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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 > 女宣雜誌 > 第461期 動物你我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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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輯
主題徵稿/講台的權利與權力——解讀哥林多前書14章中的婦女講道
性別不應成為服事的阻礙
關鍵字:
◎ 作者 /葉慧先 (學生/台灣神學院道學碩士班)
  我曾在台神遇到一位靈性諮商的同學,說他們教會是不允許女性在主日禮拜講道的,只有母親節的時會讓牧師娘分享信息而已。但我對這件事情感到困惑,「在主日禮拜講道」是專屬於男性的嗎?「不允許女性在主日禮拜講道」的經文依據是什麼?後來發現是哥林多前書14章34到35節,因此開始好奇,在這段關鍵的經文中,除了「片面字義」之外是否存在其他可能性?
 
  我們所屬的長老教會雖然沒有「不允許女性在主日禮拜講道」的表象,但是在華人社會裡,以男性為主導的情況依舊很常見,這可能是男性沙文主義—男性
優越於女性的意識形態所導致。就曾聽聞有女性牧者開會中,當男性論理輸給她時,對方直接轉為人身攻擊,說:「妳不應該在這裡啊,妳們女人不懂啦,應該回家生孩子。」另外,在收集資料時也發現,就算是號稱在性別平權這條路上走得比較前面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PCT),傳道人在性別比例上數量依舊有落差:
        
資料來源: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性別公義委員會(2021)
 
  根據上述數據的統計,截至2021年為止仍舊有許多教會不接受女性傳道人;可能的原因是人們對講道—這種上對下的教導行為,會讓他們感到坐立不安、無所適從、無法接受,甚至認為這不是女性的角色。號稱在性別平權的PCT仍是如此了,不難想像,一開始提到的某教會更有可能因上述的理由,造成「不允許女性在主日禮拜講道」的文化原因。
 
  然而從聖經看,耶穌醫治婦女並沒有將婦女視為「與男人不同性別的人」。他允許血漏的女人摸他的衣服,即便這女人是不潔凈的;他也保護了行淫的婦人。保羅也是這樣看待婦女,稱菲比為執事;在歌羅西書4章15節,保羅也提到「寧法和她家裡的教會」;而在他給腓利門的信中,他提到了「我們的姊妹阿腓亞」;保羅亦稱其他女性—友阿蝶和循督基為同工。諸如此類可以看出,婦女在建立初代教會中占有不可忽視的地位。上帝呼召男性,也呼召女性,性別不應該成為服事的阻礙,也不應該在教會內造成有歧視和霸凌的現象:我們應當要彼此尊重。
 
  相同的概念可以從哥林多14章27節「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看出來。保羅認為方言要「輪流」,指的是大家都有機會,沒有哪一個人有特殊的地位,因為每一個人都很重要。從上下文更可以看出,保羅是希望彼此分享,使每一個人都得到激勵。並認為每一個恩賜都是出於神,沒有哪一個人比較厲害。重要的是要按著次序去行,因為上帝不是叫人混亂的上帝。從上面的經文來看,在保羅心中不論是男性或是女性,沒有哪一種性別特別厲害,應該要彼此尊重與扶持。
 
  如果保羅心中是平權的觀點,怎麼會說出34節的「婦女應該閉口不言;因為,不准她們說話,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呢?這不是與先前的經文「因為你們(眾人)都可以一個一個地作先知講道,使眾人都可以學習,使眾人都得勸勉」相違背嗎?保羅應該是希望每個人都能做先知宣講,如此來看34節特別針對女性與其他段落顯得很不一致。
 
  並且我也好奇,34節所提到的「律法」指的是什麼?看起來不會是五經,因為五經對於女性在公開場合的發言並沒有嚴厲的制止。因此有學者提出是猶太人的口述律法,也就是類似「大家都知道的潛規則」,並不是嚴格的法律。並且,將律法一詞搬出來為自己辯護不像是保羅慣用的風格(如果有通常會加上指定的經節)。因此合理懷疑,保羅真的會引用口傳律法來為自己背書嗎?有可能,在這「律法」指的是哥林多人創造的律法,而不是舊約中的律法。
 
  尤有甚者,保羅在整卷書信從頭到這之前並沒有講到婦女操控聚會的問題,怎麼忽然在這裡忽然冒出來?36節「難道上帝的話是從你們出來的嗎?難道是單臨到你們的嗎?」這裡的疑點是,如果是針對婦女,「單單」這詞在希臘文原文卻使用的是複數陽性,是否有可能特指弟兄?確實有學者指出這樣
的使用可以涵蓋教會所有的男男女女,但這是否有違希臘文的精準指涉?若要指的是教會的所有人,那將上一段落劃分在35節,36節開始新的段落才會比較合理。可是若是如此,上述已經確立上下文具一致性,若是再切分是否與上述所推論的分段成因互為矛盾?
 
