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聾人家庭,兩歲起就和父母簡易手語溝通,所以「手語」是我的母語。學齡前,我常在鄰居間串門子,也常回外婆家、二舅家住,因而能融入「口說語言」的台語世界裡,入學後又習得華語;就這樣,在我成長過程中,都一直是在手、台、華三個語言中,隨時應用。
近年的手語熱
聾人社會可說是聽人社會的縮影,但也有自己的特殊文化;聾人雖在生活上融入聽人世界,卻又異於聽人的主流文化。我常開玩笑說,聾人就像聽人世界裡的外星人。
聾人因在生理上無法聽見、無法口語溝通,而被列為身心障礙者;過去也常被視為社會邊緣弱勢者,甚至無能者。不過,自從 2009 年聽障奧運(不同於帕奧)在台北舉辦後,引發台灣人民對聾人族群的改觀;後來又因爆發新冠病毒時,疫情指揮中心背後的手譯員,也引起更多的「手語熱」,吸引更多人學習手語,投入手譯員的行列。
手語語法的特殊性
這原是正面、良善的發展,但很多人卻常誤以為手語翻譯只是將所聽到的口說語言,直譯為手語,而忽略了手語文化的獨特性。例如有人會問:「造訪」、「馬馬虎虎」、「門徒」等等手語要如何打?我都會回:不是「手語要如何打?」而是「手語要如何表達?」因為手語並「不是」某語言的附屬手勢語言。
口說的語言,無論是台語、華語,甚或英語、日語,都屬「聽覺語言」,而手語則是帶有「畫面」的「視覺語言」,有其語法和使用習慣,和聽覺語言不同。台灣聾人使用的手語,就是「台灣手語」,並不是另一種國際語言。(各國有各自的手語,同樣講英語的英國和美國,也各有獨特的手語,並不相通,要彼此學習。)
視覺語言的語法是以視覺習慣發展出來的,例如「去釣魚」,手語的表達會以先看到的、先說的習慣,因此會先打「魚」,再打「釣」,最後打「去」;因為從視覺的觀察而言,一定要先有「魚」,才會「釣」,然後「去」。若是整句話,例如「我明天要去基隆釣魚」,手語則是「我/明天/基隆/去/魚/釣」;由此可知,聾人筆談時會出現倒裝句就不足為奇了。
和聾人溝通
和聾人筆談時,請不要用太深奧的字或語詞。因為文字不是聾人的主要語言,聾人對於文字的認知不一定和聽人一樣,因此常會有雞同鴨講的情況,也常會錯意。例如「賊」和「小偷」,有的聾人的認知裡會認為,「賊」是有專業性的,而「小偷」只是小小的偷,沒有嚴重性。另外,若只是用視覺的角度看字,「沒大沒小」就是沒有大,也沒有小,也就是「只有中間或中等」。而「令堂」、「長處」、「看不下去」、「九牛一毛」、「七上八下」,或音譯的「凍未條」、「凍蒜」等等,請直接寫明這些詞語的意思,因為這些聽人習以常的詞句,對不常在聽人圈的聾人而言,是不理解的。
上述情形可說是長久以來,無論在學校或家庭中,聾人因受到的不平等教育而產生的現象;因為台灣主流的生活環境都忽略了聾人所應得的同等資訊。而我們聽人習以為常的文字,乃是將聽見的音,寫成符號(文字),作為語言表達的一種型式,或稱為書面語。然而,對聾人來說,文字是一種視覺符號,若沒有加以解釋,聾人對所看到的就會一知半解;那種感覺就有如習慣台語或中文的我們,被迫要讀英文一樣。
此外,和聾人確定事情時,一定要請對方再複述一遍,以確認符合你所表達的。最常發生的,就是弄錯約會地點或時間,例如約在台北車站的東三門,就要確定是在門口外面或裡面,時間是上午或下午。
和聾人交談時,也請注意以下事項:
1. 請注視著對方的眼睛,否則聾人會認為你沒有誠意和他說話。
2. 團體中若有聾人在場,講話時請勿用手遮住你的臉或口,否則會引起不必要的誤解與猜忌。
