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許多的當代新手媽媽一樣,當自己成為了母親後,簡直像溺斃般地淹沒在各樣育兒論述中。新生兒沒有使用手冊,沒有說明書;但給如何成為稱職母親的使用手冊卻是百家爭鳴,目不暇給。整個社會都傳遞給父母們(通常指的是媽媽)一個重大訊息:要好好管教你的孩子。養不教,母之過也。焦慮又急躁的我,也就囫圇吞棗地想要習得任何能夠將孩子打造成順服而溫馴的祕笈,深怕一個不留意,便要落入社會眾人的譴責眼光之中。我積極地想扮演一位「聽話乖巧」的母親,努力不懈地也要求孩子成為「聽話乖巧」,以示教養有方。聖經不也如此記著:「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十三章24節)?
就這樣,母子相處,日日都是烽火連綿到天邊地過了兩年,我身心俱疲(外加老二來參戰),孩子仍然桀驁不馴,絲毫不理會我努力施加於他身上的「符合社會觀感」樣版。我痛定思痛:一定是哪裡出了問題。而愈是在承認自己無能、陷在無計可施的黑暗時刻,上帝才會出乎意料地指出一條路。在誤打誤撞下,接觸了甫成立沒幾年的「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徹底顛覆了我對孩子的認識。
改善兒童權益
人們會說嬰孩是小天使,是禮物,是恩典,是產業,是未來……是很多類比,但鮮少人會將初生的嬰孩,與「人」連結在一起。既然是人,就應受到「像人」的對待─包括尊重、信任、自主、有情緒、了解適齡的發展等等,徹底顛覆我舊有的「我吃的鹽比你多所以要聽我的」、上對下的粗陋威權觀念。初期共學團所拋出的口號是「不打不罵不威脅不利誘」,終極目標即是期望能夠做到對孩子的尊重與平等的對待,而父母需要成為一名細膩的觀察者、等待者、協助者,適時地收束成人的威權,讓小孩有充分的空間與時間,成為他自己。如果婦女、身障人士、同志,都有人為著其權利/力站出來大聲疾呼,那麼「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則是為著兒童權利/力在耕耘著。
共學團首先看見了兒童在社會結構上的弱勢─無論是社會環境的極度不友善,或是長久以來兒童被迫放在幾乎無權力之一端,因而他們致力於改善兒童的權益(例如抗議公園遊樂設施罐頭化、建議台鐵設置兒童車廂等等),並且鼓勵父母培養公民意識,永遠不要將「規範」或「制度」視為理所當然,忍氣吞聲委屈個體的需要,僅為了服從集體。在許多公民議題(反核運動、太陽花運動、反空汙)行動中都能看到他們的身影,近年更成立了暖暖蛇國小共學團,全台學透透,為體制外教育開啟了另一種想像,他們也租下了新北市雙溪區的泰平國小分校,想打造一個生態共學村。
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
儘管共學團成員多數都非基督徒,甚至連慕道友都不是,卻認真地實踐著「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的教導,認真地學習與小小孩「團契」。猶記得在團裡,四歲的A與B常常上演物權的衝突(A時常不先問B便拿走B的東西,強悍的A認為是自己的東西而往往堅決不退讓),在這種衝突中,利用成人的威權壓制來討回「公道」,指認「錯誤」,迫使孩子「認錯」,是極為方便並快速的方法;但所有速成的方法,其實都只能抹平表面的凹凸不平,並將孩子與成人的信賴感一併抹去。大人能做到的,只是協助兩個孩子把事件的脈絡理清楚,幫忙表達彼此的感受。衝突持續了幾個月後,有一次換C成了苦主,因為拿不回自己的東西放聲大哭了好一陣子。C媽媽提出了幾個方法給A,試圖解決困境,卻得不到A的回應。在彼此的沉默與C的哭聲中,A自己找了台階下,然後把東西還給C。
事後C媽媽與我們分享:在那一刻,我突然有點懂了。有時當衝突發生,是出乎孩子意料的。但是孩子個性的某些部分,讓他在這種時刻會加倍固執地捍衛自己,而或許大人不得體的詢問,在每一次的情急只想把問題化解的心態下,無形之中會加深了「你錯了」的態度,於是讓刺蝟的那一面全面啟動,便造成了大人所看見的倔強、不退讓、無理。而在那只剩哭聲的數秒鐘之間,孩子或許初初覺察了自己的行為會對他人造成何種不舒服;少了大人的急躁,他看著另一個人的痛苦,刺蝟的刺便慢慢地收了起來,而能做出了超越他自己的行為。
在共學團裡的成人,都儘可能地學習著放下成人的焦慮、擔憂、期待、嘮叨、教訓,陪伴學齡前的孩子生活、生氣、哭泣。這裡沒有育兒寶典與馴獸秘笈,只有許多關卡與卡關;練習把話說清楚,練習敏感自己的憂煩焦慮,練習看見一直被迫噤聲的孩子,練習覺察權力嚴重失衡的時刻。在共學的時光裡,你的小孩就是我的小孩,當夥伴需要協助,永遠都有其他人能遞補上去,陪伴孩子。在核心家庭為主流的當代社會,友善小孩的共學團,撐開了「家」的框框,也提供了(特別是母職者)喘息與支援的後盾。
耶穌做榜樣
然而,只要是人組成的團體,就不可能完美。如果將「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類比為信仰團體(其對兒童權利之理念即是信仰核心),它與教會最大的不同,也許就在於對於「thiàⁿ」(愛、疼痛)的根本理解上。共學團給予孩子的尊重與愛惜,絕對無庸置疑。在人權意識尚薄弱的台灣社會裡,它是站在浪頭的引領者。它對於社會議題的積極關懷,亦讓我回頭檢視、更新我的信仰。但更深入地去檢視團裡的肌理,對孩子的包容與耐心,並不能夠順利地落實到其他人際紐帶中。看似開放與包容的團體,其實並非一個讓所有人都能夠安全(心)說話之處。它的不好親近,是緣於不太有人進到「打破自己」那一層的「thiàⁿ」。換句話說,它雖然是家的可能,卻無法真正團契。
共學團的經驗,讓我更深刻地思索著,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並且為世人捨命的道理。教會,做為悔改罪人的信仰團體,最可貴之處,就是有耶穌做我們的榜樣,讓我們效法。世人並不懂愛,因此上帝差派耶穌,教世人何謂「愛」。讓世人看耶穌是如何捨己,打破己身。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正是告訴我們:愛,是愛到會疼。拋棄一切個人既有的價值觀或自尊,把高舉的爭戰劍刃放下,回到以照顧彼此「關係」為核心的相處。不把改變/說服對方視為第一要件或任務,而是要學習去真正地聆聽、理解、進入到各人的處境。把自己打破,讓他者進入,在各種多元(年齡、性向、階級、族裔)中共融,不正是耶穌的諄諄教誨嗎?不正是耶穌說的要愛鄰如己嗎?如果教會能夠真正成為比共學團更接近「家」的理想的「家」(團契),不是只能、也應該實踐基督徒所被賦予的新的誡命嗎?
無論時代怎麼變化,無論家的定義與形式如何改變,如果其根基沒有了「thiàⁿ」,沒有了彼此團契,都將只是缺了一角的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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