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色差會亞洲婦女團契(Mission 21 Asian Women Fellowship)和印尼基督教會聯會(Communion of Churches in Indonesia)合作,在8月11~14日於印尼巴淡島舉行工作坊,主題「培力教會:克勝存在性傾向和性別認同之暴力」(Empowering Churches:Overcoming violence based on SOGI different)。學員來自台灣、馬來西亞、印尼、印度以及德國等22人參會,其中包含隸屬各地方教會各行各業的婦女,有婦女團契同工和會長、女翻譯家、女議員、女醫師、國中女校長、大會之婦女幹事、女牧師、女神學家,以及2位男性牧者。
每天,工作坊都不厭其煩地提醒與會者:此目的乃在增加對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整全認知,削減由於性別傾向不同而遭受的各種形式暴力。整場營會從社會人類學、醫學心理、人權和神學分別切入對LGBT(LGBT是英文縮寫,代表lesbian女同性戀者、gay男同性戀者、bisexual雙性戀者、transgender跨性別者)的觀點,另外呈現LGBT所面臨的、充斥其生活中各種形式的真實暴力。而後前往新加坡一間為LGBT特別設立的自由社群教會(Free Community Church),瞭解緣起、事工和LGBT基督徒經歷的深沈創傷。最後,講師以所有參會者是基督徒為共同的對話基礎,從聖經帶領大家重回耶穌如何對待犯罪的人的態度、話語、作為,去省思自己是不是在看見少數的被社會邊緣化或定罪的人時,能選擇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和他們交談、互動,而非自以為義,高舉石頭丟向對方。所有參會者在思想耶穌的故事後,以互通的語言分組,腦力激盪一旦每個人回到自己的教會/崗位,如何促使教會也培力,具體削減發生在LGBT身上的暴力。
筆者有幸參會,於下記錄會中所學值得被看見之事,與教會姊妹分享。
承認LGBT遭受的暴力
LGBT由於普遍不被廣泛的社會大眾接納,其處境也因不同國家人民看待他們的觀點,遭受程度不等的多項歧視和暴力。講師蘇珊娓娓道出令人難以想像、幾乎沒聽過卻真實發生在印度的肢體相向的暴力。對同性戀接受程度極低的印度社會,完全不把同性戀者當成人看;同性戀者絲毫不被別人尊重,更不用說能夠公開集會。不僅如此,有些地區的同性戀者不但不被村莊/社區裡的人接納,那些自以為正常的人,竟然狂妄地攻擊僅是待在家裡的同性戀者。令人震驚的是,動用暴力的人竟然把同性戀者的臉打到完全認不出尚且不感到理虧。情況更糟的,還有他們公然威脅恐嚇那些為同性戀者說話、請命的運動人士。
確實,我們無從想像這些人如何能夠自義到目中無人的程度。雖然上述之極度肢體暴力沒有在台灣發生,我們卻不得不承認,台灣社會的同性戀者,同樣遭受形式不同的暴力,遭歧視、被看做次等的人,或遭受各式各樣的語言暴力。根據世界人權,所有人類生而自由平等,享受同等的尊嚴權利。即使你被定義為「同性戀」,你仍然享有工作權、對孩子的監護權,因為你是人。
不標籤化LGBT
通常,一般人會對社會上跟自己不一樣的人貼上標籤,給予特別專屬的名字,比如生來沒有手腳的人以「身障人士」稱之。或者,對跟我們大多數人不同,特別在性傾向和性別認同上面不一樣的人,我們稱呼他們是女/男同性戀、雙性戀,或者跨性別者。我們不能接受他們,因為他們跟主流的我們不一樣。理所當然,他們被看做「不正常」,相較我們看自己是「正常」。然而,就好比身障人士在英文已經由沒辦法有能力的(disabled)被改寫成有不同能力的(different ability)稱呼,講師從社會人類學觀點看LGBT,明言學術界已開始稱呼LGBT為有不同性傾向和性別認同(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簡稱SOGI)的人,而不是一竿子把他們打入被標籤化的專有名詞中。簡單來說,LGBT其實只是一群有著不同的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人而已,他們跟「我們大多數的人」沒有兩樣,我們不應該把他們放在專有名詞的框框中,特別把他們看成是和我們不一樣的人。