3. 和聾人溝通時,請盡量保持談話完整,不任意打斷語句。因為話語若連貫性不佳,聾人便常會忘了前幾句所說的;要不然,就要先重複前面說過的話,再繼續對話。
4. 在和聾人以外的他人說話時,眼睛盡量不要瞄到聾人的身上;若不得已時,請盡量保持微笑。確記:聾人是以視覺為主,容易思緒飛揚,而有所誤解。
此外,聾人的自尊心也很強,只要稍微感到不受尊重,就不屑與人交談或交往,所以請以誠意、尊重的態度溝通;更不要胡亂比手語,好像猴子耍把戲,自以為幽默,卻是不尊重的態度。若實在不知要如何溝通時,微笑或簡單的肢體動作也是最好的溝通方式;只要是誠心誠意的溝通方式,彼此都可以意會。
聽人的角色
感謝主!近十年內,聾人的權益漸漸被看見,許多聽人也很願意且熱心協助聾人爭取。但要注意的是,有時聽人常會在不自覺中,展現出家長式的威權態度,例如在尚未經過有效溝通和解釋時,就擅自為聾人做決定或代出主意,而忘了我們聽人只是「協助者」的角色,重要的是要幫助聾人自助與獨立思考。
我身為聾家庭的聽小孩,以前也常會有這種不自覺的作為;在手語教會服事以來,發現聾會友常會以我的意見為意見,就因為我是聽人。為此,我就要常提醒自己只是聾人對外溝通的橋樑,不是主導者或決策者。雖然聾人或聾會友很習慣以聽人說了算,我們仍要有所節制,並以尊重的態度,讓聾人試著自助與獨立。聾人只是聽不見,而聽人能做的,聾人也能做,更因為聾人是視覺性強的族群,其學習能力更是不容忽視。
聾人文化特色的行為
所謂聾人文化特色的行為,會有以下情形:
1. 聾人在放東西、敲門、看電視或彼此激動交談時,因自己聽不到,有時難免聲音過大,還請聽人朋友多多體諒。若真的太嘈雜,也請柔言相勸,避免怒目指責。
2. 聾人彼此手語交談,在特別強調或解釋時,會有誇張的臉部表情、怪音或肢體動作。這不一定是在爭吵或打架,尚請務必理解,也不要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3. 聾人為了要引人注意,會用燈光閃示、腳踩地板,甚至丟東西。
4. 聾人交談時,必須以眼睛接觸、臉部表情豐富,且容許用手指直接指人,這是「你」或「他」之意。
5. 聾人為視覺性族群,需有燈光才能看到各人的手語,所以較無法營造浪漫、幽暗的環境。
6. 聾人在聊天時,常會停留很久而超過預期,甚至離開時或走在路上也會欲罷不能地聊天,而忽視時間的流逝。
聾人的資訊平權
總之,人人生而平等。與聾人相處也應與一般聽人一樣,同等看待,彼此尊重。筆談時,請寫簡明的白話文;若要宣導任何事件,圖卡會比文字說明更容易理解。
願意熱誠參與手語翻譯服務者,請懷著有如外國宣教師那種融入當地人民生活及文化認知的態度,一定要常融入聾人的社交圈,了解手語表達的準確度,並以聾人慣用有「畫面」的手語為主,而不是口說語言的邏輯方式手譯。手譯服務盡量達到「聽到什麼,也讓聾人看到什麼」的資訊平等。我常在為雙方溝通作手語翻譯時,因聽到有人說:「這句或這事,不用翻譯吧!」而感到有點心酸。雖然,在我們聾家庭裡的聽小孩都會有選擇性的手語翻譯經驗,但現在我會反思,對聾人而言,「資訊平權」是什麼呢?
手語翻譯員小聶在〈聾人的資訊平權〉一文中提到:「請不要代替我們決定什麼資訊是重要的?什麼是不重要的?什麼是相關的?什麼是不相關的?我們有權利知道和大家一樣多的資訊;我們也是這個社會、這個國家、這個地球的一份子。」讓我們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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