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十字架的路怎麼會是幸福的路?馬太福音(簡稱馬太)強調的進窄門、走小路(七13–14;本文使用《和合本修訂版》的翻譯),有幾個人願意去行呢?雖然基督徒知道不值得用生命去換取世界,反要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耶穌,但有誰不是在用時間、精力去賺取生活?故此,我們要爭取的,是一個怎樣的世界?值得投資嗎?當耶穌「山上寶訓」(即,五1—七29)的結尾提醒門徒和群眾不要把房子建在沙土上,浪費投資,我們看見「有福的」(makarioi, 也能譯作「幸福」、「幸福」、「快樂」、或「被幫助」)人在任何情況能看見和參與神的作為。
注意,十字架不是耶穌給我們的,而是世界給的,正如耶穌走的路,世界不認同,以至於把他釘在十字架上。十字架是羅馬帝國最殘酷和恥辱的刑罰,告誡人們不要逆道而行。耶穌顯然得罪了猶太主流宗派領袖和羅馬政府,影響他們的權益,揭露了社會體制如何踐踏百姓。為此,門徒在跟隨耶穌時,也有可能冒犯權勢,因而捨棄窄門。所以耶穌在五章3–11節的每一節都以makarioi開始,宣告誰才是「有福的」。「謙和」、「飢渴慕義」、「憐憫」、「清心」、「締造和平」的人不但有福,甚至「心靈貧窮」、「哀慟」、「為義受迫害」等,也有福了!馬太是在挑釁加害者嗎?在凸顯誰或什麼社會結構造成「心靈貧窮」、「哀慟」和迫害?在抗拒或顛覆社會的價值觀?抑或在指出這些人猶如耶穌,縱然受到威脅,依舊堅持生命的價值和尊嚴!
一、另類的眼光
在第一世紀的羅馬帝國裡,馬太的教會是一個新起、弱勢、被邊緣化的猶太群體。面對社會的輿論、歧視、迫害等傷害,馬太從第一章1節開始就暗示了另類的價值觀。
首先在耶穌的家譜,按照希臘文的字序,馬太竟把亞伯拉罕排在大衛的後面(即,耶穌是大衛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子孫)!接著,在以男性為主的家譜裡,提到四位女性:她瑪、喇合、路得、烏利亞的妻子。創世記描述猶大如何通過她瑪(他兩個兒子的妻子)生了兒子(三十八6–30)、喇合(耶利哥城的妓女)如何幫助兩個以色列探子逃離耶利哥王的追殺(約書亞記二章)、路得是以色列人敵視的摩押人(路得記一4),最後,烏利亞的妻子(馬太沒有說她叫拔示巴,特意指出大衛對他人的壓迫)生了所羅門(撒母耳記下十一章)!在父權社會裡,這一系列的記載是出乎意料的。在「誰生誰」的例子裡,馬太在談到這四位女性時,更把主動語態改成被動語態—比如不是喇合「生」波阿斯,而是波阿斯被喇合生等等,凸顯了神在暗中的介入。
當然,這些特徵也表示耶穌的出生是神的作為,畢竟耶穌不是約瑟的兒子,而是被馬利亞所生,更是來自聖潔的靈。所以,就如神能從石頭興起亞伯拉罕的子孫,馬太提醒聽眾/讀者不要以一般的眼光來看待耶穌。一般的眼光認為約瑟是個義人,要暗地裡休掉馬利亞,但在約瑟的夢中,主的使者卻要他娶馬利亞,並為她的孩子取名為耶穌,代表神提醒約瑟什麼才是祂眼中的義。
對馬太而言,神是在夢中和隱秘中行事(一20–21、二12, 13, 19, 22、六6, 18)的神,所以弟兄姐妹之間的扶持和提醒就格外重要。為此,山上寶訓提醒我們,眼睛要明亮 (六22),否則我們容易會以眼還眼、專做表面功夫、服侍兩個主(六24)、為生活憂慮吃甚麼、喝甚麼和穿甚麼(六25)等等,甚至把聖物給狗,把珍珠給豬(七6),把房子蓋在沙土上(七26)。
二、山上寶訓的「幸福」觀
五章3–10節的每一節在宣告makarioi時,(註1)都提到hoti(「因為」)解釋為何這些人是有福的。或許耶穌要門徒和群眾追求「心靈貧窮」、「哀慟」等生活方式,但對於缺乏每天飲食(參 六11, 25–34)、被邊緣化的群體,馬太是否在過度要求,或倡導交易:你怎樣做,就會得到什麼?還是說,耶穌指出他們當中「心靈貧窮」、「哀慟」等,是有福、不是被社會輕看的!