把它說出來
參訪自由社群教會的時候,Yap Kim Hao博士以「先理解每個人皆平等」(First Realize Everyone’s Equal)表達LGBT有權以他們本來的面貌得到尊敬,有權受平等對待。他提到一個例子,有個第一次來教會的人,頭上頂著棒球帽,幾乎蓋住整張臉,為的就是不想讓別人看見她的模樣。過了好些時日,她才鼓起勇氣站立起來,願意讓旁人看見她美麗的臉龐。而到今天,這位小姐已經可以在公開場合訴說自己的見證。Yap博士表示,來這裡的LGBT受傷都頗深,他們遭受自己宗教/教會的歧視、排斥,長期以來認定自己是個罪人,這樣的觀念已經內化,即便花了好幾年,他們都很難擺脫別人對他們的定罪。
同性戀在12世紀末出現,曾經一度被認為是精神錯亂,或可以被治癒的疾病。但是,世界衛生組織(WHO)在1990年認可:同性之間性與愛戀之吸引、感覺和行為,是正常且正向的人類性慾的變動。值得一提的是,印尼在1993年重新定義同性戀不是精神上的疾病,它是生和死的問題。講師鼓勵在場學員,應該把我們知道的,關於同性戀者遭受的各種形式的暴力說出來。我們或許可以輕鬆點,但是還是要把它說出來。因為,保持沈默即是死亡。
停止暴力
幾個講師不約而同提到,我們不要傷害別人,我們不要對那些和我們有不同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人施加任何的暴力。神學家加百列(Gabriele Mayer)指出,針對同性戀議題,每個人可能因為人權、宗教和文化的認知而產生不一樣的立場。這之間沒有對跟錯,而在於你採取哪一個觀點。然而,這個工作坊不是要所有參加的人對同性戀者有一致的看法,乃是希望我們要開始停止暴力,且讓我們回歸耶穌,看耶穌如何以身作則停止暴力?
約翰福音8:1~11記載行淫的女人的故事。當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把行淫婦女帶到耶穌面前,大聲說根據摩西律法,這女人必須用石頭打死。問耶穌認為怎樣?在這裡,耶穌並沒有用道德或倫理的話回答他們。我們看見耶穌聽完他們的話,祂彎下身子,用指頭在地上寫字。也許,成為人子的耶穌,因為有了人的形象,和人一樣並不知道所有的事情。祂需要時間,祂彎下身體,祂寫字,祂默想,祂禱告,祂思考該怎麼做。然後,祂藉由提問:「那你呢?」提供一個解決辦法,而不是審判。在場的人聽見自己的良心後,默默地,一個接著一個離開,從最年長的開始。耶穌呢?取代譴責,耶穌跟她說話。這位婦人用自己的聲音回答。在這裡,我們看見耶穌讓婦人自己為自己說話。被邊緣化的人非常需要可以為他們自己說話。接著耶穌說,我不定妳的罪,去過一個不同的生活。
親愛的姊妹,我們都是跟隨耶穌腳蹤的女兒。我們看見,耶穌對犯姦淫的婦人,不採取暴力相向;耶穌對定罪他人的教會裡有地位的人說,你們誰沒有罪,就丟她石頭。耶穌自己在面對可能連祂自己當下都不知該如何的時候,祂不加入壓迫他人或施行暴力的行列。祂選擇給自己時間、讓自己安靜、禱告、默想,聖靈帶領祂做出不譴責、不審判他人的行動,並且給受壓迫的人自己說話的機會。今日,當我們同樣面臨耶穌遭遇的困境,是不是,祈求聖靈帶領我們能夠學像耶穌,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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