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莫是在我兒童的年紀,「電視兒童」成為一個流行術語。其現象的興起,除了電視普及化之外,也適逢台灣邁入高度發展的工業社會時期,「家庭」逐漸進入一個雙薪的結構,促使家庭活動大量由戶外轉為室內。很多時候,兒童不只是「電視的」,也是「鑰匙的」。
幾乎是舉世皆然的,看電視成為現代兒童最主要的休閒活動,因此也讓電視晉身家庭、學校與同儕團體之外最重要的社會化場域。是故,「電視與兒童」的相互作用長期以來也成了教育、傳播或者心理學所研究討論的重點。
純真無邪,大概是我們對於兒童特徵最普遍的一個想像,此意味著不經世故的、可愛天真的。但從電視普及的角度來看,兒童從中接收許許多多的訊息,不再只是有著可愛造型和開朗劇情的卡通片,而是具有眾多面向的選擇。因此在兒童時期所能接收的,已經複雜到遠遠超過電視出現以前,已經進一步包括了一般來說設計給成人收看的節目。
我們可以輕易地想像,當琳瑯滿目的綜藝單元、充滿暴力的新聞等節目成為兒童接受資訊的必然管道之一的時候,那些大人世界的邏輯自然而然地進入了兒童的內心,其所引發的便是兒童與成人之間的界線日趨模糊,難以區別。於是我們可以看到,擁有手機或者崇尚名牌的年齡層逐漸降低,甚至兒童有時候比成人還了解成人世界的運作。而這界線的日趨模糊背後,日漸複雜的社會形態也是一項不可忽略又難以解決的作用力。
猶如兒童心理學家大衛‧艾爾凱恩認為,「壓力」是現代兒童的一大特徵,一大部分是來自於兒童被他們的父母、學校及媒體「催促」著通過童年的階段;家長將自己的工作挫折與生活焦慮轉移到孩子身上,學校重視成果的利益取向。而媒體,比如電視,則因為它的本質並不在要求兒童經由「學習」獲得詮釋能力,只是將各式各樣的訊息推到兒童面前,任由他們挑選。
國內教育學者吳知賢教授,在其《兒童與電視》的著作中,對於電視的正負面作用有所歸類,電視的負面作用在於倚賴視覺刺激、語言不夠精緻且無法取代真實生活中的語言、電視的單向傳播特色使得兒童無法從中練習語言語法、兒童無法分辨電視內容的真實或虛幻等。相對的,電視也有可能取得良好的轉變,比如看電視能學習到新詞彙且學習語言技巧、兒童藉由模仿聽到及看到的語言或廣告而開發了更多的學習機會,經過特別設計的兒童節目可以加強兒童語言發表與組織的能力等。
何況,現在已經從一個電視時代邁進到一個電子世代,電腦/網路也成了一個兒童接收訊息與學習的必然管道。相較於電視,網路更是一個高度主動性的媒介,它的資訊數量更為龐大,同時難以監督。
回到《童年之死》這本書來說,作者在最後一章說到兒童媒體權的四個範圍,並分別作了一些實用性的建議:
1、保護:什麼是「適合孩子的年齡」的內容,或者什麼算是「有害其身心」的內容,諸如此類的定義其實很難釐清。但是如果能提供一個「自我管制」的,不論家長或兒童都可以執行的系統,或能用一個更有效的方式提供資訊(例如負面類型以警告形式呈現,正面類型以推薦閱讀形式呈現)取代絕對的禁止,讓兒童明瞭各種內容的差異和優劣,應該才是更有益處的。
2、供應:取得資訊的來源並非只有電視與網路,像是學校、圖書館、乃至公共活動,都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我們應該擴大兒童的學習管道,盡量使其均衡化,而且聽取他們的意見,先行理解他們的想法,然後運用成人世界的技術為他們設計適當的互動機制。
3、參與:媒體可以不同的方式為兒童製造製作節目的機會,兒童是其中的最主要參與者,參與製作過程和決策,讓兒童有更好的了解媒體的學習機會。
4、教育:教育機構除了可以均衡兒童獲取資訊的管道之外,也能為兒童參與媒體建立良好的途徑。過去多半建基於被動和防禦的媒體教育,如今需要積極的轉向,思考如何將媒體認識放入教育課程之中。
在這四個範圍,作者認為更應該注重後兩者的發展,並且說:我們必須有勇氣為孩子做好準備,使他們能應對這世界、了解這個世界、並憑與生俱來的權利成為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