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第二講查經目標
秉持神愛世人的信仰核心,藉由台灣現今的生命教育與性別處境/議題之討論,以堅守信仰與普世共通價值來實踐基督教信仰真諦。筆者堅信,唯有單單以神為生命核心與價值,才能理解「是人,神都愛」的信仰核心,這樣才有能力實踐與尊重神的創造,「單單看一個人就是人」不帶任何條件,朝向像耶穌的典範:神愛世人,因此筆者告白:基督教信仰/教育就是最純粹的生命教育。也應驗加爾文所主張,對人的認識必須建立在上帝的基礎上,換言之「從認識神來認識人」。
此生命系列查經為五講,每講以50-90分鐘為設計(請自行增減,以便配合小組或團契聚會時間),供為期一個月來使用。若有必要也提供基礎閱讀書目,以期待藉由這樣的培育,幫助每一位承認從神而來的生命,都受到祝福,並同享恩典。
貳、查經步驟(50分鐘為限)
第二講題目:透過愛,且彼此相愛(從基督教生命觀與信仰核心價值談起)
(一)(10分鐘)主題經文與處
境舉例/思考:
一、第二講主題經文:約翰福音十三章34節
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得以完全:是透過彼此相愛
約翰一書四章11-12節:「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
二、處境舉例/思考:
1.為何我們,常常在信仰與生活之間,兩者不僅沒有合而為一,還充滿衝突?
2.生命既是從神而來。為何,人有高低之分?為何,某些人被排斥、被歧視?試問,歧視人是否就是對神的創造的輕視與不尊重?
3.教會界與教會生活中,也常有分高低、拼高下,也歧視人嗎?
三、信仰提醒與教導:
相信真理後,要接受真理的教導。因此筆者認為,基督教信仰教導至少要考慮七個面向:why為何教導?what教導什麼?when何時教導?whom誰是被教導的對象(至少這有種族、文化、性別……的差異)?how如何教導?where在哪裡教導?who由誰擔任教導?
基督教教育的教導目的是:
認識信仰與塑造信徒更像耶穌。所謂信,就是相信神才是神,身為人的我們是祂造的,願祂的旨意在我們身上成全。而不是自認有信心而來要求神應允我們的一切,這是意圖操控神。
1.基督教生命觀:
(1)生命從神而來,且甚好。創世記第一章清楚告知,世界萬物從神而來,且神以自身的形象造人。創世記一章31節:「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2)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及目的是神所定。我是否能告白,神不喜悅的生命是不會讓他/她/它來到世上,因此我把生命的主權還給主,不論斷,單單學習神愛世人,活出神的形象與樣式,以自我生命來榮耀神而標竿。
(3)生命是榮耀神的。透過彼此相愛,讓世人知道我們是神的學生,以此來讓「神被榮耀、人得益處」,活出神對我生命的奇妙計畫。因為一個人有多愛神,不是從多熱衷宗教事務來認定,而是看「多麼愛人、如何愛人」活出神的樣式來決定。
2.基督教的核心價值:
神命令我們,要彼此相愛,神提醒我們,透過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神給的新命令是:彼此相愛。約翰福音十三章34節,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然而,人與人之所以得以完全與神連結,是透過實踐人與人之間的彼此相愛。如約翰一書四章11-12節說:「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
(二)(25分鐘)腦力激盪:
一、說說「神愛我」的經驗。
二、說說你知道的「神愛世人」?譬如耶穌這位「非典型的神」是如何與弱勢、婦女、貧窮、邊緣人為伍?
三、想想,「我是如何愛世人」?我做了些什麼?我是以什麼樣的態度和作為?「是人,神都愛」,那我愛人是「選擇過的、相處過的、對我有益的、能回報我的、較美的較健康的較富有的……」?想想,我們愛人是否帶著條件?
四、我是否尊重「一切生命皆從神而來」?而接納任何生命沒有好壞之分?因此對於「生來瞎眼、肢體障礙者、有病、不美」等等非典型生命,他/她們有權來到世上嗎,我們是否能不分優劣?關於「性別、膚色、種族……」我能不論斷且一視同仁嗎?所以我學習單單「看人就是人,是從神而來的一份生命」?
五、我們傳什麼樣的福音?是有十字架還是沒有十字架的福音?差別在哪?
六、基督教的信仰核心價值是愛,耶穌典範:道成肉身來實踐愛。耶穌先看到人的需要,而我們為何常常先看到對方的罪?想想,每一天每一件事每一個當下,我們是用什麼樣的信仰活著、什麼態度做著?
七、何謂「非典型生命」?
八、請試著,分析:「非典型生命」正是神所揀選,成為這世代的信仰試金石。
(三)(10分鐘)討論並告白自己能實踐的本課實作:
一、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及目的是神所定。因此,我願意做什麼來實踐此信仰基本要求?
二、生命是榮耀神的,因此我願意謙卑檢視自己或我教會目前所做的,是否榮耀神?是否讓人更信任教會,更願意信主?
三、對照台灣各處的外國宣教師在這塊土地所做的,倘若教會存在以「愛神與愛人」為核心,且「傳福音」為首要。那麼目前我的教會的目標、計畫與所做的許多事情中,有那些與福音本質符合或違背,導致阻礙教會傳福音困難?
(四)結論:只要失落了愛,就不是信仰行動,就不是耶穌的心意。
唯有單單以神為生命核心與價值,才能理解「是人,神都愛」的信仰核心,如此才有能力單純接納、愛一份生命,才能養成對生命一視同仁的態度,使每一份生命都得到善待。因為「單單看一個人/生命就是人/生命」不帶任何條件是對神創造的基本尊重,由這樣的理解便知,基督教信仰/教育就是最純粹的生命教育。
有了接納與善待生命的能力後,故能超越世人分高下優勝劣敗的習性,特別看待性別、種族、膚色等議題時能保持敏感度,以正確的信仰態度面對。筆者希望,藉由信仰與生命議題的造就過程,以提升基督徒在生命與性別等議題上的意識與知能,最終盼能對台灣社會打結的生命與性別處境,提供一道開解的路徑。盼,人人都願意將審判權還給神,將一切的榮耀歸給神。
要知道,我(們)「如何看待每一個人」正在反應我(們)的基督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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