時間,恢復一個人的生活;這是很重要的步驟,因為如果我們無法享受一個人的天空,往往總會把兩人世界給搞砸。給自己一個機會,真誠地從上一段感情中認識自己,更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所擇和所需。
自我形象的重建
被告知分手的人,尤其是在有第三者介入而被拋棄的情況,最常見的反應是:「我做錯什麼了?」、「我是不是不夠好?」……,然後崩潰在「我哪一點比那個人差?」的啜泣中。
其實,一段戀情破裂了,並不代表有人做錯什麼,或是誰不夠好!原因其實可以就只是:這兩人不合適在一起罷了!我們交往經營要成為配偶的對象,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人,而是最適合我們的人。對錯好壞在愛情裡,常常是沒有什麼份量的。所以,千萬不要因為失戀而喪毀自我的形象,要記得:你沒有做錯什麼!你也沒有比較不好!
結語
一直以來,新聞媒體充斥著因感情糾紛所引發的暴力、甚至情殺的事件。在這類暴虐事件中,傷害別人的一方反而常認為自己才是受害者;因為他們覺得自己被拋棄、背叛,故將任意傷害他人的舉動合理化。這種極端在意自己得失,卻輕蔑忽視他者生命權的做法,不但顯示其在失戀後不知如何自處,更是一種「非人化」思惟的具體呈現。
故本文在討論分手之餘,要提醒所有仍處於甜蜜戀情的愛侶:在將一個人視為自己的「情人」之前,請一定要先將之視為一個「人」。因此,即便有一天,他/她不再是你的情人時,你會記得他/她仍是一個人,是擁有上帝形像和樣式的一個人;他/她永遠不該成為被用來傷害、洩恨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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