  因此我認為這段可能是「引用/反駁」。關於「引用/反駁」的修辭在哥林多書信中並不陌生,如10章23節現代中文譯本翻譯如下:「有人說:『我們有自由做任何事。』這話不錯;然而,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有益處。『我們有自由做任何事。』然而,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會幫助人。」是認定句子的前段是引用哥林多人的錯誤言論,後半提出反駁。因此有學者認為14章34到35節是保羅引用哥林多教會信徒的言論,而36節則是反駁他們的說詞。學者也提出,36節開頭的希臘文 是作為引用的語法,這在先前的經文也出現過(6:12,13;8:1, 4,5;10:23)。因此保羅是告訴那些禁止姊妹講道的弟兄們,不要以為只有他們領受上帝的話語;意味著,姊妹也能分享上帝的話語。這種解釋較能與上下文連貫,整體的意思是:「你們不要追求每個人都會說方言,而是要追求每個人都可以分享上帝的話語。並且要輪流分享上帝的話語,不是某一個人可以自己為有特別領受就說個不停,更不能因此禁止姊妹分享。上帝的話語不是只有臨到你們這些弟兄的。」
 
  從以上的探討,我認為教會禁止婦女講道是對哥林多這段經文的錯解。整段保羅是在談恩賜如何建造教會,談及方言與先知講道,並論及秩序與重視每個人應當發言,並帶入婦女講道的問題。對哥林多的男性而言,婦女講道如同喋喋不休的吵雜,是對於男性和教會的羞辱,更引用他們當時候的口傳律法來論證婦女應當回家問丈夫問題,而不是在教會發言。因此保羅引用了他們的論點,並加以反駁,認為上帝的道不是單單從男人來,並在37節要求哥林多的男人尊重上帝的話語,也就是保羅的教導;如果自稱有上帝話語的人,應該能明白保羅說的是對的。最後又回到原始的主題,期盼所有的弟兄姊妹都宣講上帝的話語,並遵守次序:「所以,我的弟兄姊妹們,你們應該追求宣講上帝信息的恩賜,但也不要禁止講靈語。凡事要做得恰當而有次序。」(14章39到4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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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徵稿/講台的權利與權力——解讀哥林多前書14章中的婦女講道 (第 461 期)
何善賦、張達民。《哥林多前書(卷下)》。香港:天道,2018。
 
亞德邁耶等著(Paul J. Achtemeier, Joel Green, Marianne Thompson),《新約文學與神學—後期著作及背景》(Intro-Introducing the New Testment: Its Literature and Theology),香港:天道,2005。
 
Baumert, N. S. J, “Woman and man in Paul: Overcoming a misunderstanding”, transl. S.J.P. Madigan, & L.M. Maloney, M. Glazier, Collegeville, MN: Liturgical Press, 1996.
 
Folarin, G. O. & Afolabi, S. O. ‘Christ Apostolic Church Women in dialogue with 1 Corinthians 14:34–36’, Verbum et Ecclesia 33, no.1 (October, 2012). 2022, 
http://dx.doi.org/10.4102/ ve.v33i1.731 (accessed May 1).
 
Joseph A. Fitzmyer, First Corinthians: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New Haven;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Paul Gardner, 1 Corinthians, Grand Rapids, Michigan: Zondervan, 2018.
 
Preato, D. J., n.d., ‘Did Paul really say, “Let the women keep silent in the churches?” http://godswordtowomen.org/Preato2.htm. (accessed May 1, 2022).
 
Ademiluka, S.O. ‘1 Corinthians 14:33b–36 in light of women and church leadership in Nigeria’, Verbum et Ecclesia 38, no.1 (October, 2017). https://doi.org/ 10.4102/
ve.v38i1.1672 (accessed May 1, 2022).

原文來自 http://women.pct.org.tw/magazine.aspx女宣雜誌 第 461 期 動物你我祂 (17-18頁)
女宣雜誌 Lusoan Magazine  461期  2022年  9月 動物你我祂 461
本期主題:動物你我祂
發行日期: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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