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庫斯部落座落於新竹縣後山區,早期因沒電沒交通,因此有「黑暗部落」之稱。但因神的祝福及帶領,使得這幾乎遭人遺忘的地方,生活漸漸得到改善,並成為鄰近部落的學習的對象。這一切都是神的賜予,願將一切榮耀歸於神。
最早期的司馬庫斯部落過著傳統的生活,吃地瓜、小米是生活的日常。居民們也會到山上打獵,並將所獵到的動物分享給居民,過著自足、分享的生活。但大約在三十年前,約近二十餘戶的部落居民因為羨慕山下的生活,大舉遷到都市謀生,只剩下八戶人繼續留在部落。記得當時留在部落的老人家回憶,不下山的原因有:第一,如果離開了,部落的教會怎麼辦,教會就沒有人去聚會了。第二,離開了,祖先的墳墓誰要去掃?就是這兩個原因,八戶人家繼續留在山上,守護土地、守護信仰,也因此,司馬庫斯部落得以被守住,並奠定了往後部落發展重要的基礎。
部落的異象
信仰,是部落發展重要的基礎。1993年司馬庫斯開始發展觀光,是因為第一任頭目在1991年得到神的異象。在夜間夢裡有聲音如此說:「將來有一天,上帝的左腳踏在拉拉山時,另一隻右腳也將踏在司馬庫斯,觀光客會多到如地震般地來到部落」。但觀光發展初期,因屬個人經營,因此,部落居民常常因為觀光利益產生糾紛,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也開始疏遠。第一任頭目看到此光景,招聚所有居民討論應該往合作共生的方向發展。感謝神的憐憫,也因著信仰,2004年大家取得美好的共識,共同朝合作共生的模式發展,正是所見的司馬庫斯的合作共生模式,發展至今近18年。
這期間,部落居民如以色列民族在迦南的曠野生活般,不斷地接受操練。從無知到明白、從不順服到順服、從爭吵到彼此接納,才漸漸地形成如今完整的司馬庫斯部落共同經營生活。也因這合作共生模式,司馬庫斯發展出全國原住民唯一、以一種行業(觀光業)為產業的部落,這是非常的獨特,雖然有一點冒險性,但因著信仰,這些顧慮就被放下了。
合作共生,上帝的部落
何謂合作共生?簡單來說,就是沒有個人土地、沒有個人營收,全部資源整合一起,並且將所得不分男女、大小,平均地分給每一個人。
這在如今資本主義盛行的時代,是幾乎不可能發生的。這一切若不是基督耶穌的愛,是無法促成這美好的部落和諧生活(使徒行傳4章32~35節)。在合作共生模式底下,部落有別於政府推動的長照,並發展出本身的獨特的「全人照護」體系。亦即,從人一出生開始到生命的結束,部落共同合作基金完全實質照顧每個人生命的各個階段。
例如出生的育兒津貼、學生(小學、中學、大學、碩博士)教育費、青年男女結婚補助、婚後蓋房補助、勞健保費、團體保險費…等,都是由共同基金來支付;老人家到了六十歲,也可向部落內部提退休(除了國家的老年退休金外),並且可以安樂地度過老年生活。諸如此類、完善的福利措施,放眼望諸於現今台灣原住民社會,也是極其可貴的。
這一切,是因為部落集體實施共同經營的結果。也許相較於富有的人而言,這些無足輕重,但對部落的居民已是足夠的了。因為,我們擁有的,不單是金錢,重要的是,我們擁有自己的土地、可以充份地申張自己的主權、可以自由地利用傳統領域資源,更重要的是,我們在這裡可以自由地敬拜我們的 神,這裡是我們的家,這裡是上帝的部落—「司馬庫斯」。
在信仰中不分彼此的家人
合作共生的模式,提供司馬庫斯永續發展的可能性。在這個模式下,部落居民不是單打獨鬥的,相反地,在集體合作的努力下,每個人的分工明確,效率也因此提升,部落生活的各個層面也較能顧及到。譬如:部落的環境的整潔、學校小學的民族及文教育的強化、傳統領域生態的維護、與客人的應對之道、財務的健全與全面照護、確保與公部門交流中的自主性、道路交通的自我維修…等等,都是在合作共生模式中,透過密切、親密地合作,才能充份顧及、完整運作。
總之,因著神的愛,也因著信仰,司馬庫斯部落體現了凡物公用、彼此分享,並見證基督愛的生活。這個當中,教會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在部落常常會用一句話來「告誡」族人也提醒遊客 ,「部落就是教會,教會就是部落」,這一句話真可謂體切地形容了教會與部落的關係。
以上帝的愛永續經營
教會是部落發展最重要的原動力,沒有了教會(信仰)就沒今日的司馬庫斯部落。相對地,部落發展也提供了教會傳福音的機會,並成為一個使命。在每次接待遊客當中,我們提醒所有的部落居民,要用傳福音的使命來接待,不要眼中定睛著賺錢。因為帶有信仰的使命來接待,相信神必大大地祝福我們,並在這個土地生生世世、永續不斷地來建造屬神的家園。這一切都是神的恩典,我們也懇切地祈求大家,繼續為司馬庫斯教會及部落禱告,盼望這份恩典能持續下去,保守我們繼續堅立在基督的應許上,建造合神心意的國度。
【更正啟示】
455期,頁41<宣教在緬甸>,首行「2010年」為「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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