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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8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成為愛的奴僕

參考經文:出埃及記21章1~11節

如果你買一個希伯來人作奴隸,他必須為你工作6年。到第7年,他可以恢復自由,不必付任何贖金。(出埃及記21章2節)

1861年3月4日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就職美國第16任總統,其演說精神已為廢除奴隸制度鋪路。林肯的信念源自聖經,相信上主應許每個人都享有幸福的權利,每個人都有自由追求全然的幸福。

以色列人雖脫離埃及為奴之地,但今天的經文提到有關奴隸的條例,表示他們當中還有奴隸存在。出埃及記對有關奴隸的條例,強調主僕間的互動關係,清楚區別何為主人應盡責任,何為奴僕應得的權益;而且,對待奴隸也男女有別(1~6節針對男性,7~11節針對女性)。聖經承認奴隸存在,卻從不鼓勵這種制度。許多不符現代人權的想法,皆因受限當時以色列男尊女卑的文化;後來,人權意識逐漸抬高,奴隸制度才逐步廢除。

出埃及記21章2節指出:「如果有買一個希伯來人作奴隸,他必須為你工作六年。到了第七年,他可以恢復自由,不必付任何贖金。」以色列人曾在埃及為奴,他們知道身為奴隸的痛苦,也經歷了上主拯救與饒恕的愛,他們豈不該以這樣的愛善待被迫為奴者,來回應上主的愛?

林肯總統因著上主應許,在充斥奴隸制度的年代,提出「不要對任何人心存怨懟,對所有人心懷慈悲。」雖然他為廢除奴隸制度付出生命的代價,但他所追求的理想,人類社會存在的主僕關係,若以愛來建立主僕關係──成為愛的奴僕,無論是主人或是奴僕,就會心懷慈悲善盡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默想:

我是否曾以上帝之名,求祂站在自己這一方,來奪取他人的利益呢?

祈禱:

主!感謝祢,讓我在祢的愛裡罪得赦免,使我成為新造的人,享受靈裡的自由與平安;求祢讓我成為愛的奴僕,不要對任何人心存怨懟,對所有人心懷慈悲,懇求祢幫助我,照祢的旨意成全。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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