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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8 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溫柔

參考經文:詩篇19篇

求祢使我不至於故意犯罪,不容許罪惡支配我。(詩篇19篇13節)

  誡命、規條、律法,總令人感到諸多限制,甚至認為那伴隨而來的懲罰,是更嚴厲的對待。但詩人卻明白:法律的存在,讓人得以遵行,並非限制、強制,卻是公道,使人的生命得以更新。謹守法律,是因為明白自己不過是肉身之軀,仍有許多血氣、困惑,知道自己縱使期望向善而行,卻可能因抗拒或受誘惑而怠惰偏離。所以,詩人如此求:「誰能看見自己的過錯呢?求祢寬恕我無意的過失。求祢使我不至於故意犯罪,不容許罪惡支配我。」
  也難怪,在基督徒所熟悉的主禱文中,耶穌會這麼祈禱:「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人生在世,便身處多元複雜的文化中,縱使不同文化體系生活方式不同,但對生命最根本的「善」的期待卻雷同。所謂的「善」,不僅指「好行為」,也指「生命真正的平安」,在這種「平安」的狀態下,我們才真正與生命的根源──主上帝──毫無障礙地連結與相通。
  為了達到善與平安,人逐漸發展出宗教體系,並出現誡命、規條或律法。律法的存在,不是限制,卻提供一種最單純也最簡單的方式,讓人得以遵循。律法的存在,無意造成嚴厲與懲罰,反倒提供讓人不致偏離正道的最佳指引。信仰裡的法律,乃由上主賞賜,不是刑罰,是上主給予的溫柔對待與呵護。


默想:

讓自己安靜下來,儘量讓自己所有的重擔、念頭,全都放下。注意自己的呼吸,感到身體逐漸輕鬆起來。

祈禱: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祢的,直到永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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