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小時候,因為教會空間不足,所以必須在聖殿打桌球。但必須是偷偷摸摸的,因為長老不同意在神聖的空間打桌球,那時候要打桌球時,都必須派人站崗,一看到長老來要趕快把球桌收起來。因此,那時的印象也是:「神聖的聖殿不可以在裡面打桌球。」
其實小時候,我也常在廟埕前面玩耍,那是許多長者下棋、泡茶、話仙、練肖話、甚至賭博的地方,廟埕很世俗,廟裡面很神聖。
畢業受派來到冬山,隔年因為國小老師的期待,開啟了弱勢孩童的課後輔導。因為教會的空間受限,只能在聖殿的後面擺上幾張桌子,開始課後輔導事工。其實當時也常問自己,這樣可以嗎?孩子可以在聖殿玩耍嗎?
其實,當時課輔的家長對聖殿的神聖性,比我還強。有些家長因為聖殿神聖的關係,不敢走進來;有些家長進入聖殿甚至脫掉鞋子。但我必須故意讓家長敢走進教會,所以有時他們在聖殿外喊著孩子的姓名,要讓孩子自己走出聖殿好讓他們載回家,我們都故意沒聽見;家長就只好慢慢地靠近聖殿(禮拜堂)、甚至慢慢地走進聖殿(禮拜堂),叫著孩子的名字,好準備回家。
新的道路
從為弱勢家庭募集一些學校制服、運動服開始,教會好像走入一條不歸路——跳蚤屋。
「跳蚤屋」是冬山教會的另一項事工,原先我是為募集國中、小畢業班的制服,送給清寒家庭的學生,因為制服的錢對他們而言,是筆不算小的支出;後來有人送來家庭用品及二手衣物,教會就順勢做起二手屋(跳蚤屋)的事工,對教會而言,跳蚤屋不但能夠服事弱勢家庭,並可增加收入來支持教會社區事工的經費,是件美事。後來,因台北市某孤兒院得知教會所做的服事,就把多餘的舊衣捐給教會,因而使跳蚤屋的貨源不斷。小小5坪大的空間,是新住民的另類休閒之處,從一塊錢到數百元,一年帶來約100萬元的效益,幫助教會與協會做了許多社區的服事。教會特別支持協會為清寒學生設立獎學金與獎助學金,從國小到研究所,成績優秀的學子皆可以申請獎學金;另外針對高中以上的學生,只要每半年當志工服務100小時,無論是教會服事或社會服務,高中生就能獲得一萬元的獎助學金。而旅外的大學、研究生,只要在當地教會或社區服務滿100小時,亦能符合請領一萬五千元獎助學金的資格。如此,不止幫助清寒孩子能安心地完成學業,亦能維持社區青少年在高中以後仍持續過教會生活,讓他們的信仰可以更深地扎根。
當然就有人問我說,耶穌不是反對聖殿中作買賣嗎?馬太21 : 12 –13節記載(可 11 : 15 – 19,路 19 : 45 – 48,約 2 : 13 – 22),耶穌進了聖殿,趕出聖殿裏所有在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對他們說:「經上記著:『我的殿要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
教會怎麼可以經營跳蚤屋?其實大家都知道,耶穌生氣的原因其中是,當時聖殿的祭司允許商人在聖殿的外邦人院作買賣,售賣獻祭用的牛羊鴿子及其他祭品;又因聖殿不收希臘和羅馬的錢幣,猶太人繳納殿稅或奉獻,須用指定的希伯來錢幣(參出卅13~15),所以售賣獻祭用的牛羊鴿子及其他祭品,和兌換銀錢的行為,是為那些外來的朝聖者提供方便。但因為祭司和商人勾結串通,祭司給予商人各種方便(例如祭牲未嚴格檢驗,有瑕疵者也給予通融),而商人高價剝削,利率混亂,然後朋分暴利,所以耶穌生氣,甚至反對在聖殿作買賣。這是出於不公義、是因為剝削。這讓我想到,當年我當七星中會教社部長的時候,我們希望中會內的教會,特別是台北區的教會,能幫忙賣原鄉的農產品,這是為服務原鄉的教會(原鄉的兄姊農產品不被商人剝削,可賣好一點的價錢;甚至鼓勵農產品賣出後十分之一奉獻,可增加教會奉獻收入),起初也有教會提出這樣的質疑,耶穌不是反對在聖殿作買賣嗎?但是經過解釋,也有許多間的教會響應。我們教會作跳蚤屋不是為了教會的經常費,我個人認為,教會經常費是兄姊必須去承擔的。所以,我們設了課輔基金(後來不單是針對孩童,也增加了新住民和長者事工,所以改名為社區宣教基金),跳蚤屋的收入是專款專用在社區的事工上。
但我也發現,跳蚤屋讓社區的人更敢靠近、甚至敢進入教會借廁所。也因為常態性的跳蚤屋,大門常常打開,就成為社區居民或移工逛街的地方,也增加社區對教會的認同感,明白教會想守護社區的心意,因此願意提供物資給教會。(他們說,原來他們都是把物資捐給慈濟,但看不到機構把錢用在哪裡,而教會的錢用在哪裡他們看得見。)跳蚤屋增進了與社區的互動與了解,所以,現在你問冬山人:「冬山教會在哪裡?」大多數的人都能告訴你,教會在那裡。
因為跳蚤屋,我們不但收到衣物,也會收到日常用品及食物,所以,我們除了與縣政府合作食物銀行(領取者必須領有村長開的清寒證明得以符合資料),但因有多餘的物資,可以進一步幫助那些無法合乎政府規定的弱勢家庭,提供一次性或多次性的物資幫助。社會局、鄉公所,甚至民間服務弱勢家庭的機構都會轉介他們過來領取物資。
《他是我的孩子》,作者是比爾.威爾森(2000年由以琳出版),裡面有兩段話深深的震撼了我,「當基督徒一但停止關心我們的遭周環境時,教會就漸漸死亡了」。「你也許不能改變世界,但你的行動卻能觸摸某人的生命;你所拿的蠟燭也許不能照亮全世界,卻將照亮一名有需要者的生命。」
教會存在的意義是什麼?我不喜歡只強調馬太福音28 : 19的宣教大使命,「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我更加喜歡創世記12 : 3「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詛咒你的,我必詛咒他。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因教會的存在,社區得福。
當然,社區得福,教會也得福。冬山教會的兄姊,也深深體會施比受更為有福,二十年前,我們是一個還必須靠中會補助、會僑奉獻的教會,因為上帝差派了許多的小天使幫助了我們,讓我們今天成為可以幫助社區、甚至其他教會的教會。願上帝的名被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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