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中困擾我們的,無非是有人大吃大喝,有人三餐不繼,有人住高樓大廈,有人卻無家可歸。這些現象促使我們反省我們賴以生存的經濟分配體制;一般的經濟理論,大多著重建立一套繁複的數據模型,以便解釋工廠設立、市場運作等投資與回收的論證。這種論證之基本假設是由於資方投資較多,其回收也較多是合理 的。因此,資本主義最符合經濟發展的自然法則,就成了現代經濟學理論的模型。
現代經濟學者辯說,當今經濟繁榮理論基礎是 建立於自由市場買賣,而資本家與勞動者就是以一種市場自由的貿易行為來進行。問題是勞動者需求的只是維持生計,而資本家是增加財富,兩者並無公平交易精神。而且,資本主義下社會體制的形成,常是經濟與政治的妥協結合物,所以社會體制的約定,是容許資本家以一定的價值 (有時是很便宜的價值)去購買生產者的勞力,其間的遊戲,毫無公平可言,價碼由資本家所訂。這樣說來,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是今日世界貧富差距擴大的主因。
目前這種貪富差距現象在國際社會,正假借「全球化」之名發酵,整個世界愈來愈形成經濟主導中心及依附的外圍,導致富國與窮國的差距跟著擴大,造成更多地區生存機會的不平等。試想居住在富國20%的所謂「地球公民」,占有世界總產值的86%,而窮國20%的人口?僅有世界總產值的1%時,這說明什??全球化之美名只說明一件事實,那就是世上沒有一件東西可以既「全球化」、又可避免「帝國主義」的侵襲?
※ 台灣貧富差距現象
以台灣來說,行政院主計處在2001年有關台灣家庭收支調查結果來看,台灣前20%的平均家?所得與後20%的平均家?所得之差距是達6.39倍;而前後10%高低平均家?所得之差距更擴大到61.33倍,意謂著台灣的未來有錢人會更有錢,而窮人不只愈來愈窮,人數也會激增。更嚴重的是,新貧階級不乏高知識份子,以台北市為例,1999年低收入?中的大學程度佔6.7%,到了2002年激增為27.0%。最近的商業週刊也指出一項驚人統計數字:台灣受失業波及的新貧階級人數已達109萬人。
鄭為元在1985年為台灣社會變遷所作的基本調查中,有五成以上受訪者表示台灣的貧富差距嚴重。天下雜誌在將近25年後的2009年底國情調查顯示,台灣已增加到有九成以上的人擔憂社會的貪富差距擴大,而未來一年擔心失業的比率也相當高。據內政部最近資料顯示,國內低收入?已突破10萬?,人數超過25萬人,創下新高點。
據經建會研究分析,台灣貧富差距的原因之一是「知識經濟贏者圈」的形成,造成高、低收入日益擴大。而學者也愈來愈擔心台灣教改政策的失敗會造成內部未來貧富的更嚴重對立。這是目前政府須迫切關注的影響長遠議題。
另外,學者也建議政府須採取有效創造就業的措施,逐漸增加服務業的比重,視之「火車頭」產業,由此推動就業密集產業,如老人看護、觀光旅遊及配合當地農、商產品促銷。
當然,政府獎勵知識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要兼顧稅務公平,而社會福利政策更應實質照顧到真正需要的人,而不只是單單顧及特定族群。以美國為例,社會保障(social security)與社會福利(social welfare)是有區隔的,前者是通過個人的繳費及投資有關的保險來作風險規劃;後者是來自政府的社會福利政策,如對老人提供醫療保健(medicare)、或對低收入及行動不便人士提供醫療補助政策(mediaid)、或對低收入家庭孩童提供瞻養家庭援助(AFDC, Aid to Families with Dependent Children)等等。
※ 思考平等與經濟公義
平等是經濟公義的基本要素。它不只是一種信念,相信人生而平等,更是可在實際生活中實踐,如社會財物分配是否符合正義原則等等。因為人類生而平等的理論若沒有社會實踐的話,平等是沒有意義的。
有關平等的理論可概分為:限制性平等主義 (limited egalitarianism)、自由派平等主義(liberal egalitarianism)及激進派平等主義(radical egalitarianism)等等。
「限制性平等主義」主張真正能達成平等的範圍是在政治平等的層面而已;即每個人有不被國家干擾的權利,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特別是平等的選舉權。至於生活其他層面的事務,如經濟或社會公共事務,法律依據正義法則來決定即可,平等反而扮演較次要的角色。這樣的看法,是贊同資本主義經濟生活方式的觀點,也就是說人類要在社會物質的分配上達成平等是不可能的事。
「限制性平等主義」最大問題是拒絕平等可做為經濟公義的整合概念,當我們談及公義時,個人才是最主要的中心焦點。問題是公義的規則若建立在個人主義上,那麼只要雇主及勞方同意的話,任何違背人權與自由發展的市場供需是可被接受的,這不就是今日資本主義經濟生活的一種合理化說辭嗎?
「自由派平等主義」強調的基本原則與「限制性平等主 義」雷同,即人生而平等且享有政治上的保障權利。然而自由派平等主義更進一步認知到平等可在經濟領域上實踐。也就是在可見的資本主義市場競爭中,雖然無法保證所有人在經濟上能達成平等的成就,但國家及公權力是可扮演促成經濟公義的角色。
羅斯(John Rawls)在其《正義論》中,其實已提供自由派平等主義一個哲學思考基 礎。他說在不完善的條件下,正義原則是不可能完全實現,公民享有的自由權與就業機會就不可能完全平等。所以,Rawls主張所有社會的基本利益:自由權與機會、收入與財富及自尊的基礎,被平均分配時,才對社會中的弱勢團體有利。如果平等的關心是整體社會安定的基礎時,那麼所有人的經濟生計必須有所保證,而這個角色就是由國家來擔任。
「激進派平等主義」比上述二種更具批判性。對經濟資源來說,國家只提供保護每個人的平等機會是不夠的,國家應更進一步保證經濟需求及分配可達成公義,而這樣的平等不是資本主義社會所能給予的,唯有走向民主的社會主義制度,整個社會才能成為互助團結一致的社區,致力於每個人在基本需求上達成平等。平等主義二原則建議如下:
(一)所有人均有平等權,且在社會整體系統上最大可能的自由與機會平等,包括有意義的工作、自 我決定及政治、經濟參與的平等機會。
(二)社會共同食物的供應形成後,政府經常性費用是用來維持社會生產的能力,薪資與財物或是共 有資金可平均分配來共享,津貼可照個人平等權利的資格來衡量。當然,提供人類良好生活的必需品也是平等分享。
※ 教會可作什??
美國長老教會在八十年代就思考這樣的經濟公義課題,1984 年出版《基督徒信仰與經濟公義》(Christian Faith and Economic Justice)一書,1985年繼而出版《報酬薪資的神學學習》(A Study of the Theoloy of Compensation)一書,討論美國長老教會內部專職教牧及事工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