故此,當馬太一開始提到「心靈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五3),他不是只強調要謙卑或貧窮。馬太要門徒和群眾意識到沒有神的幫助,人無法看曙光。所以馬太第一次提到靈時,是在講馬利亞所懷的孩子來自聖潔的靈,要救治百姓離開他們的罪惡(一21),因為缺乏聖潔的光照,人不會看到罪惡的捆綁。只有遵行神的旨意(接觸到不一樣的邏輯思維,發現自己想法的預設和盲點),我們才能進入神的治理(七21)。我們若沒有體會神是「我們在天上的父」,我們需要父的供給和帶領,我們就不會祈求神的治理降臨、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六10)。
但如何內化神的旨意?在被各種勢力拉扯時,我們容易見風使舵,但我們並不希望服侍兩個主(六24),變得沒有原則。假如哀慟是因為失去重要的人和東西,那在失去後,更應該思考什麼是我們心中重要的人事物。為此,經文提到「哀慟的人…必得安慰」:哀慟的人在經歷陪伴和鼓舞後,必會有新的看見和自我認識。的確,人往往是在經歷失去後,才會發現什麼是重要和次要的,不再三心二意,或總是阿諛奉承,不敢做自己。
所以五章5節提到的「謙和」不是指忍氣吞聲或不得罪任何人,而是「不反射性反應」、不以眼還眼(六38),不以惡製惡造成惡性循環,甚至失去自己,使自己變成當初所要抵擋的惡。這樣的「謙和」反映神的作為:「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五45),以至於「謙和的人」繼承神的產業。在此,繼承的觀念也解釋了為什麼五章6節會提到「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因為人若沒繼承父神的旨意、「先求神的國和他的義」(六33),就很難領受到(在隱秘中行事的)神的帶領。
到目前為止,這些福氣都與尊主為大有關,所以如果神「喜愛憐憫,不喜愛祭祀」(九13、十二7),「憐憫人的… 必蒙憐憫」(五7)。這就如六章14–15節說的:我們若饒恕他人的過犯,我們也會被神饒恕;若不饒恕,我們也不會被饒恕。注意!這不是一項交易。五章8節強調「清心的人...必得見神」,就表示我們做事情不是別有用心,給人家看的(六1, 2, 5, 16),而是單單仰望神,只服侍一個主。
我們的主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主,還是羅馬帝國的主?後者藉著軍事武力的威嚇和經濟的利誘建立羅馬太平,併吞和收納各族各方來擴充版圖。前者主動尋求和好(五23–26),更愛仇敵、為加害者祈求(五44)。哪一種生活方式是窄門、小路,卻帶來生命?這就是五章9節和10節要表達的:「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必稱為神的兒女」、「為義受迫害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荊棘上不會有葡萄,蒺藜裡也不會有無花果(七16),試問,我們的主如何行,我們又是如何行?
三、什麼是幸福?
能做自己想做的就是幸福、快樂嗎?是的,假如我們做了後不後悔,覺得有意義和價值的話。但有時候,當下不後悔不代表以後不會後悔。故此,猶太和希臘羅馬思想認為,幸福觀與人的自我認識,以及人生目標有直接關係。(註2) 為此緣故,馬太從第一章開始就展現另類的眼光和價值觀,鼓勵人不斷祈求、尋找和叩門(七7),讓我們對世界有不同的憧憬和想像,不安於現狀(status quo),這或許也是「心靈貧窮的人有福了」的意思。為此,馬太強調聖經是牧養我們(四4),不是被用來試探和攻擊他人(四3, 6)。與其花時間和精力在埋怨和批判上,倒不如投資在自己身上(七3–4)。所以,在宣告誰是「有福」時,馬太用的詞彙是複數makarioi),表示人需要團契和群體的支持和提醒。在主流的價值觀或同儕的壓力下,人有時會感到窒息,無法做自己和迷失自己。這就如同美國黑人在白人社會裡的生活寫照:心裡想做的,不敢做;不想做的,卻不得不做。馬太在多重權勢之下,意識到眼睛明亮的重要性,而團契能更新他們的視野,激勵他們與主同行,在面對不公不義的對待,不需要以牙還牙,甚至變成憤世嫉俗,而是能持守赤子之心,堅持起初的愛和理想。
註
1.根據符號學的經文分析(參Daniel Patte的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五章3–10節是一個論述單元。
2.G. Bertram提到早期猶太思想,「幸福」指人在物質、妻子、孩子、美貌、財富、榮譽、智慧、敬虔等方面被神的祝福。「幸福」不但關乎內在態度,也帶有終末意義。猶太哲學家斐羅更提到「幸福」關乎神的神性,而人通過哲學訓練,可以達到「幸福」。但有別於猶太思想,希羅哲學稱神是「幸福」的,認為「幸福」是超越顧慮、勞苦、苦難和死亡,並教導「幸福」攸關美德,不被惡行牽制。伊壁鳩魯學派主張人要向神學習,遠離社會,但亞里斯多德和斯多亞派則強調參與社會。亞里斯多德和伊壁鳩魯學派認為美德和歡樂是交織在一起的,但斯多亞派排斥歡樂。總體而言,在柏拉圖的影響下,希羅哲學認為「幸福」的人要不斷學習,甚至苦修,棄絕瑣碎事情,專注在對美德和靈魂最重要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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