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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
甘治士牧師的《台灣略記》——17世紀西拉雅族的人類學報告書 |
甘治士牧師寫下《台灣略記》不久之後,提出了他認為最適合台灣的宣教方法,例如與原住民結婚、長時間留在台灣服務,在道德生活上作原住民的模範等。 |
關鍵字: |
作者/林昌華
(牧師,荷蘭萊登大學TANAP計畫第二期,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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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略記》之前,有關台灣的紀錄 雖然關於台灣的各樣名稱經常出現在鄰近國家的文獻當中,但是有關台灣住民的文獻資料,卻遲至17世紀初期才出現。第一件描述台灣原住民的著作是中國官員陳第在1603年寫的《東番記》。
作者隨著明軍征伐倭寇的軍隊來到台灣,在西拉雅的村社短暫停留之後,以生動的筆觸寫下原住民的風俗習慣。僅僅以一千多字的文章來介紹原住民族的生活方式,雖然觀顧全面但卻失之簡短,實在可惜。
第一個統治台灣的政權─—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在1624年來台,他們在來台前一年曾由澎湖派遣探子訪問蕭壟社,寫下《蕭壟城記》。這篇簡短的報告書,對蕭壟社的原住民僅作粗淺的觀察與紀錄,對於荷蘭人瞭解原住民的幫助不大;最為完整的紀錄應該是甘治士牧師所撰寫的《台灣略記》。
※ 《台灣略記》的出現、再現與變貌 《台灣略記》出現於1628年12月27日,是甘治士牧師在台灣服務一年半後,對新港社原住民第一手的觀察記錄。這篇報告書後來被台灣最後一任長官揆一(Fredrick Quijett)重寫,發表在台灣史上重要的著作《被貽誤的台灣》('t Verwaerloosde Formosa, 1675)的第一章中;此外,甘治士的報告書也先後被收錄於不同類型的文獻中。例如以撒‧孔梅林(Issac Commelin)的《聯合荷蘭特許東印度公司的創始和發展,1645年,第2卷》、荷婁特(J. A. Grothe)的《荷蘭早期宣教史檔案集,第3卷,1886》,以及包樂史(Leonard Blusse)的《遭遇福爾摩沙,第一卷,1999》。
18世紀初期,另有一書名為《台灣島的記述》(或譯為《福爾摩沙變形記》),先後於鹿特丹和倫敦出版荷蘭文和英文的版本,該書稍後在整個歐洲廣為流傳。該書的作者喬治‧薩瑪蘭札(George Psalmananzar)是英國一位著名的傳奇人物,他宣稱自己是被耶穌會神父綁架到歐洲的台灣人,在著作當中描述台灣的社會構成、風俗習慣與宗教信仰。他書中所描述的台灣島風俗習慣,事實上是他根據甘治士牧師的報告書加上自己的想像,所建構的虛幻台灣風土記錄。在其書中,台灣人是採行一夫多妻制、殺人者倒吊以箭射擊、每年有20,000名孩童被作為祭神的犧牲、他們崇拜太陽和月亮,食用大量的生肉等。
雖然薩瑪蘭札的謊言逐漸被揭穿,但也揭露一個有趣的問題:甘治士牧師的著作一再被重印,甚至被誇大不實的作品所利用,代表了什麼意義?
筆者認為,至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第一、這篇報告書提供歐洲讀者一個相對陌生國度(台灣)完整的資訊,當時台灣吸引歐洲人注目,有兩個主要原因,即宣教的成功,及怪異的風俗習慣。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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