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裡都成為一了。」(加拉太書3:28)
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PCT)慶祝宣教160週年之時,回顧教會發展歷程,見證性別公義雖步伐緩慢,卻仍在基督信仰裡持續改革中……
一、曙光初現:開啟性別平等契機
1867年英國長老教會第一位駐臺牧師李庥(Rev. Hugh Ritchie)和牧師娘伊萊莎(Eliza Caroline Cooke)來到台灣,除了宣揚福音,設立教會,積極培訓傳道人外,同時倡議興建一所女子學校,1879年李庥牧師病逝後,牧師娘伊萊莎(Eliza Caroline Cooke)於1880年2月由母會女宣道會(The Women’s Missionary Association)選為首任駐臺女宣教師(Lady Missionary),並捐獻300英鎊,作為設立女學的基金,讓婦女有機會受教育,開啟台灣女性接受教育與公共參與的先河1871年12月29日馬偕初抵台灣打狗後,在1872年1月1日前往里港拜訪李庥牧師夫婦,1872年3月9日馬偕來北部淡水宣教,開啟了台灣北部宣教和淡水女子學校開設的契機。1884年臺灣首座新式女子學校—淡水女學堂成立。1887年臺灣南部首座現代西式女學校—新樓女學,並以「禁止纏足」為入學規定之一,直接挑戰壓迫女性的傳統習俗。1895年「台南婦學」成立,主要招收年長失學的婦女,培訓後在教會協助婦女關懷及兒童教育工作。
日治時期,金仁理、高哈拿等女宣教師延續此志,1907年淡水女學校、1910年婦學堂培訓宣道婦,讓婦女有能力外出傳福音、教白話字,1916年「淡水女學校」增設高等女子部;1928年台南神學院成立女子部(俗稱女神學校),培育女性擔任教會專職傳道人,開啟女性進入牧職服事的基礎。1930年代,原住民婦女姬望(Chi-OanLwad)在淡水婦學堂畢業後,回到太魯閣部落開始宣教,勇敢將基督福音傳遍原住民部落。
1920年代,總會婦女事工逐步走向組織化與自主化。1922年,北部女宣道會成立,南部女宣道會亦於1929年4月23日成立,象徵著台灣教會婦女工作邁入新時代,婦女信徒教育在全台逐漸成形並擴展影響力。1959年4月27日,南北兩地女宣道會正式合一,成立「女宣道處」,並歸屬於總會,象徵全國性婦女事工的整合,為後續婦女信徒教育的深耕與普及奠定厚實基礎。
二、決策突破:婦女走進教會議事核心
1922年女性首次可被選為教會執事,1926年台灣大會(第26回)通過准予設立女性長老,同年女性長老也代表教會出席中會議會,自此開啟教會女性領袖正式踏入教會決策核心之路。1951年成立PCT總會,在總會議會中女性長期屬少數,1985年提案賦予婦女主委總會正議員資格遭否決,
歷經十五年努力,直到2000年提案才終獲通過,婦女主委正式取得總會議事代表權,凸顯突破性別框架之困難。1995年總會設立「婦女事工紀念主日」,呼籲教會重視女性聲音與信仰見證;1998年響應普世教協推動「兩性平權十年計畫」。2008年通過〈兩性夥伴信仰宣言〉,以信仰宣告肯定性別平等之決心。
進入21世紀,PCT在制度面持續突破。2003年第48屆總會通過「五分之一女性參與決策保障名額」,2010年總會屬下各董事會及委員會成員中單一性別應達三分之一以上,2018年更規定銓衡推薦名單中單一性別至少三分之一。2025年總會進一步通過總會銓衡性別公義委員會的六名委員中,男女各半的新制,率先在教會體系中落實制度性平權。
近十年來,PCT女性長老比例自37%升至45%,執事則持續女性過半。總會通常議會女性正議員由29%增至35%,中會與族群區會正議員亦由29%升至35%,顯示女性在教會治理中逐步跨越三分之一門檻。然而總委會女性正議員僅由21%增至27%,越接近最高決策層,男性優勢越明顯,呈現典型性別「玻璃天花板」現象,顯然在公共決策層推動性別平等仍須持續努力。
在普世教會組織議會中,我教會不僅有男性代表,也積極推派女性參與,並推薦獲選擔任WCC(普世教會協會)中央委員、CCA(亞洲基督教協會)執委、Mission21與ACWC(亞攪動社會的一群人洲教會婦女協會)執委、CWM(世界傳道會)會議主席,展現性別平等實踐。
三、體制內的性別平權漫漫長路
1930年台南神學校女子部首屆畢業生中,有四位接受傳道局派任女傳道。1949年3月29日,李幫助教師成為台灣首位女性牧師,突破當時父權社會的限制,為後續發展奠定基礎,及至2025年女性牧師及傳道師已逾六百人,在職比例超過35%,展現長期持續且顯著的成長。1992年彰化中會選出首位女性議長,開啟女性領導先例,至今,27個中會/族群區會中除了達悟區會外,均曾選出中會女性議長,女性在領導職位的能見度逐步提升。2008年台南神學院、2019年台灣神學院都推舉出首位女性院長;2015年總會進一步通過「建請總會幹部四人中至少一名女性」的選舉共識,2020年總會通常議會選出首位女性總會議長。這些突破都在展現女性在公共領域並肩同行的可能。
四、深耕性別議題:社會運動與多元對話
1985年PCT舉辦「觀光與賣春」研討會後,1986年成立「彩虹專案」進行雛妓救援工作,推動了相關的社會改革。進入21世紀後,PCT積極回應台灣社會的性別暴力防治及多元性別議題。2008年總會成立「性別公義委員會」,負責防治家暴、性侵與性騷擾,並擴大對社會議題的倡議。2012年設立「性別公義紀念主日」,2013年委員會正式轉型為倡導性別公義的專責機構,致力於消除一切性別歧視、建立性別平等的友善環境。2018年總委會通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積極推動性騷擾防治及性別公義各項事工,杜絕教會性別暴力之發生。
在同志與多元性別議題上,PCT內部呈現多元聲音與立場。2014年第59屆總會通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同性婚姻議題牧函》,同年9月舉辦「上帝創造人的心意──同性戀者牧養關顧研討會」,邀請LGBT(同志、陰陽人、變性人)及同志父母分享生命故事,開啟教會內部關懷與對話。2017年面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全台舉辦「同性議題座談會」,期盼建立良性溝通的平台。2021年再辦「關懷同志牧養議題研討會」,尋求牧養的共識。2025年則以「我們有許多面貌~從妮妃雅談起」為主題,探討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多元認同與信仰調適,持續思考多元性別處境的努力。PCT在同志與多元性別議題上,雖存分歧,但仍以座談與研討會持續展開關懷與對話,展現教會對急遽變動社會的回應。
2020年總會修訂牧師傳道師請假條例,讓男性牧傳可申請育嬰假,推動性別友善的服事環境。從早期社會運動到近年的多元性別議題,PCT不僅在神學詮釋上持續努力,也在制度面積極實踐,為性別公義拓展更寬廣的空間與可能。
結語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雖在早期女性按牧、倡導民主與人權,為台灣教會樹立了勇於改革的形象。然而,面對遽變新時代的挑戰,如何在地方教會跨越文化刻板性別角色瓶頸、落實性別平等的信仰精神,及面對性別暴力及多元性別議題,是PCT在慶祝宣教160週年後,必須認真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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